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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龙符 | 分类:玄幻奇幻 | 作者:梦入神机
“主人还好,也许是天纵之才,有些修行上的陋习我已看不到。”义明道:“我想和主人说的是,这次出关进攻蛮族,一定要把‘化龙塔’的图纸弄到手。”
“化龙塔?那不是上古传说么?曾经有位皇帝,要使得天下人都成龙,召集无穷工匠,天下奇才研究,研究出来一座塔,只要在里面进修,就可以有龙的品质。但没有成功。”古尘沙道:“怎么蛮族也有?”
“我们蛮族的一位蛮帝发掘出来了那制造图纸,眼下正在研制此塔,只要此塔能够制造,到处耸立,那我们蛮族就可摆脱邪神控制,自强自立。”义明道:“如果主人能够获得图纸,在府邸之中建造此塔,就可以孕育大量人才。”
“此塔也未必有那么奇妙。”古尘沙皱眉:“自强不息要靠自身意志,但蛮族如果强大起来,却非我们之福。说到府邸,也不知龙雨云把我府邸建设得如何了,我倒想回去看看。可此去京城,哪怕能飞,都恐怕要两三天。”
“主人不急,要建立根基,在京城人多眼杂不合适,我觉得就在关外建立最好。蛮荒之中到处都人迹罕至,有的地方风水极佳,如果能建立府邸,培养人才,却就最好。更关键的是,蛮荒缺少物资,很难运输,但主人居然有洞天级法宝,那就堪称完美。”义明建议。
“这是好主意!京城的确人多眼杂,有任何秘密都会被探查,还不如在蛮荒寻找巨大地域建造府邸,作为秘密营地。可就是相隔太远,京城出了什么事情,根本无法赶到。”古尘沙考虑弊端。
“这也是弊端,但主人有洞天级法宝,到时候驯养只金翅大鹏鸟,把所有的人和物装入洞天中,然后骑上大鹏鸟,也很快就可到京城。”义明很有把握。
“这也行。”古尘沙自然不能说自己的洞天级法宝乃是祭天符诏,不能让外人知道,他权衡利弊,也知自己在蛮荒建造秘营比较靠谱。
第69章 石泥
三天时间很快就过去。
古尘沙约束手下,磨练武艺,锻炼兵法,倒也没和三皇子十皇子的属下发生冲突。
这天大早楼拜月就派人把三人召集到大殿中。
“我已接到皇上秘旨,让我们即可前往承天关汇合,这次是所有皇子都出征,除了老大镇守海疆不动之外,连老七也来了。”楼拜月手中拿着明黄纸张,“事不宜迟,这就出发。”
“老七也要来?”十皇子古震沙惊道:“那朝廷谁来监国?”
“自然是皇上。”楼拜月把纸张一合:“皇上前些时候闭关,昨日已然出关,虽然要制约邪神,但皇上修为亘古无敌,化身亿万,坐镇中枢,更压制邪神,又监察天下,威视海外,都不在话下。”
“另外。”楼拜月看着古尘沙:“老十九,皇上对你赞许有佳,已下旨册封你为尘郡王,另赏你庄园两处,火符枪三百支,弹丸九千枚,还有精金白虎战刀三百口,斗战法酒三百壶,这些东西都会在承天关交付。”
“斗战法酒?这东西真的研制出来?”三皇子古梵沙都是猛惊:“能疗伤内外伤,解百毒,喝一口三天不用吃喝,还能疏通经脉,振奋精神,洗涤血肉,毫无副作用?”
