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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0章 说了他的坏话

作品:再遇前夫,生个二胎好不好?  |  分类:都市言情  |  作者:独白的小玛丽

    林静雅便在经过吴清餐桌的时候,故意把这本书掉了出来,吴清本能地捡起来了,然后愣愣地盯着这个封面,因为封面上写着江朝云的名字,还写着他是朝云集团的总裁,而且,他好帅,好有气度。
    吴清有几分发愣,她抱着侥幸心理在想,这个人也姓江?不过世界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如果真是这个人,她就不大明白了,这种条件的人,还需要到处花钱睡女人吗?
    林静雅轻声说了句,“谢谢。”就要把杂志拿回去。
    吴清的手却并不松开,她有些呆呆的模样。
    “对他感兴趣哦?”林静雅问,“好多女人对他感兴趣呢,我也是他的粉丝。听说过几天,他要在孟扬孟总的舞会上出现,好多女人都想着去呢。我听说,只要在舞会现场说,你是江朝云的粉丝,那个舞会的组织者叫做孟扬的,就会让你进的哦。”
    说完,林静雅就走了。
    吴清有些愣愣的,现在也是万分后悔。
    她并不确定那个男人就是江朝云,毕竟姓江的多了去了,可同样有钱是真的,她也不知道他的电话还号码,只知道姓江。
    吴清回家以后,就去问了那个找她的阿姨,问这个人是不是叫江朝云。
    阿姨说,“我只知道他姓江,别的不知道了。”
    吴清知道,要找这个人的联系方式,非常不容易,她从网上查了江朝云的所有信息,然后从网上下载了一张他的照片,拿着去问阿姨,“是他吗?”
    阿姨虽然说不是,可看到阿姨这种含糊其辞的样子,吴清还是觉得就是江朝云。
    早知道他这么帅,她何苦会耽误一年的时候才能认识他?
    她为什么没有更早些认识他?
    吴清悔恨地特别希望回到过去。
    既然他看了她的照片,还能决定来,至少说明,他那时候是看上她的,那时候,她的长相是对他的胃口的,抱着这一点点的侥幸,还有吴清认为的错过的和江朝云的缘分,她来了纽约找工作。
    林静雅都没跟孟扬知会这件事情,因为林静雅知道孟扬和沈沅的事情,也知道孟扬因为江朝云和沈沅结婚了的事情,记恨江朝云,所以这时候,只要放一个女人进来,想必孟扬是乐见这种八卦的。
    到时候孟扬分解江朝云和沈沅,吴清也分解,而且,江朝云和沈沅的现状——沈沅在法国,江朝云在美国,两地分居的夫妻,何况江朝云那个德行,能好到哪?
    估计他现在就已经厌倦了,想必对吴清,会有一种沧海遗珠的感觉。
    林静雅知道她和江朝云已经不可能了,把吴清送给他,她也难受,可只要让沈沅和江朝云分开,她就开心,毕竟沈沅是他在和林静雅在一起的时候,同时睡的,这让林静雅心里太不服气了。
    晚上,江朝云下班回家的路上,车却意外地被追尾了。
    下车查看的时候,才看到竟然又是吴清。
    吴清看到撞了的人是江朝云,说到,“我跟江总是不是缘分啊?一天见到两次?”
    江朝云的车靠在路边,他靠在车前,点了一根烟,眯着眼睛看了吴清一眼,“几个意思?”
    “撞了您的车,我能是几个意思啊?”吴清风情万种地问江朝云。
    如同梦露那样的裙子,很风情的打扮,夕阳下,风一吹,别有一番风味儿的,而且她的短发,热辣妩媚,平添了几分风情,她也晓得,她的相貌,江朝云是看得过眼的,能够过得了他的审美。
    “是不是想跟我上床?缠我这么久?”江朝云问得非常直接。
    吴清笑笑,“我这点儿的心思,江总都看出来了,那江总赏这个脸吗?”
    江朝云笑了一下,“说了,我结婚了。”
    “我也说了,不让您负责。”吴清又说。
    “你到底要什么?”江朝云又问。
    “错过的缘分,我想补回来。”
    “什么缘分?”江朝云假意不知道,问到。
    “可能江总不晓得,去年有一次,在华盛顿,本来江总点的人是我,可有人说了您很多坏话,所以,我错过了您,这一错过,就是一年。”吴清目光很柔软地看着江朝云。
    江朝云仿佛刚刚想起来,“哦”了一声,“是这样。可这份缘分已经被人生生地拦断了。”
    “我想续上。”
    “我结婚了。”江朝云又重申了一遍。
    “可我喜欢江总。”
    “行了,车不用修了,等我有空了,自己去弄。”说完,江朝云便上车了。
    吴清在后面“哎”了一声,因为江朝云走了,觉得很失落。
    不过她又想,夫妻两地分居,这样的婚姻,还有什么作数的呢?
    江朝云在车上想,沈沅究竟说了她什么坏话?又老又丑不能人道?
    估计这种话,她是能够说出来的。
    ……
    沈沅和路一尘来了中国以后,和田雨湘聊得特别好。
    田雨湘让沈沅在家里住,不过沈沅说,她和路一尘终究是两个人,都在家里住,不太好,而且,她们家里人这么多。
    “你可别逗了,按道理你还得叫我嫂子呢,丰城就是我们自己的家,你来了,出去住,多不像话。”田雨湘又说,“是要让别人骂我们吗?”
    “嫂子?”沈沅问到。
    因为从小在美国长大,所以,对这些繁琐的称呼,沈沅还有些别扭。
    “是啊,行止比朝云大,我比你大,你不叫我嫂子叫什么?嫂子命令你,在江家住,你要嫌我家里人多吵的话,你去老宅子家里住啊,反正老宅子里没人。”田雨湘又说,“不过,我得去三伯母那里拿了钥匙。”
    一听到三伯母,沈沅就想到了江恒,这次她虽然不是悄悄来的,但并没有那么大张旗鼓,如果田雨湘一去跟三伯母要钥匙,江恒肯定就知道了,不想引起那么多的事端,所以,沈沅说,“不用了,就在你家里住吧,顺便给你带带孩子,你好给我写剧本。”
    “果然是资本家特性,没人味儿的。”田雨湘笑到,然后她就去写剧本了。
    不是因为不想好好跟沈沅还有路一尘说话,而且正好有灵感找到她了。
    她估计这个本子写起来会很快,毕竟都是少女时期的心态。
    江水一直在观察沈沅和路一尘,沈沅觉得这个小姑娘挺可爱的,晚上要和她在一张床上,田雨湘说,“好,她乖。早早地就能睡着。”
    下午的时候,江行止回来了,正好江朝云的电话也过来了,他和江行止瞎聊了几句,一直在瞎聊,大家正在吃饭呢。
    江朝云不提沈沅的名字,江行止便也不提。
    江水非常灵气,看了沈沅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