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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食记 第12节

作品:爱食记  |  分类:都市言情  |  作者:神圣午睡

    心理准备就绪,又有姚望提供的工作机会,第二天谭丽莎再去公司就底气十足。白天她借口出去开发市场,跑出去带付欣悦领略北京城。
    付欣悦问她:“你不用上班吗?”
    谭丽莎说:“我就说出来跑业务,老板不管的。”
    在付欣悦眼里,这无疑又是一项老友混得好的证明。
    谭丽莎带着付欣悦一大早从故宫的正门进去,穿过整个紫禁城,从后门出来,上了景山,从高处回顾眺望。从景山顶上看去,气象万千的百年皇宫一览无余,视觉感受无与伦比。这是李泽告诉她最正确的观赏路线。
    出了景山,就进了对面的北海,这里面有宫廷菜仿膳。虽说是专为游客准备的餐,但味道算是中正平和,服务员俱都清宫装扮,摆盘古香古色,偶尔尝试,颇有些进入了古装戏场景的感觉。
    吃过了饭,两人又去国子监一带的胡同里逛小店,这是谭丽莎近期最熟悉的好去处。她带好友进了一家国风小店喝茶吃茶点。这小小的店面装修得清幽简洁,菜单分为春夏秋冬四个主题,每款茶点都以节气命名,并辅以季节性食材。比如,春天的茶点会用到玫瑰,抹茶等。而秋季茶点则有南瓜,花生等。
    点完了餐,很快,穿着素雅的服务生就端着个漂亮的木质托盘过来奉上茶点。只见这些小点心个个玲珑剔透,精美别致,全都根据颜色和造型的需求放在不同的漂亮小瓷碟里。再配上玻璃杯里的特调茶饮,美食美器,让人舍不得吃。
    付欣悦开心极了,拍了很多照片,称赞道:“都说北京美食荒漠,不精致,我看还是那些人没有找到地方。莎莎你真的很懂行!”
    其实这小店谭丽莎也是第一次来,她平时并无探这种店的雅兴。这次为了接待老友,想着一直吃涮肉烤鸭太粗糙,就特意做足功课找到了这家网红小店。
    两人喝着茶,聊着天。谭丽莎说:“其实我刚来北京的时候也很失望,觉得空气脏,车多人多,满街的东西都不好吃。比大连差远了。可是待久了,就发现其实北京也有北京的好。可能地方大了,就总是会比较有意思吧。”
    付欣悦想了想,说了句很文艺的话:“追梦的人多了,再荒芜的地方,也会变得不一样。”
    谭丽莎由衷地说:“小悦,你说得真好。好像诗。”
    付欣悦笑了:“你记得吗?我中学的时候还写诗呢!”
    “记得!还在校刊上发表过呢!”
    两人回想起中学岁月,都觉得温馨而遥远。谭丽莎回味着好友的话,心想,这大概就是毕业之后,她最终选择留在这里的原因吧。老朋友就是老朋友,总有些心意相通的时刻。
    这两天谭丽莎尽足了地主之谊,付欣悦兴奋之余,自然没少发朋友圈。而朱美俏再也没有回复过。大概是刺激受得太多,干脆假装看不见了。
    旧友的到来,让谭丽莎第一次觉得自己在北京并非全无进步,而宿敌的嫉妒给了她小小的扬眉吐气的快乐。她知道朱美俏虽然没回复,可她一定会忍不住去看,看完又会生气。她在心里轻轻地对这位讨厌的宿敌说:你不是想跟姚望套近乎吗?那么,我一定要让你某天在窥视姚望的朋友圈的时候,看到我和他的单独合影。
    第14章 异端又好吃的北美寿司
    付欣悦回去的那天,谭丽莎特意去高铁站送她。两人拥抱告别,都红了眼眶。其实两座城市之间,不过是几个小时的车程。可现代人的生活就那么繁忙,一年到头难得一见。
    送走了老友,谭丽莎就开始准备辞职。想起陆霞的忠告,她觉得还是要把餐厅的事情问清楚些。有天在工地忙完,她问姚望:“你打算开的餐厅大概是什么样的啊?比方说,类似于哪个餐厅?”
