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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 分类:都市言情 | 作者:番大王
毫不夸张地说,她吓得像见到鬼了。
谭尽特意洗脸了。先前他那张满是泥土灰尘的脸,已洗得干干净净。所以,他并不理解, 为什么她有那一下躲开他的动作。她不想见到他吗?
被夹在凝固气氛中间,谭子恒开口,打破僵局:“那应该问题不大,这两项是正常的。医生之前说了, 你醒来后,肯定还是感觉不适,需要再调养调养。”
理智渐渐回笼, 林诗兰记起件要紧事:“苏鸽呢?你找到她了吗?”
“找到啦, 我进去后跟巡逻的老头解释了,他后来没再难为我们。你昏倒的时候,我送苏鸽到她家门口了。”
谭尽听着林诗兰和谭子恒的对话, 一头雾水, 竟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为什么要找苏鸽?他们说的苏鸽, 是他知道的那个“坏人”苏鸽吗?
“还有, ”谭子恒急忙跟她说了最新的好消息:“小尽帮你找到小狗了。”
“真的?!”林诗兰的关注终于分了点给他。
她扫了谭尽一眼,他却没有看她。
她只好,转向离她最近的谭子恒,问关于谭尽的事:“小狗不是被我妈送到同事家了吗?他怎么找到的?”
谭子恒让出位置,留出空间给谭尽说他那边发生了什么。
两个人都在看他。
谭尽吐出一口气:“哎,狗啊?我运气好找到的。就是……我在路上走着走着,看到一个大妈牵着土狗。感觉像静静,我凑近一看,还真是它。趁她买菜没注意,我把狗抱回家了。”
他说得特别轻巧,撒谎都不带眨眼的。
她定定地,注视着他手臂上的纱布:“手是,怎么了?”
“那个啊,”谭尽语调轻浮,眼里写着无所谓,嘴里跑着瞎编的谎言:“我走路甩胳膊,用大劲儿,蹭墙了。”
他在躲避交流,用随意的口吻,将自己真实的话语藏起来。
她不期待他来。所以他被她伤到了,一点点。
不想在他们面前显得凄惨,是另外的一点点。
找狗的事情之前,因为得知他对她撒过谎,林诗兰撕碎了草稿纸,独自走远。如果不是她生疏的态度,谭尽都差点忘记了,这件压在他心头的大事。
口袋里,他粘好的小破纸,尚未来得及给她。
不过是,找回了小狗。
做成这么一件小事,并不代表什么。
是他得意忘形了。
“谢谢你。”林诗兰看着他的眼睛,诚心地跟他道谢。
谭尽双眸空空,轻轻笑了一声,回她:“不客气。”
石化厂的惊魂过后……
林诗兰想起一些事,更准确地说,想起一些画面。
她这一天,一直握着手机,等待谭尽打电话过来。当他真的在眼前了,她却不知道要说什么。
心里的话全缠在一起,像一团理不清的毛线。
真烦人。
这雨啊,不分昼夜,下个不停。
各怀心思的三人,从诊所出来。
谭子恒载着弟弟和林诗兰,驶向家的方向。
谭尽坐副驾驶,林诗兰坐后面。
一路上,大家各望一扇玻璃,没人说话。
所幸,诊所离家很近,他们才不至于尴尬太久。
车开到家,谭家父母已经睡下。
谭尽打开房门。
静静兴奋地冲向林诗兰。
它疯狂摇尾巴,摇得狗尾巴都快断掉了。
林诗兰蹲下来,张开双臂,拥抱她找了一天的小家伙。
“想我了是不是?你今天被拐走了是不是?”
“小笨狗,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好久啊?”
如果小狗会说话,它会在她怀抱里喋喋不休:说起吕晓蓉很坏坏,拐它出门;说起新到的那户人家,他们合伙欺负它;说起男主人,他如何英勇地把它救出来。
可惜,小土狗不会讲人话。
静静圆溜溜的黑眼睛凝视着她,用小爪子扒拉着她。它察觉到,女主人的脸上有淡淡的忧愁,却没法问她为什么不开心。
小狗一下一下舔着她的手,希望这样能帮助她好受一点。
谭尽在门边,隔了一小段距离,看着她和小狗团聚的画面。
他哥去厨房煮夜宵了,这是他找她说话的最好时机。
谭尽走向林诗兰,只需小小的几步。
漫长的时间,谭尽都是这样踟蹰地,隔着一段距离,偷偷地看着她。
该怎么跟她解释,自己撒的谎呢?
