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
作品:吠犬之用 | 分类:其他类型 | 作者:傻白
范良是个卧底。
简言之,其实看似坏事做尽的他是个正义的化身。的确是有那么一点点讽刺。
偶尔为了生存,好人反而要比坏人还脏。
他的正义感源自于遗传,范良的父亲范德正是一名检察官。就是那种,十分刚正清廉的大傻子。
起码范良是觉得他父亲过于死板。歷史总在证明没有弹性的人死的比较快。
范德正对他要求极高,斯巴达的教育底下,偏偏范良活成了个痞子。
可那不影响他们一家和乐,因为严父背后总有慈母。人常道慈母多败儿,温柔的母亲导致软弱的孩子。可范良却觉得,温柔的母亲是家庭和谐不可或缺的要角。
他们家三个臭男人,若不是因为母亲,根本不可能和睦相处。
对,三个。范良还有一个弟弟。他弟弟年纪差他比较多,是还能在母亲怀里恣意撒娇的年纪。
范良老是玩笑弟弟是父母老当亦壮的证明,当时他都在读警专了,弟弟才七岁。
小朋友的棺材小的像是玩具。父亲的、母亲的,弟弟的。排在一起。
范良是捡回一条命的。
当时他听见了楼下有声音,父亲正和人剧烈的争执着,那争吵声,已经不太寻常。
随后枪响传来,范良到了隔壁房里带上了弟弟。危机感告诉他,必须逃。
可小孩总喜欢在不对的时间嚎啕大哭。
三五个人衝了上来,把他们押了下楼,范良挣扎着,头上挨了一记铁棒,幸亏他脑袋结实,除了头晕目眩流了点血,并没有大碍,弟弟一直哭、一直哭,眼前的客厅变成了血红色。一时之间,范良也不清楚究竟是头上的血遮蔽了视线又或是眼前的确是血红的地狱。
母亲卧倒在她去年织的羊毛毯上,羊毛吸饱了血,那顏色妖艷异常。她衣着不整,长裙被掀了起来,胸前釦子也被打开,内裤被拉到了脚踝,有个男人正趴在她身上,温柔的母亲早一动也不动,那男人却上上下下动的粗鲁勤快。像野兽一样。
父亲的死状更为悽惨,范良根本不愿意回想,但那画面,却是梦魘。
小孩的哭声变得更加尖锐,范良脑袋里嗡嗡作响,除此之外,一片空白。
「喂,这小孩吵死了!」其中一个蒙面大汉这么说着,下一秒,弟弟安静了。
范良的世界也静了下来。
那么小的孩子,细细的脖子折了起来,像市场里的鸡一样,歪着脖子,像是睡着了。
「记住眼前的画面。」蒙面的其中一人说着,「你父亲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这就是他的下场。你也要死了,你知道吗?」
范良低着头,一语不发。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跪在地上,两隻手被抓住了,其实并非动弹不得的情况,可他也失去了生存的意志。
何必呢?死就死吧。
「既然你也要死了,也总得让你知道杀你的是谁,巩云你知道吗?」
范良知道,当时巩云便是他们学校的负责人。一个如此正义的人……怎么会?
