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
作品:奋斗在洪武末年 | 分类:历史军事 | 作者:青史尽成灰
柳淳和朱棣都希望把秃孛罗率领着部众,暂时退到后方修整,至少等到战斗结束,再迁回淇国。
可是这五万人,没有一个愿意走的,他们虽然不能上战场杀敌,但是做后勤还是没问题的。尤其是那些上了年岁的老者,他们打了一辈子仗,也在草原行走了一辈子……每个人都是最宝贵的向导。
而且他们和马哈木所部都是瓦剌人,彼此沾亲带故,通过他们,又能探查瓦剌的军情。
总而言之,有了这些人,就等于敲开了一半的大门,漠西之地已经送到了嘴边,就等着咽下去了。
柳淳喜出望外,而把秃孛罗则是惊喜交加了。
他第一次领教的大明的实力,这种实力,简直让人绝望!
就拿最简单的交通工具来说,大明以偏厢车为主,既能运送武器粮食,也能搭载人员……这不算什么,毕竟从汉代开始,征讨草原就是这样的配置。
可是大明的偏厢车明显经过加强改进,使用的是四轮马车,车轴和车轮使用钢铁,在车厢上,也有铁条加强。
光是一架偏厢车的用铁,就能打造出几十把好刀。
再看那些粮食,衣物,帐篷,军械……看的把秃孛罗直流口水,我的老天爷啊,大明这是多有钱啊?
他完全傻了,过去儿子总是喜欢憧憬大明,说大明这好,那好……可真正接触,把秃孛罗觉得,或许大明比想象中还要强盛。
“马哈木啊!你可把这个庞然大物给得罪死了!老子要看看你怎么收场!哈哈哈!”
把秃孛罗放声大笑,开心飞起,他走对了一步,女儿又嫁给了淇国公……要是儿子再有点出息,争一口气,他简直死而无憾!
就在这个时候,朵儿支正面临着这辈子最难的抉择,包括投奔大明都没有这么难!
他的手下有两百名骑兵。
这是部族当中剩下的精华,三天的修整期间,大明给了他们不少武器铠甲,这些年轻人身体更好,基本上都恢复了状态,正一心报仇。
但是他们的对面,有差不多三百名铁骑。
对面人数比自己多,而且也更加精锐强悍……已经探查到了军情,就该回去通报消息,等着明军大队赶来。
这是最稳妥的选择,毕竟以他的本事,还真不行!
但是朵儿支不想退……真的,当他看到了丘福的尸体,见识了那一身的伤,他突然明白了什么是男人!
不在年纪大小,不在地位高低,真正的爷们就是肠子流出来,也要塞回去跟敌人拼命,拼个你死我活!
都是两个肩膀扛着一个脑袋,老子打不过你,还不能咬下一块肉?
一个外人能替他们拼命,阻击追兵……现在有明军做后台,还往后退,退到哪里去?
从今天开始,直到灭了马哈木,灭了脱欢,灭了哈烈……老子一步不退!
“弟兄们,亮刀!”
“亮刀!”
“亮刀!”
瞬间,长长的马刀高举,冰冷的刀身泛着淡淡的寒光,很有份量。
这是大明的制式马刀,和蒙古部落惯用的弯刀有些差别,不过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自从元朝灭亡之后,蒙古各部都进入了匮乏的时代。
只要有兵器用就很好了,而且还是这么精良的杀器,那就更好了!
“杀!”
朵儿支怒吼了一声,第一个冲了出去。
他上身微微前倾,贴着马脖子,手里的刀前指……耳边风声掠过,不时还有箭头破空的声音。
原来带头冲锋也不是难事,没准我还是天生的战士呢!只是以往没有显露出来罢了!
就在他这么想的当口,突然铛的一声,脑门正好挨了一支箭。
一瞬间,朵儿支以为自己完蛋了。
脑袋被射穿了没有?
是不是就要死了?
短短的刹那,朵儿支清醒过来,他不但没有死,而且还活得好好的,那一支箭根本没有射穿头盔!
对啊!
是大明给他们提供的铠甲,还真是坚固啊!
“弟兄们,杀!”
朵儿支兴奋大吼,一头撞了过去。
骑兵交锋,留给弓箭手的时间不多,一轮射不到,就进入了肉搏!
迎面的家伙举着弯刀就要劈砍,朵儿支也没有什么招式,他只记得丘福跟他讲过,上阵杀死,并没有什么招式,完全就是先下手为强!
“死!”
朵儿支直接递出了长刀,由于没有劈砍的动作,刀锋抢先触碰对方的喉咙,只是简单一划,鲜血就像是喷泉一般,喷了出来,朵儿支的眼前都变成了可怕的血色……他一头撞了过去,正好就杀入了敌方的军阵。
少主真猛啊!
后面的士兵倍受鼓舞,全都不要命似的冲了进来。
在朵儿支的周围,形成了一个拳头。
“替淇王……报仇!”
“报仇!”
