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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他在云之南 | 分类:都市言情 | 作者:景行
床头电子钟过了六点半,外面暮色四合。程立觉得有点烦躁,下床推开窗点了一根烟,抽得有点急了,被呛到,他咳嗽了几声,再抬眼却看见沈寻站在花园里。
人面桃花相映红。蓝的是朦胧夜色,红的是一树嫣然,粉的是她俏生生一张娇颜,点亮了这原本寻常的夜晚。
或许,她就是个迷了路的精灵,糊里糊涂,才走到了他这里。
“这位老板,天色已晚,借住一宿可以吗?”她仰着头,声音清脆。
他在烟雾里眯起眼,嘴角微弯。
“可以。”他答。
“那麻烦您下来开下门,我没带钥匙。”
“笨蛋。”他低骂了一声。下楼梯的时候,嘴角的弧度更弯了。
“我回局里拿了下电脑和衣服,今天晚上要帮国际组的人做个采访,还去超市买了些菜和水果。”
她换了鞋,拎起大包小包要往厨房跑,却被他拦住了:“我来吧。”
塑料袋里的东西都收拾完,冰箱几乎都被塞满了。
“我从来没买过这么多东西。”他有些无语。
“这才是家该有的样子啊,”厨房暖黄色的灯光下,她笑吟吟地看着他,“你饿不饿,我做饭给你吃?”
他回想了下冰箱里那堆食材:“我想吃酸辣土豆丝。”
“土豆丝可以,不过不能放辣,不利于伤口恢复。”她利落修正。
他点点头,表示接受。
“好了,程立小朋友,请你到客厅看会儿动画片,别在这儿给姐姐添乱。”她把他推出厨房,拉上门。
电视上正在演《猫和老鼠》,已经播了几十年的动画片。厨房亮堂堂的,渐渐传来食物的香气,纤细的身影在里面忙忙碌碌。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妈妈也是这样准备着晚饭,他捧着一袋薯片,看着同样的动画片,笑成一个小傻子。那时他不知道世界上还有黑暗角落,有人会用生命维护现世安稳,而那样的人会与他有血脉联系。
——这才是家该有的样子啊。
他耳畔响起她的声音,娇娇柔柔的。
人间烟火,现实温暖。这一刻,他也很想就这样沉溺。不去想从前未解的噩梦,不去想未来还要面对的血雨腥风,只是手臂上隐隐作痛的伤口会时刻提醒他肩上背负的重担。
吃完晚餐收拾完,沈寻问程立:“能不能借你的书房一用?我要干点活。”
他点点头,带她上二楼的书房。房子是黑白灰的北欧现代风,书房更是极简,除了一张书桌,就是一台cd机和音响,一排光碟架,以及墙上挂着的一幅画。
沈寻走到那幅画前,静静打量。画的是一个小女孩站在街边看着天空,天上飞过一辆汽车,汽车上的男人低头看着她,色彩鲜艳梦幻。
“感觉很像夏加尔,”她开口,看到画下方qm字母的署名,心中一动,“这是乔敏画的?”