他陷入思考,渐渐地走了神……
林诗兰。
谭尽眼中,旁人夸林诗兰的那些话,没哪句是他同意的。
人们说她聪明、学习好,他见过她刻苦背书背个通宵,也见过她大早起来在本子上乱涂乱画。人们说她做事认真,他见过她冒冒失失的样子,低头捡东西也不看路,左脚踩到右脚把自己绊倒。人们说她好脾气,他见过她对自己恶语相向,用上所有难听的话对自己冷嘲热讽。
人们说她长得漂亮,谭尽也不觉得有多漂亮。她在他面前顶着大黑眼圈、头发扎得像个鸡窝,穿着大妈才穿的宽松蝴蝶睡衣;她哭起来,五官皱成一团又冒鼻涕泡泡。
她在他眼里,一直就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林诗兰。软弱,古板,脆弱,神经质,死鸭子嘴硬,明明很在意还要说话冷冰冰的。
林诗兰哪里都不好。
她最不好的地方,要数,她喜欢他哥。
她仰慕他哥,没事就上他家,找他哥,叽叽喳喳地跟他哥说话。
而林诗兰没有一次,回头看过他。
那谎言,是他为他们的故事编织的开头。
所以。
即便是,她误会他,恨他,他还是不能解开它。
……
谭尽呆呆在那儿待了一会儿。
她在沉默里,陪着他熬。
他最终没有跟她说话,林诗兰听到谭尽的脚步声远去。
她回过头。
他已不在那里。
收回心思,林诗兰听见,厨房的水壶咕嘟咕嘟地沸腾了。
她放下静静,从地板站起来。这一天,她给他们添了很多麻烦,只等着吃东西的话,心里过意不去。
林诗兰打算去厨房帮着谭子恒做夜宵。
一身臭汗的谭尽去洗了个澡。
按照医生交代的,缝线的地方没沾水。洗干净后,他才发现自己身上还有别的伤口。
穿人字拖的脚上、脚腕,以及手掌,竟都有不同程度的破口。
从浴室出来,他找了几张创可贴,将伤处一一贴上。
卡通图案的创可贴,让他想起,他曾经帮她贴在额角的那只卡通狗狗。
闷在自己的房间里,谭尽痛苦地啃着手指。
外面传来林诗兰说话的声音,他本计划着不吃夜宵了……
却还是想找她。
不管自己是否会惹她讨厌,谭尽决定走向餐厅,介入他们中间。
出乎谭尽的意料。
他一出现,林诗兰便端来了为他煮的面条,上面还铺着个蛋。不是他哥煎的那种,溏心的形状完美的荷包蛋,蛋黄被完全地煎散了。
这说明,那颗蛋只可能是她煎的。
她特意给他煎的。
“你不喜欢吃煎散的吗?”林诗兰见他目不转睛盯着鸡蛋,有点忐忑。
谭尽立刻说:“不可能不喜欢,我从小只吃煎散的蛋。”
话音刚落,他像是要跟她证明似的,一筷子夹起鸡蛋,一口塞进嘴里,没怎么嚼,直接咽了。
谭子恒端着自己的面,也坐过来吃。
谭尽瞥了眼他哥的碗。
刚刚的那口鸡蛋,顿时没那么香了。
他哥的面里,也有一颗煎得同样稀碎的蛋。
他这儿,正进行着激烈的内心斗争。
谭子恒和林诗兰那儿,又讲起话来了。
“小兰,你等会儿去我房间睡,我睡客厅。”
林诗兰摇头拒绝:“不用啦,子恒哥,我借住一晚,有客厅能睡就很好了。你和谭尽今天帮我找狗,送我去诊所,把你们折腾得太狠了。你们得好好休息,吃完面,我收拾,你们进房间快点睡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