“报仇!”
士兵们愤怒大吼,气势一下子就到了沸腾。朵儿支也没有太多的作用,他只需要在身边人格挡了兵器弓箭之后,探出长刀,收割对方的生命。
凭着战马的撞击,杀人也不比杀猪难多少。
渐渐的,朵儿支意识到了他们最大的优势。
没错,就是大明送过来的铠甲。
这些铠甲轻便,坚固,而且能遮蔽全身,除了少数位置之外,几乎能提供全身保护……这在蒙古各部,是根本不能想象的。
哪怕号称铁骑的队伍,也做不到人手一副铠甲。
尤其是这些铠甲不但漂亮威武,而且结实坚固,让他们有了金刚不坏之身!
朵儿支挨了好几下子,有弓箭,也有刀枪,但是他连一点伤都没有。这小子的眼睛冒光,兴奋到了极点!
“淇王保佑!淇王在天上看着咱们!杀啊!”
“杀!”
如果说之前的士气百分百此刻到了百分之二百!三百!
“淇王保佑!刀枪不入!”
这些骑兵嗷嗷怪叫,全都拼了老命,一鼓作气,竟然将三百骑兵打了个对穿!
敌兵已经失去了阵型,老子居然赢了!
朵儿支疯了,看起来真的有淇王的保佑!
“杀!”
他们翻过头,冲着落荒的敌兵就杀了过去。
长刀挥舞,锋利无情,跟砍瓜切菜一般,快速消灭着对手……每杀死一个人,他们的士气就高涨一分。
“让你们追杀我们!”
“让你们杀了我们那么多兄弟!”
“让你们伤了淇王!”
“统统该死!”
大家疯狂发泄心中的怒火,他们简直是煞星附体,以区区二百人,竟然杀退了三百对手,同时还消灭了一百多人!
朵儿支浑身浴血,疲惫到了极点,只有拄着战刀,才能站稳。双脚上的伤口又开裂了,疼得钻心透骨。
可是他想笑,他想放声大笑!
“你们说,我能赶得上淇王几分?”
士兵们看着自家的少主,很认真伸出了一根手指。
“一分?一分就一分!我也知足了。”朵儿支笑嘻嘻道。
“那个少主……我们的意思是你连淇王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你们?”朵儿支瞪圆了眼睛,气得挥拳头,不带这么伤人的。我好歹也打赢了一次,还手刃了这么多敌兵……好吧,我这是打顺风仗,有大明提供的武器铠甲,还有明军在后面撑腰,要是还打输了,我才是猪呢!
“好吧,我承认我远远不如淇王……但是我会努力,我会跟着大家一起杀敌报仇……我不是废物!”
朵儿支发出了怒吼,大家会心一笑……正在此时,突然有两个士兵纵马跑了过来,在他们的马尾巴后面,还拖着一个人。
这个人身上的铠甲已经没了,衣服也碎了,皮肤外露,被野草石块割伤,所过之处,尽是斑驳的鲜血,触目惊心!
“少主,少主!这家伙,就是这家伙!”
他们兴奋对朵儿支道:“这家伙伤过淇王,他臭不要脸,从背后刺伤淇王来的!”
“是吗?”
朵儿支凑了过来,探手揪住了对方的小辫子,把他提了起来!
“是你?你伤了淇王?”
这个蒙古将领翻了翻眼皮,冷冷道:“你们给明人当走狗,长生天不会放过你们的!”
“放屁!”
朵儿支狠狠啐了他一口,“你们这些畜生,还配说长生天,你们才是长生天之下的耻辱,渣滓!”
朵儿支也懒得说什么了,这家伙不是从背后偷袭淇王吗?
老子现在就给淇王报仇!
他从靴子里取出匕首,然后让人按住了这家伙,他的匕首从脖子刺入,只刺入了一厘米左右,然后向下一拉,瞬间,一道从脖子到腰下的伤口出现了。
朵儿支露出残忍的笑容,他用匕首在伤口两边划了划,然后抓着两边的皮,生生活剥!
被剥皮的家伙发生惨烈的怒吼,他的浑身颤抖,生不如死。
“不要,不要杀我,真的不要杀我!”
他痛哭流涕,凄惨哀嚎。
朵儿支揪着人皮不放,对两边的人怒吼道:“还看着干什么,一起动手!给淇王报仇!”
“给淇王报仇!”
“报仇!”
十几个士兵扑上来,真的将一张人皮撕下,失去了皮肤的人浑身都是血,他还没有立刻死去,在地上来回抽搐,翻滚,在痛苦和恐惧之中,失去了生命。
朵儿支狠狠啐了一口,敢偷袭淇王,这么杀死你,算便宜了。
他想了想,突然来了个主意。
“你们剥一张马皮,把他的尸体包起来,送给脱欢……就告诉他,老子要亲手剥下他的皮,祭祀淇王。”
朵儿支托着腮帮,眼中露出了得意之色,脱欢,你要是敢来,老子就宰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