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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作品:穿成自己书里的作死小受后  |  分类:历史军事  |  作者:第五个世界

    尚言眼前一亮,如果真是这样,那自己离回去也不远了,不过:“xq手册是啥?”
    “就是记录他人对你的欢喜情绪。”水水耐心解释起来,“我打个比方,假如男主对你的欢喜情绪即xq值为0的时候,以男主的性子应是相当冷漠,你若想找他帮忙,铁定是叫天天不应求地地不灵。”
    “如果刷到30,你再请男主帮忙,会以一种交易的形式完成任务,各取所需。如果刷到60,只要请求不是太过分,你稍微拜托一番就成,刷到90可就牛逼了,不是杀人放火有毁原则的事必定求有所应。要是刷到100,那可就是你说往东,男主绝不往西,比小白兔还乖顺,杀人放火一起干。”
    “…”倒不至于杀人放火,只是听上去怎么像是与人打好交道?
    “这可是有天壤之别的。”水水赶忙扳正理解,“就算你和别人打好交道,你遇难题时他人并不一定帮,但有了这个xq手册就不一样,只要刷到一定值,就必定会有所应。”
    听起来好像挺有意思,那:“怎么刷xq值?”
    “这个…”水水挠挠头,一脸懵,“还请宿主自行研究,水水先告退。”
    “?”
    曹,这个坑比系统,发个破奖励还没有使用说明。
    第二十一章
    有了xq值尚言就能更加容易完成任务。所以他打算换一种方式拯救作死小受。
    之前老是被动行事,劝说不成,等着人快作死才能出击。
    这一次,他打算先下手为强。
    他要攻略下3号,努力刷xq值,然后和3号称兄道弟,抖出男主冷酷无情,毫无人性,自高自大的恶劣行径。
    虽然可能诋毁男主的方向不太对,总之就是要让3号对男主产生厌恶。
    计划完毕,尚言又回想起书中剧情,作死3号来到z国后为了尽快安定下来,先去了最大的国际秀场“英美特”面试。
    很遗憾的是,史利杉以失败告终,本来人才外貌一应俱全,就是在走t台时做出了与服装极不搭的动作,严重引起了眼球不适,面试官要求其更改,结果史利杉非但不做出更改,还理直气壮道:“这样才能彰显本少爷的独一不二。”
    可想而知,为了利益的商业圈直接将他赶了出去。
    被赶出来的他不仅没做反省,还一昧的认为英美特配不上他,只有他思念七年的男主才配的上。
    于是他开始了永无止尽的纠缠,成功将自己作死。
    而尚言,此刻就等在英美特外面,他要从现在开始与作死3号打好交道。
    片刻后就见一位金色卷发的美少年出来,样子有些狼狈。
    尚言掂量一眼,饱含激情的叫了声:“史利杉?”
    史利杉闻言立马换上一副气宇轩昂的神情,刻意撩拨一下他的金色卷发:“你是?我好像并不认识你。”
    不怪他说这话,按照原书剧情,原身已经作死,而3号还远在八竿子打不着的m国。
    书中作死3号慷慨大方,同时也爱展示,有少爷病。
    尚言索性称道:“史少爷果然如传闻中那般风流倜傥,只一眼就让人沉迷其中。”
    既然要刷xq值,那他就要不择手段瞎乱拍马屁。
    史利杉一听也没怀疑,想自己家大业大,英俊潇洒,在z国有几个关注他的人也不奇怪。
    他还以清甜微笑:“所以你是要本少爷给你签名吗?”
    他记得z国有这么一个习惯,经常有粉丝围着自己喜欢的人要签名。
    …
    这倒不至于。
    为了不让失败告终的史利杉走上作死之路,尚言将话题重新步入正轨:“我家里还收藏有几张史少爷走秀时的绝画呢,真是光彩夺目,魅力四射。”
    谎话!
    但这不代表史利杉没魅力。
    史利杉爱展现,喜欢站在人群中受人追捧的感觉,又有颜有值,所以爱上了走秀这个职业。
    在m国凡是经他出手的t台展示品,几乎都是以天价售出。
    这种被捧上天的人肯定不会承认自己失败,所以尚言又变着法子道:“尤其是史少爷在走秀时那种回眸一笑倾倒四方的不屑一撇,看的真叫人热水沸腾。”
    而不是你穿着高端优雅的西装展现给众人后,来一个撅屁股比着耶的小孩动作。
    这动作不仅掉价还傻逼,不被英美特赶出来才怪。
    也不知道对面有没有理解到他的良苦用心,尚言又补了句:“我相信史少爷来z国后仍然能大放光彩。”
    说到最后,史利杉都有些不好意思,心理历程在这一刻经历了好几次大起大落。
    先是英美特的不接纳让他愤怒,再后来被一个国外粉丝安抚,这个人不仅是他忠实粉丝,还对他以前t台走秀关注密切,被这个粉丝当宝贝一样捧在手心,这让他瞬间澎湃。
    所以就为了这个粉丝,他也要重新进一次英美特,用这个粉丝喜欢的方式再次展现自己。
    想明白的史利杉喜笑颜开,他还记得z国有一个习俗,就是在向他人表达谢意时会招待别人喝酒,吃美食。
    于是他决定好好感谢一番这个忠实粉丝。
    十分钟后,尚言被带到了一家酒吧。
    史利杉拍胸脯道:“随便喝,我请客。”
    尚言:“…”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喝酒吃美食不是应该去高档一点的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