    姚望问:“你吃过北美寿司吗?”
    “北美寿司?寿司不是日本的吗?”
    “我带你去吃一家菜,那一家就和我想做的餐厅有点像。”
    姚望带着谭丽莎来到了朝阳公园附近一家餐厅,落座后便娴熟地点了几份食物。谭丽莎没吃过这家,但略有耳闻。她疑惑地问:“这家不是日本菜吗?”
    姚望说:“大家都以为这家是日本菜,其实这家是典型的北美寿司。一会儿菜上来,我给你具体讲解。”
    很快第一道寿司就上来了。个头很大,是普通寿司的两三倍。白色的米饭里卷着好几种五颜六色的食材,最上面有一片鱼生,上面洒满了橘红色的鱼子,还用辣味蛋黄酱以写意的方式在寿司和盘子上画了个造型。
    谭丽莎看着这个大寿司,说:“这个寿司,真是个儿大馅儿足。”
    姚望笑道:“没错,量大馅儿足,就是北美寿司的风格。日本传统寿司根本不是这么做的。尝尝看?”
    这寿司很难一口一个,要分好几口。咬一口,寿司就洒落在盘子里,里面的馅料看得分明:香香脆脆的炸物,软嫩的生鱼,一咬爆浆的鱼子,甚至,还有一小块香甜软糯的红薯。配合上甜酸清爽的寿司米和辣味温和的美乃滋酱,像是吃了一份迷你日式精选套餐。
    谭丽莎笑道:“好乱的配料,可是真的很好吃。我觉得日本餐厅里最受欢迎的几种味道都在这里了。里面居然还有一块红薯!”
    姚望高兴地指着另一份寿司,说:“你再尝尝这份。”
    这也是一份大号反卷寿司,混合着鳗鱼、炸虾、蟹□□、牛油果。谭丽莎细细尝了一块,笑道:“行,这回连鳗鱼饭和天妇罗也一起吃到了。这个寿司,简直像是日本寿司版的乱炖。”
    “没错。莎莎你果然懂行。美国人吃东西就是这样,喜欢把爱吃的东西都堆在一起。他们可不管什么叫做正宗。做起饭来,那真是要多异端,就有多异端。这种米饭在外面的寿司,也是在北美出现的,所以叫加州卷。据说是因为,老外一开始不吃紫菜,觉得黑乎乎的看起来没法吃。有个聪明的厨子就把米饭包在外面,这样紫菜就不显眼了,老外就慢慢接受了。”
    “真有意思。”谭丽莎开心地一边吃大寿司,一边听姚望讲故事:“虽然不正宗,可是真挺香的!其实比日本那种小寿司过瘾。”
    姚望说:“这就是我想做的餐厅。”
    “北美寿司?”
    “不,是简单,好吃,易于推广的融合菜。以前在国内的时候,说起做菜,我们总觉得正宗的才好。但到了美国,发现他们脑子里根本没有什么正宗的概念。美国人糟蹋了很多传统美食,可也发明了很多奇妙的搭配。比如,你吃过夏威夷披萨吗?”
    谭丽莎点头:“吃过,有菠萝。挺好吃。”
    姚望笑道:“也是在北美发明的。据说如果你在意大利人面前吃这个,他们就会跟你绝交。而且,那个菠萝,用的必须是罐头。是不是太无法忍受了?”
    谭丽莎笑了:“我知道他们还有陈皮鸡。那到底是什么呀?”
    “其实就是糖醋里脊,只是把里脊肉换成了鸡胸肉。”
    “听起来也没有很难吃啊,为什么大家都说美式中餐贼难吃?”
    “不难吃。实际上还有点好吃。但就是太不正宗了。”姚望笑道:“在美国的时候,我每天都回国吃正宗中餐。但是回来后,有时候想想美国那些不正宗的异端食物,居然也有点怀念。记得我上次跟你说的美国人做煎饼吗?”