“嗯,她从小喜欢画画,去年我生日送了这幅给我。”程立答。
“她有点天分,”沈寻由衷夸奖,视线落在光碟架上,“《美丽中国》《地球脉动》……你居然收藏了这么多纪录片,有些我家也有。”
“是吗?”程立答,“纪录片可以让心灵安静。”
沈寻蓦然看向他,眼中情绪涌动:“我妈妈说过同样的话,她是纪录片导演。”
“是她吗?”程立抬手,指向一张光碟。
沈寻盯着那个熟悉的名字,鼻子微酸:“嗯。”
“自成风格,我很喜欢。”程立轻轻答。
“谢谢,”沈寻平复了情绪,抬手看了下表,“我要往巴黎打个采访电话。”
程立点点头,替她带上房门。
等沈寻采访完并整理好记录,已经晚上九点半。她开门去倒水喝,听到浴室里有哗哗的水声,大概是程立在洗澡。
她又回到书房,在椅子上躺了会儿,瞅见一旁的cd机,起身按了播放键。
熟悉又静谧的旋律缓缓回荡在房间里,清亮虔诚的咏唱,让她听得入神。
是天使之翼合唱团libera的i vow to thee,my country。
——我向你起誓,我的国。我要奉献出我全然、完整、至臻的爱。这爱毫无疑问,这爱经得起考验,这爱永不动摇,这爱不计代价,这爱永不屈服,直至最后的牺牲。
一曲终了,旋律又重复响起。原来是被设置了循环播放。沈寻忍不住揣测,程立是怀着什么心情,把这首歌听了一遍又一遍。
她想起她问他为什么做警察,他那句轻描淡写的“我愿意”。
她想起她拿大麻的事和王小美开玩笑时,他生气的样子。
她想起今早他带着伤审讯,灯光下有些疲惫的神色。
这个男人,完全不是他所表现的那么淡漠,他的内心,比谁都要火热。
心念一动,她起身开了房门,却看见程立靠在楼梯口的墙边,静静地抽烟,像是在门外已经站了一会儿。
他侧首看向她:“上次听这首歌,还是三个月前。”
“发生了什么事?”沈寻问。
“队里一位老警察去世了,肝癌,一辈子就扑在缉毒这件事情上。我刚到这里时,是他带的我,就像我师傅一样。”他抽了口烟,眸色深沉,“他40岁的时候,被毒贩报复,老婆孩子都被撞死了。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崩溃,但是他又兢兢业业地干了十几年。他跟我说,从他家人去世的那天起,他觉得自己也发生了某种变化,变成一个更好的警察。因为没有了牵挂,所以少了犹豫,少了顾忌,永远都冲在最前面。面对那些锁着的、背后不知是什么危险的门,面对举起的刀枪,他不再有丝毫退缩的念头。”
“所以,你现在也是这样吗?总是不眠不休,拼命往前冲?”沈寻走到他面前,抬头看向他,“但是,活着很好啊。多活一天,就多一点可能。每个人都是肉身,会病、会死、会遭遇横祸,会一觉睡过去再也醒不过来。五十年和十五年有什么区别?关键在于,在遇到喜欢的人的时候,有没有用力抓住他的手;在遇到喜欢做的事情时,有没有全身心投入过,即使会失败。”
那一瞬间,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他黑色的眼眸里起了波澜。
她走得更近了一些,直到近得能伸出双臂,毫不费力地抱住他。
“程队,辛苦了,”她的声音在他的胸口震动,“即使你等的人不会再回来,你也要努力好好活着。”
这世上男男女女那么多,拥抱和亲吻都太轻易。可能够让我们拿出一生去等待与守护的,少之又少。
这个夜晚,她很想沉溺在这个宽阔温暖的怀抱里,永不分离。但是,她还是松开了手,道了声晚安。
而程立目送她离开的身影,久久未动。
第二天中午吃过饭,程立就打算回局里。王小美看到他们同时到办公室,恨不得冲上来问个究竟,但看到程立面无表情的脸,又把满肚子的疑问都吞了下去。
沈寻看着她和张子宁坐立难安的样子,给她发了条微信:一、程队伤口感染发烧,我照顾了下;二、什么都没有发生。
王小美把手机拿给张子宁看,二人都是一脸失望。
沈寻去完洗手间回来,才发现护手霜可能忘在程立家了。她琢磨着回去拿太麻烦,决定下班去趟市中心。
景清市的百货商场有一些年头了,好在东西还算全,她买到习惯用的牌子。出门的时候天色已晚,商场前面在修地铁,安插了一排蓝色的围栏,要打车得穿过小巷去马路对面。
地面坑坑洼洼,因为下过一阵雨,有些地方格外泥泞。沈寻踮着脚小心翼翼地走,听到包里手机振动,拿起来看,是程立打过来的。
她正要接起来,一旁突然蹿出一个人,一把夺过她的手机就跑。
“站住!还我手机!”她怔了一秒后,拔腿就追了上去。幸好她穿的是球鞋,平时也保持运动,那人个子矮腿短,一时也没能甩开她。
就这样追进另一条小巷,那人突然停了下来,转身看向她。沈寻愣住——是个女孩子,正凶巴巴地瞪着她。
女孩子后面还站着两个高个子的女生,染着浅色头发,涂着很深的眼影。
“把手机还给我。”沈寻冷冷开口。
其中一个高个子女生看着她:“就不给,你能把我们怎么样?”
