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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 | 分类:历史军事 | 作者:海棠火火
“行,那先这么说,对了大娘,你不跟我大爷商量一下?”
王艳梅直接摆手:“他说了不算,这事儿我做主!”
……
沈莞跟王艳梅一商量就是半天,回到家里,沈国良跟孙如的晚饭都吃完,准备关灯睡觉了。
沈莞知道父母不会反对她跟大娘一起开饭店,但出于尊重,还是过去说一声。
沈莞敲响了房门,孙如披着一件儿棉袄,头发蓬乱的把门打开。
沈莞进屋一看,嚯,炕头上摆着一个大钱匣子,亲妈正在那儿开开心心的数钱呢。
“妈,年底了,你店里生意也挺好吧?”沈莞笑嘻嘻的凑了过去。
“还行!”孙如对闺女挤挤眼睛:“一天能整个五六百块钱。”
“行啊妈,比我饭店里的生意还好!诶,我要跟你说件事儿,我刚才在我大爷家跟我大娘商量了,年后我小哥结完婚,我们准备合伙再开一家饭店,四六分成,大娘到时候也会投钱。”
孙如数钱的动作停了下来,不过也只是一瞬,抬头看了眼沈莞,就继续数了。
“开饭店倒是行,你大娘、大爷要是打定主意,能信着你,你可得好好弄,别把他们俩的老本儿都给赔没了,以后我跟你爸都不好跟你哥哥们交代!”
沈莞:“……”
好家伙。
亲妈这也太不信任她了吧!
第366章 我的陆先生
沈莞跟孙如扯了几句,就回屋去了。
越快要过年,天气也降温了好几度,尤其到了晚上,进了被窝,好半天都暖不热。
沈莞在被窝里冻得瑟瑟发抖,实在受不了了,她披上棉袄,下地找了暖水袋,拎起茶壶打算往里头倒水,发现茶壶里头的是空的。
她后知后觉的想起来,昨天洗脚她把水用光,今天早上忘记灌热水。
被窝里冷得实在睡不成,她无奈的套上棉裤,打算去厨房里看一看。
刚出了门,沈莞就听到外头有人经过的脚步声。
为什么听这么清楚呢?
因为有积雪,人只要踩在上面,就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谁!”沈莞下意识出声。
下一秒,她就听见,门外响起了一道低沉磁性的嗓音:“是我。”
沈莞差点儿就把热水袋给扔了,赶忙跑到门口,将门打开。
“霆霄!”沈莞一把就将男人抱住了。
陆霆霄用力抱了她一下,他身上穿着一件厚厚的军大衣,站在外头倒是不冷。
搂着她细软的腰身,发现她身上只穿了一件棉袄片子,心疼的直皱眉。
“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出来做什么?”
“灌热水袋,被窝里好冷,我都睡不着觉。”沈莞委屈的撅起小嘴儿。
“走。”陆霆霄心疼的牵住她的手,跟她一块儿回了卧室。
房门一关上,沈莞就赶忙钻进了被窝,并且眼巴巴的等着他,过来充当暖炉。
“这回到过年,你不走了吧?”
“应该不走了。”陆霆霄用力眨了眨眼,除了眼睛里的血丝,眼眶下面还有乌青,光是看着就很疲惫。
“快进来吧。”沈莞等他脱完了衣服,就掀开被子。
陆霆霄躺了过来,她立刻就缩进他的怀里。
尽管他身上还沾着从外面带回来的冷空气,但是沈莞那么怕冷的人,这么抱着他,竟然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凉。
相反,心窝里暖暖的感觉,让她唇边勾起了笑容。
“我好想你呀。”
“我也是。”陆霆霄低头,深邃的眸子里,尽是她的倒影,被温柔的光影包裹着,缱绻、专注。
当沈莞主动抬起头,陆霆霄默契的含住她的唇瓣儿,辗转亲吻间,他的搭手,捏住了她的下颌,慢慢的,一点点儿加深力度。
沈莞迷离的眼儿眯着,上翘出来浅浅的一道弧儿,被他吻得泛起了迷离的水光。
她下颌被他桎梏,被迫微微仰着头,避无可避的情况下,只能承受他越来越重的吻。
很快,两个人的呼吸都热了起来。
随之热起来的,还有两个人的被窝。
大抵两个人都还年轻,虽然不算新婚燕尔,但陆霆霄常年不在家,像这样亲热的机会实在有限。
大好的时光,谁又想浪费掉呢?