    “记得,你说一份煎饼卖几十块钱!他们还放美乃滋酱。”
    “没错,我第一次吃到煎饼里放美乃滋的时候,心想,肯定很奇怪。没想到居然也挺好吃。那家店排队的不仅有老外,也有不少国内的留学生。那时候我就想,其实也许在未来,融合菜在中国也会受欢迎的。而且从开餐厅的角度,融合菜味道简单,好吃,食材多变,换个搭配就是个新菜,对厨师的依赖也不大。”
    谭丽莎忍不住说:“可是如果你敢在天津大哥的摊子上往煎饼里加美乃滋,我怕他会举着铲子追着你打!”
    姚望笑道:“直接把鸡蛋扔我头上!”
    两人笑了一会儿。谭丽莎问:“那你有具体想好的菜品了吗?”
    “我主要就参考美国最受欢迎的融合菜,都比较偏小吃一点。比如中式鸡丝凉面,墨西哥塔可饼,还有说不上是中式还是墨西哥式的盖浇饭……”
    姚望说得兴起,还用手机找出很多图片给谭丽莎看。谭丽莎惊喜极了,她没想到姚望不但已经有了计划,而且这个计划这么有创意。
    最后,姚望满怀憧憬地说:“莎莎,我可太高兴你能来帮我了。开餐厅就得有你这样特别懂吃的人!就说北京街头小吃这方面,我估计比你吃得多的人可没几个了!”
    虽说打通男人的心要通过胃,但谭丽莎并不想在男神面前把吃货形象树立得过于鲜明。她尴尬地笑道:“我也没那么能吃吧……”
    姚望说:“这事儿你就别谦虚啦。你那朋友圈发的。我看得出来,就北京这大街小巷的街头美食,你可真是没少吃啊。你就是我朋友圈里的食神!”
    谭丽莎心里窘迫,赶紧转移话题:“对了,要是去你公司工作,我要不要做什么准备?”
    “你把简历发给我。等你那边工作结束了,你直接过来上班就行了。”姚望补充说:“我已经跟公司副总打好招呼了。”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开餐厅的事,结束了这顿愉快的午餐。姚望并没有注意到,自从他说谭丽莎吃得多之后,她就一个寿司也没吃过。
    回到家,谭丽莎连夜准备简历。更新简历时她才意识到,除了大学时实习的公司以外,她完全没有换过工作,也没有升职,只有一次转正,并没有太多的内容可以更新。工作内容只有两项:设备技术咨询和销售。名片上印的是“技术部谭丽莎”,连个头衔都没有。
    一开始她想填“工程师”,可又觉得应该体现自己也有销售和带人的能力,又改成了“技术部经理”。反正现在是个人都可以叫经理。
    改好了简历,发给了姚望,想起白天的事,她有些啼笑皆非——男神欣赏自己能吃?这条通过胃的爱情之路方向似乎有点不对。
    她给自己打气:管它呢!至少餐厅的项目听起来是靠谱的!
    姚望很快就给了她回复,告诉她一切都没问题,辞职后来直接上班就好。
    谭丽莎并没有立刻就辞职,她想把姚望朋友的茶室项目做完。这样也算负责任。好在姚望说是帮朋友的忙,实际事事亲力亲为,进展神速。他对细节精益求精,比如当初提出了要求室内空调一定要有自然感觉,就反复与夏如星和谭丽莎一起讨论,在出风口的位置上下足了功夫。
    积极做事的态度自有一种凝聚力,他们几个人成了一个小团队,每天看着这破旧的院子一点点变成了雅致的国风茶室,大家都觉得很开心。
    谭丽莎发现她很享受,也很擅长这种跑前跑后,把一件事慢慢做成的感觉。这过程仿佛小鸟在筑巢,而且,是和自己喜欢的男人一起。
    她还发现姚望脾气很好,即便追问技术细节,也不会给人压迫感。有时候问了外行的问题,他自己先笑起。他花钱方面很大方,看工人辛苦,还常常买水和点心到工地上。工头大约也看出来他比较好说话,隔三差五就背着夏如星跟他提一些小要求,姚望从不计较。
    看着姚望对工人和颜悦色的样子,她心醉神迷地想:高富帅男神还这么善良,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
    与此同时,她还注意到,这么多天了,并没有什么可疑的女孩来找姚望。唯有catherine来过几次,但姚望对她的态度,一直都是不冷不热的。到了后来,catherine经常干脆直接来找谭丽莎。她问东问西的,好像很热情,但久而久之,你会发现她其实她意不在专业,只是一种搭讪。
    谭丽莎渐渐看出catherine完全不足为患。只是,这么完美的姚望没有女友,这事儿也太不正常了。她把这件事跟室友分享。陆霞的看法是:人家说没有,可不一定是真没有。说不定,只是没有固定的。
    而tiffany不愧是时尚圈边缘人士,反应剑走偏锋:“天啊!你同学不会喜欢男的吧!”