“不错,连蛮族都有了军粮酒,虽然那是大威王朝提供的,但毕竟此酒对我们造成重大威胁,皇上早就注意到亿万里之外的大威王朝,那片化外国土,将来也要属于我大永。斗战法酒功效比军粮酒要强大十倍,更能增长体能,不过现在这酒也只能将军级的精锐可以享受到。有了此酒,加上螭龙铠,火符枪,蛮族的末日就要到了。”楼拜月双手一拱,“我等幸存于此盛世,真是幸运。”
“父皇圣明。”古尘沙也拱手。
古震沙,古梵沙也只能跟着说,但两人还是有很大嫉妒。古尘沙居然封为郡王。当然,以他斩杀四大老魔头,蛮族元帅的功劳,封王倒也说得过去。朝廷赏罚分明,不给赏赐怎么都说不过去。
古尘沙也不意外。
如果是老七监国,赏赐未必会发下来,肯定要拖延和克扣,但天符大帝的境界却就已经不屑于权谋了,任何谋略对他来说都是无用,朝野之中也没有人会有反叛之心。
火符枪,精金白虎战刀,尤其是斗战法酒,那都是不可多得之宝贝,朝廷最新研制,其它皇子卫队都无法享受。
火符枪不用说,远程射击,超过弓箭,威力巨大,中弹之后炸得血肉模糊。
精金白虎战刀传闻是五金之精提炼,然后引白虎星光祭刀,凶煞之气吓破敌人胆魄,锋锐凌厉,专门破甲,哪怕是几层钢铁铠甲都如豆腐一般剖开。
穿“角蛟铠”,背“白虎刀”,持“火符枪”,喝“斗战法酒”。这代表着大永王朝军方最高水准装备。
现在古尘沙麾下全部享受到了,其它皇子又怎能不嫉妒。
同样是凡境二重,登堂入室的武士。有这身装备,可以杀死一百个普通装备的武士。
没有高手出现,古尘沙二百四十三人,正面冲锋可以杀死蛮族数千人,乃至于万人。更可深入腹地进行斩首。
“大家就出发!”楼拜月挥手:“尽快赶到承天关。”
“得令。”
四队人马分批前进。
古尘沙队伍默默行走,也不多言,更不交头接耳,行动有序,步伐整齐,呼吸一体,动作都类似,好像一个娘胎里出来的。
这样就渐渐有了精兵气象。
却就让有心人看在眼力,暗暗惊讶。
“郡主,他麾下的士兵不过就镇上抽调精壮农民,居然有此等气象,按照道理,农民练成如此,起码要五年以上操练,还要经过剿匪实战,他短短不到一月,是如何练成的。”楼拜月身边侍女也是全副武装,身穿角蛟铠,持火符枪。
“此人颇有奇遇,更有虎狼丹,要知一枚虎狼丹就可早就性格坚韧的武学大师,不过我看他虎狼丹不多,在整个队伍中,也就十个人服用了。”楼拜月眼光锐利:“至于其它士兵,恐怕是有高人在调教。”
她看得很准。
古尘沙这些天,是让义明在训练这些战士。
义明本身是神庙使者,智慧高深,对于蛮族士兵的训练也清晰明白,甚至在自己的神庙中有神殿战士,那才是蛮族中精锐中的精锐。
他来训练战士,自然比巨石侯麾下的高明教官都要厉害。
几个队伍默默行军,三皇子,十皇子出乎意料也没有在路上进行挑衅,各自凝神静气,队伍行走速度很快。
急行军两三天,献州风景就渐渐显现出蛮荒景色来,怪山耸立,树木密林,山下草原,牛羊行走,野马奔腾,民风都变得粗狂而野蛮。
除此之外,最引人注目的是许多棱形战堡,极其巨大,周围开垦出来农田,许多户人家都居住在战堡中。
这是对付蛮族的利器,千百户人家都共同居住在个巨大坚固战堡,无事在外面耕种放牧,有事退回堡垒战斗,这是千百年来对抗蛮族入侵的最好办法。
虽然修建了巨石长城之后,在长城内生活的百姓已没蛮族入侵之苦,但世世代代的习惯还是使得他们养成了群居生活。