“拿来,”沈寻伸出手,“你们要钱,我就给钱,但把手机给我留下。”
“程队的女人挺厉害啊,”矮个子女生睨着她,举起手机,“你这里面是有裸照还是什么啊,这么紧张。”
“我不是心疼手机,我里面有工作时拍的照片和记录的东西,你们让我上传到云里就可以,手机拿去好了。”沈寻答。
“你有病吧,还上传到云,”那女孩大笑,“我们就是来教训你的,贱女人,抢别人的男人!”
眼见她拿起手机要往地上砸,沈寻扑了过去,死死抓住手机,但旁边两个女孩上前拽住了她,一个拉她的衣服,一个抓她的头发。她拼命挣扎,却还是眼睁睁地看着手机被砸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那矮个女生似乎还不解气,在屏幕上狠狠跺了几脚。
沈寻见状,眼睛都红了,不管不顾地冲上前,推了她一把,把手机抢到手里。
“神经病!”那女孩摔了个四脚朝天,爬起来就给了沈寻一个耳光,却看见她蓦地抬起眼,那目光像要杀人一样。
“你让乔敏给我滚出来。”沈寻吐出几个字,几乎咬牙切齿。
“你抢她男人还这么理直气壮啊!”一个高个子女生骂,“她犯不着出来见你,有我们给她出气就够了。”
“你告诉她,她这种垃圾行为,根本配不上程立。”沈寻冷冷出声。
“你说谁垃圾?”拐弯处走出一个人,正是乔敏。
“说的就是你,垃圾。”沈寻冷笑。
“你……”乔敏刚扬起手,就看到沈寻身后的人,顿时僵在那里,悻悻地放下手。
“你们在干什么?”程立走过来,看到沈寻脸上的红印和凌乱的头发,黑眸顿时一沉。
“我们就是教训教训她,仗着自己有点姿色、会写点东西就跑到这儿来发浪,”矮个子女生瞅着沈寻,愤愤不平,“不就是投胎投得好嘛,嘚瑟。”
“没想到你这么嫉妒我啊,”沈寻看着乔敏,目光如刀,“你就只会怪自己命不好?你以为我是锦衣玉食的大小姐,什么苦都没吃过?我告诉你,我在你遇到程立的年纪时,被变态绑架,关在地下室里,不听话就拿鞭子抽我,我妈为了找我出车祸死了,我整整看了一年的心理医生,同时也发现我爸不是我以为的那个好丈夫、好男人。我会拼命抢我的手机,是因为那里面有我的工作成果。会写点字?你以为当记者很轻松吗?你们在酒吧鬼混的时候,我在熬夜写稿;为了在群访的时候抢到一个提问的机会,耳环都被扯掉;人们以为的光鲜人物,私下却会对我动手动脚、张着臭嘴要上来搂搂抱抱;出差做调查,怕被人发现要翻围墙,差点摔骨折;住三十块钱一晚的旅馆,老鼠都在床下跑;在国外遇到动乱,差点就没命。”
“这世上每个人都不容易,但人都更关注自己的伤口,”她看着愣住的乔敏,指了指程立,“我喜欢他,是因为我觉得我有能力去喜欢他,我有能力去照顾他,替他分担,是因为在欣赏他的同时,我也会因为这一份欣赏而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如果有一天,你乔敏也变得强大,欢迎你来和我竞争,而不是用这种幼稚的、不上台面的做法。”
她说完转身就走,夜色里的背影单薄却倔强。
乔敏瞅了一眼沉着脸的男人,上前嗫嚅着开口:“程……”
“乔敏,我耐心有限,你适可而止。”程立的声音里透着寒意,森冷的目光让人心生惧意。乔敏从没见过他对自己有这么大的怒气,被惊得浑身一颤。
沈寻走到路口,听到背后略带低哑的嗓音:“我送你回去。”
“不用。”她淡声拒绝,甚至没有回头看他。
“你这样,我不放心。”程立眉心蹙起。
路灯下,她一身狼狈。衣服上都是泥污,脸上的印痕更深了,长发也凌乱得不像话,连肩膀上都掉着几根发丝,大概是刚才拉扯掉的。
“我这样是拜您所赐,”她低头看着碎裂的手机,“我的手机壁纸是我妈妈的照片,被她们踩了好几脚。”
她语气里的委屈,让程立的胸口一颤。