陆霆霄一边吻着她,手便迫不及待的拉起了被子。
沈莞的衬衣下摆被掀了起来,男人的吻沿着锁骨,一点一点儿,蔓延在她细嫩的皮肤上。
沈莞双手好似无助般的,抓住了被子的一角。
哪怕她跟陆霆霄亲热过很多次,仍然难以自制的,紧张、激动。
说不上来的感觉,好像灵魂都离开了身体,在天外游离……
……
“舒服么?”
事后,男人清理好了卫生,从新回到被窝搂住她,亲吻她的眉心。
沈莞慵懒的躺在他怀里,两只小手像猫爪子似的,搭在他胸口。
然而,就在那双看起来软弱无骨的爪子下面,却被留下了两道浅浅的印记。
陆霆霄看见,也只是笑了笑,拿起她的手吻了一下。
沈莞眼睛要闭不闭的样子,一看就是困到了不行。
“睡吧,今天晚上放过你。”
他躺了下去,胳膊给她枕着,用手臂圈住了她的腰身,仿佛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有她在身边陪伴的真实感。
一夜,好梦。
次日,沈莞醒来,就听见了院子里的说话声,有沈政的、沈国良的,孙如这几天杂货店正是忙的时候,着急的骑着自行车就出门了。
沈莞起来穿上棉袄,将头发随意的捆成一团,出门去查看。
原来是院子里多了一只猫崽子,奶滋滋的发出微弱的叫声,在大雪天里冻得瑟瑟发抖。
家里的人正在讨论这狗崽子是哪里来的。
至于大狼狗地瓜,也是狗脸新奇,围绕着狗崽子转来转去的,引得沈老爷子都从屋里出来看热闹了。
“猫来财,狗来福,要我说,这猫崽子既然来了,那就留下吧,搁我屋里养着,还能逮一逮老鼠。”
沈老爷子喜欢狗,但是大狼狗个头太大,在他屋里占地方不说,来回跑跳容易把他绊倒,所以即便老人家再喜欢,沈国良还是不允许地瓜经常去老人屋里打扰。
可猫就不一样了,猫的身体本来就娇小,又很灵活,能够轻松躲避障碍物,而且猫的生存能力很强,它自己能抓老鼠,哪怕一两天没人喂,也不会饿死。
老爷子借着这个机会,就将这只猫留下来自己养着了。
沈国良看老父亲实在喜欢,像小孩子似的眼巴巴的,也不好反对,于是就徒手拎起猫崽子,给老爷子送屋里去了。
沈莞也跟去看了看,猫咪是一只黄花梨,应该才满月不久,奶声奶气的叫声,还挺凶的,见了人害怕就会哈气。
“这小东西,你还呲的我!”沈国良被逗得哭笑不得。
小猫放在屋里会随处拉尿,于是沈莞就出门去找了一个旧得木头匣子,在里头装上煤灰,给它当厕所。
陆霆霄见她一早上起来就逗猫,过来提醒:“还不洗脸刷牙,收拾一下,饭早都做好了。”
“你们都吃完了吗?”沈莞问。
陆霆霄笑着摇头:“他们吃完了,我等你呢。”
“那我不吃了,去店里吧,随便做一点儿。”说完,她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我小哥是不是也回来了?”
陆霆霄:“嗯,今天一早,就去朱家找对象去了。”
沈莞道一句:“行吧,看来今天翠花应该不能去店里帮忙了,那就只有辛苦你喽,我的陆同志?”
第367章 年轻人的崇拜
陆霆霄听到自己媳妇儿要使唤自己去饭店做小工,自然二话不说答应了。
而且他也确实应该多去店里走一走,让别人都知道,他家莞莞,是有男人的。
事实证明,陆霆霄的想法还真不是多余。
这不,今天去店里给沈莞帮忙,碰见了之前总来的一桌熟客。
这几个人都是在平成县家境比较殷实的年轻人,平时朋友聚会,下馆子是常事儿,大饭店虽然也会去,但更多时候,他们还是喜欢来沈莞这里,因为她这儿能做的东西样数多,而且又实在。
“你是新来的?”一个年轻人上下打量着陆霆霄。
大概从眼神就能看出来鄙夷,挺大一个老爷们儿,干点儿啥活不好,跑到饭店里来当服务员?
没点儿大志向!
陆霆霄出于幽默,点了点头:“嗯,新来的,还在试用期。”
“咋地哥们儿?你是不是看上这家老板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年轻人把身体凑过来,声音压得很低,但却说到一半儿突然就不说了。
陆霆霄还在等着下文。
年轻人突然就摆出一脸凶巴巴的表情来!
“嘿我说你,还真有贼心!你说你把这个酒杯端起来,好好看看你自个儿跟人家配吗?人家不光是咱们县城的女状元,还在省城上大学,你有啥配得上人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