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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离婚后和前夫一起重生了 | 分类:其他类型 | 作者:林绵绵
李虹君回:“没关系。”
盛韬走上来几步,见是李虹君,还很惊讶,“李虹君,你也在这上课?”
李虹君这才看到盛韬,她抱着书点头,回道:“在这上选修课,下课了。”
说完后,她看了眼手表,客气地跟盛韬说,“我还有事,先走了,下次听雨组饭局再聊。”
盛韬笑,“好。”
徐朝宗身体僵硬地扭头看去。
李虹君刚才说什么,听雨?同名?不太可能,她是跟盛韬说的……
怎么回事?
这个时候的孟听雨不应该也不可能认识李虹君,她们两个人没有任何生活圈子的重合。到后来孟听雨认识李虹君,还是他介绍的。现在他都不认识李虹君,孟听雨是怎么跟她认识的?
殷明的声音传来,“那是谁啊?”
盛韬回道:“法学院的,是听雨的朋友。我也就见过一面。”
他刚说完,发现徐朝宗站在楼梯台阶一动不动。也挡住了他上去的路。
“徐朝宗?”盛韬喊了他一声。
徐朝宗缓缓地看向他,黑漆漆的目光让盛韬疑惑不已。
发生了什么事吗?怎么感觉徐朝宗不太对劲的样子?
殷明也狐疑地看他。
徐朝宗后退一步,靠着墙,垂眸,好半天,他们似乎听到了一声莫名的轻笑。
第21章
徐朝宗坐在靠角落的位置。
前后左右虽然都是同班同学, 但关系都很一般,谁也不会注意到谁在做什么。徐朝宗难得的在课堂之上发呆,思来想去, 他拿出手机在联系人里翻了一圈, 终于找到了赵柏轩这个名字, 赵柏轩跟他是校友,就读燕大国际法系,两人是在一次兼职活动时认识,偶尔碰到也会聊天。
在前世, 赵柏轩能力相当出众,跟李虹君不相上下, 外人戏言这两人是王不见王,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两人后来居然成为了合伙人。两人在大学时期, 虽然不是很要好的朋友, 可一直都关注着对方。
李虹君的事情, 赵柏轩应该或多或少都知道一些。
徐朝宗一颗心像是泡在气泡水里, 明明已经有了令他振奋的猜测,可他还是想得到确切的答案。已经很多年没有类似激动的心情了, 他深吸一口气,斟酌着编辑短信内容,郑重其事地发送:【赵柏轩, 请问你认识李虹君吗?】
那头很快地回复了消息:【?干什么?】
徐朝宗手指飞快地打字:【那就是认识了?你能帮我个忙吗?】
赵柏轩:【先说是什么忙,如果追她的话,那你找错人了, 我从来不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徐朝宗:“……”
他无奈地回复:【你想多了。我之前看她跟一个女生走得很近, 好像是大一的学妹, 想打听一下。】
赵柏轩:【ok,等我消息。】
徐朝宗又补充了一条消息:【你别跟李虹君说是我在打听。】
赵柏轩:【她也不认识你,放心吧,我懂。】
对赵柏轩的办事效率跟风格,徐朝宗是很放心的,他只是想知道,孟听雨跟李虹君是怎么认识的。如果是李虹君主动跟孟听雨结识,那自然是他异想天开,可如果是孟听雨主动跟李虹君认识呢?光是想想这个可能性,徐朝宗便忍不住屏住呼吸。
下课后,徐朝宗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去图书馆或者回宿舍。
重生以来,他也没有很轻松,尽管没有多个项目同时运转的高压节奏,可他习惯了不浪费一分一秒,只恨不得尽量缩短一半时间达到原来的事业成就。今天他脑子里什么都没想,一路步伐或犹豫或迟疑来到了学校附近的步行街,原本以为那些无聊的话语没有听进去,可当他来到格子铺时才发现,盛韬说的关于孟听雨的每一件事每一句话,都钻进了他的耳朵里。
有几个女生在店里一边逛一边聊天。
其中一个女生注意到了站在门口的徐朝宗,悄悄地用手肘撞了一下同伴,压低了声音兴奋说道:“好有味道的一个帅哥哎!”
另一个女生假装不经意地一瞥,同样也面露喜色,“今天运气好好,居然碰到了帅哥。你上还是我上?”