朝廷也没阻止,反而大力提倡,因为巨石长城是第一道防线,第二道防线还是这些战堡。
越往深处去,战堡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密密麻麻,人口也越来越多,商业贸易极其繁华,到处都是商人,军人甚至还有江湖人物,民间冒险者,海外之人。
“王爷,蛮荒物产丰富,几乎遍地都是宝贝,民间的冒险者江湖人物都从边关出去到蛮荒中寻宝发财,朝廷也鼓励这样的事,大力发展边关市场,我们五兄弟就出过关,还猎杀了头鬼面狼,皮毛卖了数千元。”刘羽为人机灵,又忠诚,对古尘沙改口开始叫王爷:“蛮荒的野兽皮毛和肉简直供不应求,豪门贵族最喜欢蛮荒野兽肉,味道鲜美,杂质极少,更能弥补精血亏损,壮骨增力。”
“此事我知。”古尘沙行走在路上,打出旗号,无论士兵商人还是江湖武林高手纷纷退让,“蛮荒最好卖的肉食应该是大力蛮牛吧,我记得很早之前,皇宫中都有供应。强血丸就是大力蛮族的血肉加上蛮荒几中草药熬制而成。”
大力蛮牛是蛮荒特产野牛,性情凶悍,成群结队,有时吃草,有时甚至吃别的野兽,还有人。此牛天生奔腾暗合武道,根本不能驯服,无时无刻都在躁动,就连睡觉都是在晃动和奔跑中进行。正因如此,此牛肉紧密结实,而且年纪越老,肉越有力量,历朝历代豪门大户,如果能顿顿餐桌上有此肉,才可称为贵族。
大力蛮族因为成群结队,力大凶猛,好斗悍勇,哪怕是武学大师都不能捕捉,只有武道宗师,才可乘机捕捉那么一头。
此牛肉到现在还是许多豪门,甚至千年世家的主要食物。
“你熟悉这边关市场,可知强血丸的价格如何。”古尘沙问,他想买点强血丸,多多储存起来,从蛮族神庙中盗取几箱强血丸,但两百多人服用也消耗不了多久。
人如果长时间服用强血丸,突然供应中断,再吃别的差一级食物,体内还是会聚集杂质,除非修成道境,引入灵气,每天冲刷血肉筋骨才可保持干净之躯。
“强血丸现在很难弄到,蛮族管制很严,很难流传出来,市场上供不应求,已被炒到数千元一枚,现在很多豪门贵族都买不起了。”刘羽道:“关键是有些大世家,有多少要多少。囤积着。”
“数千元一枚?”古尘沙算算,哪怕百万资金,也就能买个几千枚,他现在是郡王,年俸禄不过是刚刚过万,才能买两三枚:“对了,我何必要买强血丸?从蛮族神庙中最后我弄了上千口大箱子,一直忙没有打开,其中应该有货物。”
他才想起来这茬。
他第一次偷盗神庙,盗取的强血丸没有多少。第二次占领桃县,把最大宝库搜刮得干干净净,让三皇子古梵沙扑空,这些天一是忙,二是怕暴露,就没看,现在想想,应该找机会看看里面有什么用得着的。
“前面是钦差驿馆,我们去那边休息一晚,明天赶路就应该到承天关。今天将士们也可以放松,逛一逛这里的市场,很多东西在京城都未必买得到。”楼拜月指着前面。
前面是巨大驿站,地面全部用石板。
还有工匠在向外建造,用一种灰色的泥浆搅拌,然后凝固,居然就成了坚硬石头,铺出来道路平整光滑坚硬似铁。
古尘沙知道,这也是天工院最新研制出来的东西,叫“石泥”。简直就是建筑神材,坚固耐用,历经风雨而不腐,筑城修堡无往而不利。
“恭迎月符郡主钦差大人,三爷,十爷,十九爷驾临。”这时,驿馆的主事人,还有当地巡抚,大小官员都在门口,齐齐跪下,他们早就得到信息,一直等待。
“起来吧。”楼拜月挥挥手,她是正钦差,地位还在诸多皇子之上:“房间都安排好了?”