「你父亲到底是太死板了。巩云的资料也敢查,唉……都不晓得他的背景有多硬。不自量力的父亲,可怜的儿子。」
这句话以后,范良迎来了黑暗。他以为他会死,可他没有。
也许是上头那个老头子眷顾,也许是地底那位还不想收他,总之范良没死。
他睁开眼时,周围一片寧静,是他家附近的河堤。他被移动到了外面,有人救了他。那一刻,他坐在救了他那傢伙身边为了自己还活着而哭了很久,他才发现原来自己还不想死。
他有更重要的事。
他会为了復仇而活着,也会为了復仇而死。他一直知道这个道理,但某天,却有人叫他不能死。
范良这辈子,听过最多的肯定是咒骂他的言论。让他死,让他下地狱,苏惠全这般让他不能死的倒是十分罕见。
苏惠全。
这个名字像是唐僧的紧箍咒,一念起就头疼。
刚认识苏惠全的时候,啊……应该说,他刚开始跟踪苏惠全的时候,是在终于跟巩云搭上线的那一刻。
巩云的手下之多,却没有人记得曾经有个叫范德正的因为那些破事与脏钱而死。更别说记得他范良了。搭上巩云的计划要比以往在脑袋里构思的还要顺利简单,因为根本没有人记得他可笑的父亲。
范良再三打听后,得知了目前狙击最准确而且远端杀人不留痕跡的杀手,名字就叫苏惠全。
苏惠全。第一次他便记住了。
他开始跟踪那个孩子。
苏惠全的生活十分枯燥无聊,每天睁眼就是面对无数杀人计画。而他也如同机械一样,分毫不差。几点出门,几点收拾好一切、完成工作,照表抄课。
苏惠全跟他弟弟同年。若弟弟还活着,就是苏惠全的年纪,这么小的孩子,天天与人命为伍,开心吗?范良不禁想,却很快笑自己多管间事。
那苏惠全办起事来一板一眼,身材很好,裤子很贴身,喜欢吃甜的,但果冻类的敬谢不敏,奶过敏……,跟着一个人时间长了,对他的了解也越来越多。
好比苏惠全每天早餐都去同一家早餐店,喜欢吃总匯三明治,咖啡要喝路口那家连锁店的,午餐不吃,晚上一定要吃白饭。
苏惠全没有父母,跟着他们单位的管理者生活。那个带着他的男人叫方寧,看上去跟自己差不多年纪……。
还有苏惠全表情不多,尷尬或是害羞的时候却很可爱,耳尖红红的,像是可口的点心,让人想一口含进嘴里。
他笑起来很好看,每当他一笑,范良便能感觉自己心头一空。彷彿一切仇恨与罪孽都已远离。
范良本来的计画是跟个一个月,要能胜任就绑回家。
可他天天参与着苏惠全的生活,一天一天,他一直告诉自己,「反正巩云那边也还没那么确定……」,拖着拖着,等他发现时,他已经跟着苏惠全整整一年了。
以前他的长官曾经告诉他,跟着人最好不要超过三个月,去一个地方卧底也尽量要速战速决。因为,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三个月,已经足以让你对一个人亦或一个地方產生依恋。
也许范良是太寂寞了。某天他走进咖啡厅,却点了苏惠全爱喝的咖啡,加糖不奶,他想知道他嘴里的味道,而那一刻范良知道自己不能再跟了。
单方面跟苏惠全道别的那天,范良知道他接到了新任务。
苏惠全跟任务目标几乎没有接触,默默地开始,默默地结束。范良能理解方寧为何如此调度,他跟了苏惠全一年,这个孩子,是连路边死了一隻猫都能伤怀良久的可爱傻瓜,能让他离任务目标自然是越远越好了。
范良不再佇足,离开了苏惠全。他想,杀手再找就好了,苏惠全不适合。
不适合只是捨不得,他知道,却故意忽略了自己的心。
可下定决心几天后,范良发现苏惠全在跟他。
上天总是喜欢给他一个急转弯,想死没死,想放也放不掉。
这苏惠全是自己撞上来了。
范良知悉他的一切,知道他是怎么跟踪的,也知道他通常跟多久下手,知道他下手那天早餐会吃总匯三明治再奢侈的加上一份小热狗。
他知道苏惠全的一切小习惯,他了然于心。
这种好机会,天上掉馅饼,不吃吗?范良又不傻。
于是范良当天没有回家,他去了饭店。随后租了间房子。由于身份的原因,范良要租房简直易如反掌。
新房子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张床。
每天苏惠全在外头蹲点,范良都躺在那张床上想着怎么操他。他会脱下他那件裤子的。
哪怕他穿起来该死的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