真到了要搭讪的这一环节。
刚才还在嗷嗷叫的女生们直接怂了,变得非常谦让。
“我今天没化妆,算了,这机会忍痛让给你。”
“……可我最近沉迷游戏,也没时间谈恋爱……”
在她们还在你推过来我婉拒时,徐朝宗定了定神色,走进了这家格子铺,随意扫视一圈,视线定格在了其中一个格子上,他迟疑着,最后还是走了过去,探出手,手在半空中停留了几秒钟,终于拿起了其中一个手工发卡攥在手心。
女生们窃窃私语——
“得了,咱们也别搞孔融让梨这一套了,没看出来嘛,这帅哥名草有主。”
“绝对,肯定是给女朋友买发卡的。”
这家店这么多格子,他一眼就能认出哪一个是她的,哪些出自她手。
她很喜欢做手工,也会废物利用,将那些本该扔掉的东西变成宝贝。前世他第一次正式参加一个饭局跟人谈合同,他们两个人几乎走遍了燕市所有的西装店才买到合适的,她后来在网上查找资料,才发现他们忘记了很重要的饰品——领带夹。领带夹的价格不一,便宜的几十块就能买到,贵的……也不是他们能买的,那时候他也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可也不可能花掉积蓄的多少去置办一套行装。
正在他准备退而求其次,买一个价格适中的领带夹时,她制止了他,一脸得意,抱着他的脖子,眼睛明亮地说:“徐朝宗,你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才能碰到我你知不知道?领带夹你就交给我吧,我一定送你独一无二的。”
接下来,她每天到处淘原材料,努力研究领带夹,有时候忙到很晚很晚,在他参加饭局前几天,她终于做了一个领带夹。
样式很别致,用的材料也是很好的,别在领带上,相得益彰。
她的手指却划出了几道口子。
徐朝宗更愿意用“识于微时”来形容他跟孟听雨。
因此,他比谁都清楚,即便他重生几百次,即便在几百个时空里有那么多孟听雨,他真正喜欢过的也只有那一个“识于微时”的她。他们一起走过十八年,他人生中每一个重要的节点,她都有参与,因此后来他成为了别人口中的徐总后,有很多应酬场上认识的人都暗示或者明示,他可以享受成功带来的一切资源,包括性。
因为大部分成功男人都这样做了,或者正在这样做。
对此他嗤之以鼻,只觉这等所作所为实在是俗不可耐。
他大部分心思都被工作事业占据,留下的那一部分,他只愿给她。
当她离开他时,他也从来没想过要将这一部分腾出留给另一个女人,他只会全部收回。
正在徐朝宗愣神时,他的手机接连振动了几下。
他摊开手,眼眸低垂,默默地将那个发卡又放回了原地,这才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摁亮一看,是赵柏轩发来的消息——
【我跟李虹君打听了,的确是大一的学妹,新闻传播学院的,不过人家已经有男朋友了。】
徐朝宗知道赵柏轩的性子,他回复了几个字:【她们怎么认识的?】
赵柏轩:【……】
赵柏轩:【都说了那学妹有男朋友了。你还问这个做什么?】
赵柏轩:【好吧,好像是学妹找她帮忙把关跟合同有关的什么事,之前李虹君找我借书时提过几句,我们两个人还讨论过。重要的事情再说一遍,学妹有男朋友。】
徐朝宗:【嗯。】
他收好手机,重新低头审视那格子里的手工发卡,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表情。
原来如此。
没有什么蝴蝶效应。只要冷静下来好好思索一遍,便能轻而易举地找到真相所在。是他太自大了,自大到以为这种奇遇只有他碰到,却没想到,在重生前,先出车祸陷入昏迷的人,其实是她。
那天本该出现在姑妈家与他的初次见面,变成了她跟盛韬的初遇,并不是重生带来的节点偏差,而是她故意为之。
如果一切都是真的,那他当时的犹豫不定、踌躇不前,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演唱会是周六晚上八点开始。js?
一月下旬算得上是整个冬天最冷的时候,但寒冷也抵挡不了粉丝们的热情。盛韬不愿意将时间花在堵车上,双休日地铁挤得要命,既然要给孟听雨一个完美的约会,那么自然事事都要安排妥当,中午时分他们在食堂吃过饭后,盛韬就带着孟听雨坐上了去体育馆的计程车。
坐在车上,他反而红着脸解释道:“我是听别的粉丝说的,最好提前去体育馆。现在天气又太冷,我们也不能在体育馆门口傻等,怕你被冻到,我在体育馆附近的一家酒店订了房间。”
计程车的广播里也在说这场演唱会。
主播很幽默地说,比春运抢票还要难,简直一票难求。
这种背景音之下,孟听雨看向盛韬,可能也只能在这个年纪的大男生脸上看到类似害羞的神情了。她冲他抿唇一笑,反握住他的手,轻声道:“那太好了。谢谢你。”
也只有她这个年纪的人才知道,这样一个为了约会如此精心准备的人在快餐时代越来越珍贵。
盛韬也担心孟听雨会误会,光是要不要订房间这一件小事他都纠结了好久,但最后看着越来越低的温度,他还是咬牙订了,就算被她误会也没关系,他不希望看一场演唱会而让她感冒。他们应该舒舒服服的呆在有暖气的房间,等到快八点的时候,再手牵着手不慌不忙的前往体育馆,这样才是完美的开始。
孟听雨依偎在盛韬怀里,两人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她将手放在他的手掌内,两人看向车窗外的风景,心情都很轻快。
等到了酒店,盛韬耳根微红的从口袋拿出钱包,将自己的身份证递给前台。
尽量不让孟听雨误会,他订的是标准间。
前台显然已经习惯了,以最快的速度给他们开好房间,给了一张房卡。
……很奇怪,明明也没有那个心思,但牵着孟听雨的手进了电梯时,盛韬的心跳剧烈,仿佛要冲破胸膛。两人来到房间所在的楼层,很快地刷卡进了房间,体育馆比较偏僻,这附近也没有很豪华的酒店,盛韬订的已经是离体育馆最近的最好酒店,但设施还是有些陈旧,开了暖气后有一股味道。
盛韬是越紧张话就越多的性子,他开始忙碌起来,又是调节空调温度,又是开房间的射灯,“这酒店有些旧了,不过我们也不是在这里过夜……”
这话一出,盛韬顿住。
他懊恼极了!
怎么会说这种话!
这话一定会让人误会吧??
“我是说,”盛韬极力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
他磕磕巴巴的。
孟听雨将书包放在一边的椅子上,走过去,牵着他的手,垫脚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我知道我知道,气氛已经很尴尬了我懂,勤劳的小蜜蜂,你暂时休息一下,我们看下电视怎么样?”
盛韬完全傻了,跟木头一样,任由她牵着,在床边坐下。
孟听雨这才找到遥控器,开了电视机。
房间里变得嘈杂起来,盛韬坐在床沿边,她是背对着他站着调电视台,他没能忍住,探出手,抱着她的腰往后一带。
孟听雨被他逗笑,转过身来。
他干脆收紧了手,脑袋也挨了过去,孟听雨低头看着他毛绒绒的脑袋,伸手摸了一把,“怎么了?”
盛韬稍稍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