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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我是狗吗?

作品:杀死蔷薇(现言,黑帮,h,1v1)  |  分类:都市言情  |  作者:阿泺二号机

    陆南之逐渐学会了应对斯庭的任何情绪,顺着他的意思,在他的荫蔽之下活着。
    除了每个月去dolce开几次会,斯庭平时基本就是在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一副纨绔公子的做派。
    意大利的夏天来了,阳光比平时多了很多,斯庭的精神也比以前更好。
    最近他甚至可以和陆南之坐在一起,轻松地吃午餐。
    只要陆南之不想那些每晚进进出出他房间的女孩,他们就能相安无事,如同最普通的情侣。
    “今天火腿的品质很好。”斯庭感受着口中的香气,说。
    “油脂也更丰富。”陆南之笑着附和他。
    “晚上有个酒会,跟我一起去参加,我已经让女仆挑好衣服了,还有这个,给你,你戴着。”
    斯庭掏出一枚月亮型的银徽章,推到了陆南之面前。
    “这是,crow的家徽?”陆南之惊讶道。
    斯庭淡淡一笑,颔首,“一直忘记给你了,今晚的酒会也是家族中的聚会,你戴着这个,就算我不在身边,也不会被误认为送来给谁的女孩,被他们莫名其妙的带走。”
    “不过,”斯庭心情极好地扬了扬眉毛,“你在我身边这么久了,就算不戴着家徽,他们也都认识你,不会惹你的。”
    陆南之接过月亮,捧在手里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别在了身上,“就算家族里的人都认识我,我也要戴上。”
    斯庭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家徽是荣耀。”
    斯庭爽朗地大笑起来,赞赏地看着陆南之,很认可她的话,“当然,作为crow的一员,这是你的荣耀。”
    陆南之摇了摇头,纠正他,“作为因你加入crow的一员,才是我的荣耀。”
    她恰到好处地亲了亲斯庭的脸颊,俏皮地两指交叉,比了个心,“爱你。”
    斯庭宠溺地笑出声,“你啊,孩子一样。”
    “那我这个孩子,可以买一只新包包吗?”陆南之托着腮,眨着无辜的大眼睛问斯庭。
    斯庭切分着盘中的食物,随意点点头,“还有什么最新款没有给你买回来吗?”
    陆南之噘着嘴点点头,“落了一只限定色。”
    “啧,”斯庭皱眉,“这些仆人做事很不用心,我会吩咐他们,今天就送到你手上。”
    陆南之有些紧张地舔了一下嘴唇,依旧用讨要皮包的语气,再次问道,“那人家还可以请你再送一样礼物吗?”
    “当然,”斯庭说,“想要什么?”
    “你不觉得,我连手机都没有,很奇怪吗?有时候你出门,我都不能联系你,平时想上网或者看视频,都没……”
    “我就说你今天为什么突然要这要那。”斯庭放下了刀叉,悠闲地擦了一下嘴。
    他的语气让陆南之害怕,不敢再说话了。
    但他抬起头,陆南之看到了他的表情,还是笑着的,又放松了一点儿。
    于是她重新大着胆子,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真的很想看电视剧,来crow之前,我在追一部美剧,快要大结局了。”
    斯庭的笑温柔极了,侧目看着她,“电视剧这么好看吗?”
    陆南之叹了口气,玩着手指,“嗯,也没有很好看啦,但你不在我身边,会寂寞的嘛,可以看电视剧打发……”
    斯庭刷地敛住了笑容,“我就知道你还想着回中国!”
    他腾地起身,单手掀翻了整张餐桌,陆南之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感觉自己的脸颊火辣的刺痛,被斯庭一个耳光扇过来,反手打倒在地。
    女仆们发出惊惧的尖叫,又立刻捂住自己的嘴,生怕惹祸上身。
    事发实在突然,所有人都呆在了原地。
    陆南之的手掌按在了骨瓷餐具碎片上。
    “不、不是的,你误会了,我真的只是想……”她捂着脸,坐在地上,恐惧地向后倒退,条件反射地为自己辩解。
    斯庭俯下身,拽住她的衣领,又一巴掌扇了下来,把她辩解的话打断了,“我看起来很蠢吗?嗯?陆南之,我看起来是很蠢吗?”
    “不,没有,不是,不、不是……”陆南之哭着摇头,害怕得语无伦次。
    他把她从地上拉起来,像孩子扔掉自己厌烦的玩具,往地上一掼。
    “呃啊——”陆南之感觉肋骨震碎了,五脏六腑也被摔得错了位。
    冲击力让她完全丧失了发声的能力,她挣扎着想从地上爬起来,斯庭一脚落下,用力踩踏在她身上。
    陆南之蜷缩成一团,双手保护着自己的头,感觉自己就像路边的蚂蚁,接受着路人斯庭的恶意。
    “不要……饶了我吧,是我说错话了,饶了我,我不要手机了,我不要了,我不要手机了……”
    起初,陆南之还能哭着求饶,但后来,她被打得说不出一句话。
    喉咙里是铁锈一样的血腥味,视物也变得模糊。
    不知过了多久,斯庭把她从地上拖起来,就像捡起一块破抹布。
    陆南之被逼和他对视,那双魔鬼一样的眼睛,让她浑身颤抖,“对不起……我错了……”
    出于本能的哀求。
    斯庭看着她满脸是血的脸,病态的笑容让人觉得毛骨悚然,“收起你自以为是的小心思。”
    “我不像斯仲豪,喜欢用药豢养药狗,”那是陆南之第一次知道boss的名字,“但我也希望,狗就是狗,明白吗?”
    “我给了你最好的,你想要的一切,应有尽有,因为我最宠你,最喜欢你,我甚至不愿意伤害你,但我今天觉得,我是太宠你了,不给你点儿教训,你好像都忘了,谁是主人。”
    斯庭笑着,咬着后槽牙,眼神像扎进陆南之心里的刀子。
    她怔怔看着他,有气无力地问,“所以,我是,狗吗?”
    怕是连狗都不如吧,陆南之想,至少换做是她,养一条狗,也不会随便打骂,也会怕她的狗伤心难过的。
    尊严比地板上的尘埃还要低,从那天,她收下那件高定礼服开始。
    陆南之从初中起,就为了钱,周旋在各种各样的男人身边了。
    她是他们那个小城市数一数二的大美女,多少当地的有钱公子哥或者公子哥们的爸爸,对她趋之若鹜。
    钱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不够的。
    陆南之想要,想要更多,想要比更多还要多。
    穷日子她过够了。
    她学习很好,永远在年级名列前茅,可成绩能让她拥有一切吗?
    不过是985、211的大学;不过是平平无奇拿着死工资的白领;不过是从小城市出去,又被高额的消费和房价劝退,回到小城市的特级教师。
    她想要的,是金钱之上的,阶级。
    “男人嘛,就是我用来往上爬的提款机,不算是人的。”陆南之云淡风轻地说。
    原来,她从来不是猎手。
    还以为,用自己交换金钱的手段有多么高明。
    到头来,她其实连猎物都算不上,不过一块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破抹布。
    我是,狗吗?
    她没有听到斯庭的回答,虚弱地晕了过去。
    眼泪藏在了血里,它们悄无声息地融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