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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大地主 | 分类:都市言情 | 作者:雨之霁
刘氏坐在炕上,冷眼相看,“黄鼠狼给鸡拜年reads;。”
唐振脸上的笑容差点挂不住,幸好他及时维持住了,心想:一个粗鄙老妪,不必与她一般见识!
“这么晚过来,有啥事儿?”唐庆一脸赶人的表情,他问着又对唐时几个年纪小的说道,“你们先回屋睡觉去。”
唐时带着唐风、唐颂回了卧房,唐雅一个人睡,与他们半途分了。
“小叔,他们是谁呀?”唐颂躺在炕上,睁着毫无睡意的大眼睛,问旁边的唐时。
唐时闭着双眼,双手交叉枕在脑袋下,惬意地躺在那里,“一个是你的叔爷爷,一个是你的堂叔。”
“哦,那我怎么没见过他们?”唐颂依然好奇宝宝模样。
唐时抽出脑袋下的手臂,放松地放在被子上,“我都没怎么见过,你当然也没见过了。快睡觉。”
唐颂乖乖地不再问了,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前一秒还不怎么困,这一秒就开始眼皮打架了,他闭上眼睛,不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唐风一直闭着眼睛没有动静,唐时也没管他,一直用精神力关注着堂屋里的动静。
唐庆沉默地抽了一口烟,抬眼看着他这个弟弟,然后问:“你方才说啥来着?”
唐连嘴角抽了抽,“我说大哥,你这年纪大了耳朵也不好使了,我方才是说,能不能让小侄子跟县老爷说说,给振儿一个廪生的名额?”
他今天来祭祖,这才听说了,老唐家的女婿就因为得罪了他那跟县老爷交好的小侄子,廪生的名额被剥夺了,如今还瘫倒在床,不得不说,他这个小侄子还有几分能耐。
“这跟石头有啥关系?县学的决定石头能做得了主?你找错人了。”唐庆摆摆手,意思很明显是要赶人了。
“大哥,我们唐家现在可就振儿考上了秀才,这要是当上廪生,可是光宗耀祖的事情!你脸上也有光不是!”
厚颜无耻!
一旁的唐年和唐季俱握紧拳头,怒瞪着两人。先不论石头有没有那个能耐,即便是有,那也凭啥便宜了唐振!石头现在也在读书了,到了八月份学堂招收新生,阿风和小颂也能去上学了,难不成只有他唐振能读书?!
“你们走吧。”唐庆是一个字儿也不愿与他多说。
唐连和唐振见他们如此,脸色也都冷了下来。
“大哥,你这种脾气,到死也只能窝在这小山沟里!”
唐连环视了屋里穿着极为朴素的唐家人,冷哼了一声,“振儿,我们走!”他也没有必要热脸贴冷屁股了!
要是唐家人知道他的心里话,恐怕都要无言以对了,这就是求人办事的态度?摆着一副傲慢的模样,还真当自己是大爷了!
唐时指挥着两颗草籽黏附在两人衣角,两人毫无所觉,愤愤甩袖离开了唐家。
唐时就睡了过去,睡到半夜,他就被身边的动静闹醒了。
身旁两个小孩来来回回已经跑了好几趟茅厕,就连家里的大人都是这样。唐时一个人躺在炕上想,他完全忘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长时间吃清淡的食物,倘若突然间食用了大量荤腥,像唐家人这种肠胃一定受不了。
不过,看两小孩并不因此而抱怨,想必他们也是痛并快乐着,能幸福地吃到那么多好吃的,拉个肚子算什么?
唐家人闹腾了大半夜,终于安静了下来,唐时没睡多长时间就起床准备去县城了reads;。
揣着几个馍馍,他离开了唐家,走的时候唐家人非说要护送他去县城,唐时很严肃地回驳了。
他刚行至村口的时候却看到了洪钟高大的身影,洪钟看到他,立刻一脸笑容,朝他行了一礼,“唐小先生要去县城?”
唐时啃了一口馍馍,大眼睛看着他,点了点头。
洪钟看他手上清淡的馍馍,边跟着他说道:“不如去了县城里,我请唐小先生吃些好的。”
唐时故意问道:“你一砍柴的,能有几个余钱请我吃好吃的?”
洪钟憨憨一笑,“媳妇儿本呗!”
唐时差点噎着,他发现,这些人脸皮都不是一般的厚,撒谎都不打草稿的。
“都是媳妇儿本了,那我怎好意思?”唐时啃完了一个馍馍,又继续啃第二个,一个馍馍大概有他半张脸大,他一口一口很有规律地吃着,小脸鼓鼓的,看起来颇像某种进食的小动物,可爱极了。
可如今的洪钟哪敢觉得这位爷可爱呢?就在这副可爱的外表下,他神秘莫测的能力不容小觑。能够将一个濒死之人救活,这种能耐实在太过令人震撼。小姐与他说的时候,其实他是不太相信的,但如今事实发生在自己面前,他也无法自欺欺人了。
这样的能力,实在太过令人心动。可他洪钟断非忘恩负义之辈,唐时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救了公子的性命,甭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他们都无以为报,又怎么可能会致唐时于不义之地?这件事情,他与小姐都打算烂在肚子里一辈子了。
“可千万别不好意思,您这样,我倒是不好意思了。”洪钟伸手挠了挠脑袋。
唐时拿起第三个馍馍,“那这样吧,你既然无所事事,倒不如帮我一个忙?”