“我刚才讲了那么多,说得那么好听,”她自嘲一笑,“其实对你而言,我又比乔敏好得了多少。”
“许泽宁走的时候对我说,也许我喜欢你,只是我老毛病犯了,一直想寻找新鲜刺激,想找一个让我停留下来的理由。也许他是对的,”她的声音里透着疲惫,“程立,你这么好,我不该喜欢你,也许我根本没有能力喜欢你。”
眼前纤细的肩膀,在夜风中微微颤抖,像枝头被雨打风吹的小小花朵,快要支撑不住。程立从未见过她这样一蹶不振的模样,仿佛被抽掉了生气,脆弱、退缩。
他正要上前一步,却见她扬起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她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径自离开。
夜还未深,这座边城的街头已经寥落。不远处只有一摊流动大排档,丈夫在卖力炒菜,妻子一声接一声地吆喝,希望在收摊前多单生意,又不忘拿起并不干净的毛巾,替丈夫擦汗。
他竟然有些眼红。
站在街头,他抽完一支烟,迷雾升腾里藏着一双苦涩黑眸。
他想起她抱着他,语气温柔地说,程队,辛苦了。
还有她说,程立,我喜欢你。程立,你这么好,我不该喜欢你。
他不想承认,她离开时放弃的表情,像一把钝刀子割在他心口,一抽一抽地疼。
手机振动,他接起来,那头是刘征明:“程立,明天跟我去省厅开会。”
他应了一声,挂掉电话,戴上头盔。摩托车低沉的轰鸣划过夜色,渐行渐远。
北京的春天,仍带着清冽的凉意。走出航站楼,迎面而来的风吹乱了头发,沈寻停下来扎了个马尾,就看到李萌的车滑到眼前。车窗下沉,露出一张精致的面孔,红唇黑发,惹得一旁等车的人也纷纷注目。
“北京欢迎您。”李萌冲着她一笑,千娇百媚。
沈寻拉上车门,把背包往后座一扔,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靠在前座上。
“什么情况啊,灰头土脸的,”李萌边踩油门边瞥了她一眼,“知道的清楚你是出差采访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沦落红尘历尽沧桑呢。”
“你说你一卖广告的什么时候学会咬文嚼字了?”沈寻轻嗤。
“卖广告的怎么了?”李萌被气着了,“要没我们努力工作,你工资谁发啊?哎,我说你这人犯什么病啊,一回来就呛我。哦,难不成是没能拿下程队,欲求不满了?”
沈寻瞅了她一眼,没说话。
“我跟你说,不要着急,来日方长,”李萌把饮料架上的奶茶递给她,“你不是还要回去嘛,你先帮我把沃森ceo的专访做了,我一路护送你回云南都行。”
“专访时间定了吗?”沈寻问。
“明天晚上或者后天上午,具体时间他们今天会确认。人家ceo去年达沃斯论坛的时候对你印象非常好,点名要你采访他。沃森去年给我们投两百万,今年有意向签一个翻倍的框架,接下来全靠大姐你了。唉,五百强就是财大气粗。”
“也不见得是靠我,他们今年的战略重点定在中国,本来就有宣传推广的需求。”沈寻吸了口奶茶,慢条斯理地嚼珍珠,“你怎么会想起来买奶茶?”
“关键我们也未必是唯一的选择啊,所以周总一听对方提你的名字,立马让我跟郑老师提让你回来援助。至于奶茶,”李萌扬起嘴角,“我估计你在追爱的过程中心里苦,给你加点甜。”
“我谢谢你。”沈寻低头,狠狠喝了一大口。
程立从省厅开完会回到景清,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他先回了趟办公室,看到沈寻桌上干干净净的,没有电脑,也没有她喝水的保温杯。
“小美,她人呢?”他问。
“寻姐吗?”王小美惊讶地看着他,“她早上就回北京了啊,你不知道?”