    “他交过女朋友啊。”
    “有些人是后来掰弯的!”
    “可是也没见他跟男的腻歪呀。”
    “你最好搞清楚。别到时候男神变gay蜜。他不是国外回来的吗?国外这种事更多。”
    谭丽莎吓了一跳,但想着姚望喝完酒那副话痨的样子,觉得他怎么看怎么是个直男。不过,她最好还是把这件事搞搞清楚。
    有天她假装无意地问姚望:“你每天这么忙,女朋友不生气啊?”
    姚望笑道:“我哪儿来的女朋友?单身狗一个。没人要。”
    谭丽莎暗暗高兴,嘴上一副好兄弟的口气:“不会吧?你还能少的了女朋友?我看catherine对你就有点意思。”
    姚望懒洋洋地说:“反正她没跟我说过。我就当做没有。”
    “她不好吗?”
    “我跟她没话说。你不觉得她这人就没什么意思吗?”
    谭丽莎心里乐开了花,继续试探:“你喜欢事业型女性?比如类似小夏那样的?”
    姚望停顿了一下,说:“也不是。”
    “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呀?”
    姚望瞟她一眼,笑道:“干嘛?你要给我介绍几个啊?”
    谭丽莎被他这么一瞟,魂儿都飞了一半。差点就要毛遂自荐。但理智告诉她,男神大概现在还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吃货哥们的表白。
    她定了定神,说:“你要求肯定特别高,我的朋友肯定都配不上你。”
    姚望说:“我没什么要求。感情的事,看缘分。”
    谭丽莎觉得这话对自己大为有利,但又怀疑姚望是否真的那么不在乎条件。她说:“可是人如果喜欢一个人,总是跟条件有关呀。大家都喜欢优秀的人,对吧?”
    姚望说:“喜不喜欢一个人,跟条件没关系。到时候你就懂了。”
    谭丽莎看着姚望漂亮的面孔,心想:我不用“到时候”,我现在就很懂!你觉得喜欢和条件没关系,是因为你的条件太好了啊!
    再怎么被爱蒙蔽双眼,谭丽莎在内心深处也得承认,她,以及当时学校里的很多女生,之所以对姚望一见钟情,念念不忘,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实在太帅了。不但帅,家里还有钱。不但有钱,脾气还挺好,还很善良。
    如果谭丽莎自己转了性别,突然变成一个男生,那么,身为女生的谭丽莎,只怕也很难爱上身为男生的谭丽莎。
    都说看久了再帅也会没感觉,但谭丽莎和姚望工作了这么多天,却觉得他越看越帅。她发现上帝特别不公平,这人要是好看,经常是全套都好看。姚望不仅个高脸帅,皮肤都干干净净,从不起包。甚至他连手指都比别人修长,头发都格外浓密。
    姚望也从不为身材发愁。谭丽莎每天辛辛苦苦去上最累的团课,外加跑步机上快走三十分钟,以及控制饭量。苦行僧一般坚持了这么久,才在前两天,于清晨空腹称重之际,在体重秤上看到了69.5这个激动人心的数字。这是几年来她的体重第一次进入6字头,而为此她在健身房简直体验到了受刑的感觉。
    可姚望从来不去健身房,只心血来潮去公园打篮球。最可气的是他胃口还特别好,经常让她带着他去吃街头小吃,还让她认真品尝后跟他探讨菜谱。谭丽莎再怎么控制,也跟着他吃了不少卡路里,少不得又去健身房受罪来平衡。
    看着此人随便吃高热量食品,却照样宽肩细腰,谭丽莎真想找个庙烧符问一问:天理何在,天理何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