洪钟来了精神,“唐小先生尽管吩咐!”
唐时咽完一口,“你也别小先生小先生地叫,叫我名字就成。你可否帮我去打听打听哪里卖花种?”
洪钟问道:“小公子是想要什么样的花种?”
贵人喜名花,这是大齐国的风气,洪钟也是知道的。
“我也不清楚哪些花比较名贵……”
“小公子,这个很简单,有一本《名花集》详细介绍了百种名贵的花朵,我今儿个就去弄一本回来,小公子再进行挑选如何?”
上道,真上道。
唐时笑弯了眼,“多少钱回来与我说就行。”
洪钟自然是死死拒绝,坚决不要唐时的钱,唐时也就顺水推舟,不再坚持。
这种有小弟的日子还真是怀念已久了。
洪钟一直将唐时送到县衙门口,这才去办唐时交待给他的事情。
唐时照例下学后就发现洪钟已经等在了县衙门口,洪钟看到他,立刻朝他露出一个憨憨的笑容。
唐时心里好笑,看来他救了赵缙也不是白救了,这前后的态度变化还挺大。
“你家主子还卧病在床,你就到处跑,好像不太好吧?”他秀气灵动的脸上露出戏谑的笑容reads;。
洪钟自从上次唐时逼退赵缙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面前的这位爷可不好惹,于是也就实话实说。
“公子寅时就醒了,知道是小公子救了他,便让我过来听从小公子的吩咐,公子还说,他想见您一面。”
“别您啊您的,都把我给叫老了。”唐时瞪了他一眼,“行啊,等回去后我正好也有事与他说。”
白纸黑字还按了手印的卖身契,想想就觉得身心舒畅!
两人都是练家子,脚程极快,没花多长时间就到了唐家村。
洪钟将怀中的《名花集》递给唐时,然后来了一句:“小公子,你若是有不认得的字儿尽管来问我!”
好吧,在其他人眼里,他现在确实是个文盲,唐时点点头,“我先回去教三个孩子习字,过会儿再去见赵缙。”
洪钟目送他进了唐家,这才返回赵家。
赵缙面色有些苍白地靠在床上,手里还捧着一个药碗正在喝药。
赵续本来是要喂他的,却被他拒绝了,毕竟内里的伤势基本痊愈了,这些看着恐怖的皮外伤实在不算什么,他完全可以自己来,要不是赵续强烈反对,他可能都已经下地走动了。
他看到洪钟,俊朗的眉目舒展开来,眸中含笑,“他什么时候过来?”
洪钟心里明白,公子的这个笑容是真心的,不像之前那种面具般的笑容。他不是说之前不好,而是心疼公子。自从那件事情发生后,公子便再也没有真正开心过了。
公子以前不是这样的,他生于贵族世家,从小却在军营里与众多普通士兵一起训练,同甘共苦,与兄弟们有极深的袍泽之情。他性情温和却也不失威严,身世贵重但从未看不起他们。他的身手在军营里是最为拔尖的,所以每次遇到困难的事情,公子总会身先士卒,给他们更大的活命机会,兄弟们中被公子救过的不知凡几。
只是,还是有人抵挡不住诱惑,背叛了公子,背叛了整个赵家。一息间,家破人亡,公子躲过无数次追捕,带着小姐流落到了这里。这里已经不是对方的地界了,公子和小姐这才得以稍稍安定下来。
所幸,还是有人可以帮到公子的,只是这种帮助却需要公子用命去搏。
“大哥问你话呢,你发什么愣?”赵续见洪钟沉默许久,不禁问道。
“唐小公子说,等他教完了孩子们就过来。”洪钟回过神来,连忙回道。
“嗯,”赵缙放下手中的药碗,微笑继续问他,“他今日让你做什么了?”
洪钟就将上午的事情跟他讲了下,他点了点头,然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望着自己的右手,露出一个莫名其妙的笑容。
“老洪啊,”他说道,“其实,做个花农也不错。”
洪钟听他这么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就在这时,院门被人推开了,洪钟和赵续连忙迎了上去。
赵缙静静地看着屋外出现的少年,西斜的阳光从他身后照射过来,他看起来矮小、瘦弱,可阳光却将他的身影投射得很长很长,他看着唐时踏着金色光辉逐渐向他走过来。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大概是,暖入人心吧。
就像是昨日那只看似细弱的手,却用极其温暖的力量,将他拉回了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