程立一怔,随即黑眸微沉:“我知道,忘了。”
他走到自己办公桌前坐下,摊开笔记本,开始梳理今天的会议内容。
二十分钟过去,握着的笔还是停留在刚开始写下的那行字。手边是王小美沏上的茶,他惯喝的金骏眉,却不知怎么变得格外苦涩。
他面无表情地看向外面那张空无一物的桌子和那把空着的椅子。
窗外,开始淅淅沥沥下起了雨。从天亮下到天黑,从大雨如注到润物无声。
一盏台灯照亮小小角落,办公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敛住心神,专心对待手里的档案。
手机屏幕亮起,他心里一动。拿起来看,是新闻app的整点推送。
门口传来两下敲击声,是刘征明。
“对了,今天一直开会忘记跟你说了,沈寻单位领导说有要紧的事需要她回去一趟,不确定还回不回来,不过我想你应该知道吧,”他在门边打招呼,“还没吃晚饭?”
“嗯,没觉得饿,你先走吧。”程立抬眼看向他,语气淡淡的。
刘征明点头,临走前嘱咐了下:“当心身体,伤还没好呢。”
程立放下手中的笔,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递到唇边,低头点燃,深深吸了一口。
——也许我喜欢你,只是我老毛病犯了,一直想寻找新鲜刺激,想找一个让我停留下来的理由。
脑海中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
烟雾升腾,他眯起眼,瞅着手里的卷宗,自嘲一笑。
这些嫌犯的名字里应该再添一个——沈寻。
案情复杂,情节严重。也许,最终会成一桩悬案。
沈寻再回景清,已经是三天后。沃森那边急着要把专访发出来,她就干脆留在北京,把这件事处理完才离开。
从机场到景清,需要将近一个半小时。不过几天,高原炽烈的阳光,竟让她有种久违的感觉。
车开到一半路程时,速度慢了下来,停停走走。
“堵车吗?”她问司机。
“前面收费站临检,估计是禁毒大队收到什么线报吧,”司机很有经验地回答,瞅了下后视镜,“排了这么长的队,真有运毒的,估计插翅难飞了。”
“哦,”沈寻轻应了一声,转而心念一动,从背包里拿出相机,“师傅,我下来走一段,你到收费站再接我吧。”
“好吧。”司机虽然觉得有点奇怪,但还是同意了,还不忘叮嘱,“姑娘,你不要乱拍啊,禁毒大队那帮人规矩挺多的。”
“嗯,知道的。”她点头一笑。
收费站已经不远,沈寻走了七八十米,就看到收费岗亭旁一道挺拔高大的身影。
程立穿着黑色夹克,戴着墨镜,英气逼人。午后的阳光为他的侧脸镶上淡淡金边。沈寻想起来,这令人眼熟的画面,大概出自年纪比她还要大的《壮志凌云》,二十多岁出头的阿汤哥从战机上下来,蛤蟆镜下一张豪情万丈倾国倾城的容颜。
她望着望着,嘴角忍不住绽放笑容,怎么也收不住,像个傻子一样,忘记矜持,忘记负气。
他没有看到她,转头和同事说话。
她举起相机。
突然间,一记炸响绽开,像是哪个调皮孩子点了鞭炮。沈寻跟着手一抖,就听见有人在喊:“是枪!”
又是一声响,沈寻几乎条件反射地同时按下快门,定格的图像里,年轻警察被子弹贯穿的肩头绽放出血雾,融在阳光里,洒出残酷的艳色。
尖叫哭喊声此起彼伏,长长的车队,一时间退无可退,一辆辆车里的人们乱作一团,生怕自己成为枪下无辜亡魂。
“退后,找掩护!”程立暴喝,抬手射击压住对方,一手迅速将伤员拉到警车后方。
江北靠在他旁边,额头上冒出一层汗:“特情没说有枪。”
“你按住他的伤口,等救护车来。”程立把伤员交给他,起身绕到警车一侧。
“老大,那儿有个孩子。”张子宁指了指一个方向。
离他们二十米远的路边,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站在那里,像是吓傻了,拼命地哭,他裤子还没穿好,大概是刚才下车来撒尿。
“在对方射击区,太危险了,”张子宁抹了把脸上的汗,“我去把他抱走。”
程立抬手按住他肩膀。
“我去。”他利落出声。
他正要起身,对面突然闪出一道白色的身影,冲向了那个孩子。那一瞬间,他的眸色骤然一沉,随即低喝:“子宁,掩护!”
又是一阵绵密的枪声。张子宁余光瞥见那个抱孩子的人,也是脸色一变:“寻姐?”
只见一发子弹就在她脚边炸开,扬起尘土,张子宁的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再看一旁的程立,他侧颜紧绷,神色也是异常难看。
眼看沈寻带着孩子连滚带爬地躲到一辆车后面,张子宁才呼出一口气,但转眼又差点被吓得心跳停止。
只见她向前探身,似乎想要往前够刚才掉落的相机。
程立内心暗骂了一声,黑眸紧紧盯着不远处的女人,胸口急速起伏。
但她似乎不管不顾,一心要拿到那个该死的相机。
他咬牙,心里测算了下距离,低声吩咐:“子宁,掩护我。”
下一秒,他冲出掩护区域,飞奔向沈寻的方向,几乎同时,子弹从他身侧掠过,他拎起相机,就地打个滚,躲进车侧面,动作一气呵成。
张子宁看得心惊肉跳,握枪的手心满是汗。
狙击手这时已经到位,在警告无果的情况下利落扣动扳机。一记枪响,毒贩车里传来一声惨叫。半分钟后,有两个人举着手下了车。张子宁和几名警察迅速冲了上去,把他们压在地上拷住。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沈寻看着眼前坐在地上的男人,说不出话来。男孩的妈妈来带走孩子,连声道谢,沈寻摆摆手,只觉浑身发软。危险解除,她才有些后怕,察觉自己整个人都在颤抖。
程立咬紧牙关,狠狠地盯着她,一双黑眸里起了红雾,他脸上满是汗和灰尘,让他整个人更显得野蛮和危险。
“沈寻,你真行,”他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字句,“你以为你是谁?英雄吗?你是不想活了吗?为了一个破相机,连命都不要了?”
“我离那孩子近……没想太多。”她被他的怒气吓到,忐忑地开口。
“你脑子进水了吗?我需要你多事?你知不知道你慢一秒,我就得给你收尸了?”程立胸口的火越烧越旺,“你不是滚回去了吗?为什么又回来?”
沈寻看着他,却看到那双黑眸里,清清楚楚的惊慌和恐惧。
原来,他也会害怕吗?他是在为她担忧吗?
这一霎,她满心酸楚。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她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有什么哽在喉中,堵在心口。
见她不说话,他怒意更甚:“你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别让我再看到你!”
她却笑了,水亮的眼眸里映着他的身影。
沈寻身后,是蓝天白云,是远处连绵的田野。人声嘈杂,车队又开始挪动,一旁的汽车也驶开。只剩他们留在原地没有动,仿佛电影画面里乱世的一场久别重逢。
他不知道,原来她一个轻轻浅浅的笑,也可以令他惊心动魄。仿佛沉沉乌云,被撕了一道口子,阳光一点点渗入,最后明媚得一塌糊涂。
“沈寻,”他唤她,声音低哑,“你回来干什么呢?”
回到她的世界不好吗?他已经不想再承受失去的痛苦。
“因为这里有你。”她轻轻答。
我之所以寻觅远方,是因为远方有你。我之所以留在此地,是因为此地有你。平淡而漫长的岁月里,总有什么让我们徘徊、困惑、疼痛、不知所措,原来,是遇到了爱。原来,是我遇到了你。
他看着她的眼,好深好黑。
看得她低下头,望着他手里的相机解释:“这个相机是我爸送给我的,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她都不敢再看他,像只犯了错的小宠物,温顺可怜。
程立无声地叹了口气:“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