“早就安排好,下官领路。”当地巡抚点头哈腰。
第70章 边关集市
进入驿馆安顿好,让麾下所有将士卸下铠甲舒舒服服洗了个热水澡,放松上床休息,古尘沙就带着义明,刘羽等六人出来闲逛。
这边关集市非常之大,到处都是店铺,哪怕是夜晚都灯火通明,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一个接着一个商队运送货物,还有民间的武林人士镖师看守,各种酒楼,妓馆热闹非凡,彻夜欢愉,和京城相比又是不同气氛,还要热闹,鲜活,火辣辣。
烈酒,美女,刀口舔血,财富,野蛮,都聚集在边关集市之中。
散步之间,古尘沙觉得前所未有轻松,想起大半年前,自己孤零零在宫墙中小房间内韬光养晦,忍辱负重,睡梦中就觉自己毫无希望但仍旧暗中苦读书籍,勤练武功,可收获甚微。直到得了祭天符诏,先获得熊狼蟒大力,修炼天子封神术,一举成为武学宗师,受封国公,开府建牙,来到献州开始发迹,杀死四大魔头,蛮兵元帅,获取天露,招揽手下,最后连蛮族神使都设计降服,可谓大运旺盛,势不可挡。
但越是这样,他越不敢放肆,心中时时刻刻自省,看德能否配得上祭天符诏这神器。
神器有德者居之。
“这些日子,我倒未做坏事,救一镇百姓上万人,斩邪魔,杀蛮兵,倒是收取破法仙剑和无信夺心符似有瑕疵,但都是尘家来对付我,我自保反抗,迫不得已。尘剑风也放他回去,细细想来,也问心无愧。”古尘沙自幼读书,觉得最为修身就是一日三省,每做一件事,都要反省,看看是否问心无愧,这样就渐渐养成大德,可成大器。
把自己的所作所为都细细品味着,反省对错,有错以后改之。
渐渐的,他信心坚定起来,体内气血活泼,周身运转,暖流和清凉相互流淌,竟然成为阴阳二循环,日月交替,白昼黑夜。
“主人,你在这里突破不好。若有人打扰,就会走火入魔,再也无法寸进。”就在此时,耳边传来声音,把他惊醒,却是义明,打断他的思维。
“我刚才是要突破了?”古尘沙回过神来:“倒有些忘形了,我不过是有些感悟,想不到居然魂魄协调,引起震荡,造成自身磁极变化,多谢你提醒,要不然还真有些麻烦。”
突破最怕人打扰,这集市中人多眼杂,藏龙卧虎,出现骚乱那极其麻烦。
“突破境界最好不要一鼓作气,而是循序渐进,慢慢试探,多次试探之后,最终圆满。就如你们大永朝的天工院研究新式玩意儿,都要经过千百次实验。一次性突破,往往不稳固。”义明再次指点。
“原来如此,治大国如烹小鲜,修炼虽说要勇猛精进,但那是平时。而在要紧关头,就要用春风化雨,滴水穿石的耐心,百炼钢化绕指柔。”古尘沙顿时明白。
从凡境到道境,是天人突破的一关,切不可莽撞,在这个关口多徘徊,反复试探,可以多熟悉灵魂和灵气界相互交感的滋味,对于以后修行大有好处。
“主人这番领悟已奠定道基。”义明赞许:“其实凡境武学宗师上面,还有武学障,突破武学障,就要先奠定道基,道基打得越雄浑,以后成就越大。目前我来看,楼拜月奠定的道基最为雄浑,其实她的修为,早在五年前,就可突破道境,直到最近才进行突破,可见积蓄多么深厚。”
“五年前就可突破!忍了这么久?”古尘沙惊骇,不过转念一想,也就理所当然,这应该是天符大帝的指点:“父皇连大屠神法都传给了她,应该会有许多暗中教诲,不过父皇居然让她和我亲近,其中关节值得玩味。”
“主人,有人注意到我们了。”义明突然望向远处。
远处大路上来了队马车,前后数十辆,中间一辆车非常华丽,居然用铁香木雕琢而成,此木坚硬如铁,香如幽兰,小块都价值不菲,车轮上包裹着厚厚的皮革,行走在路上根本不会有震动。
车很大,前面是五匹马并列。
周围更是随从众多,每个都身穿墨绿色铠甲,不似精铁,倒像是玉。
这数十辆马车和随从起码加起来近乎五百人,如此阵势,却没有人敢打主意。
边关集市鱼龙混杂,各种大型商队来来往往,其中杀人越货,黑吃黑从不少见,虽然朝廷严厉打击,不过财帛动人心,利令智昏的狂徒从古至今都不少,眼下这个车队招摇过市而不怕,要么是无知,要么就是有绝对力量。
“这车队之中,有道境强者。”义明闭着眼睛:“似乎不止一个,第一辆车中,第七辆车,第十五辆,第二十四辆,第三十六辆,都有道境坐镇,最中央的那辆车,是个女子,修为极高,甚至还在楼拜月之上,只是实战能力,未必就比得上楼拜月。”
“楼拜月的实战能力到底多强?她现在是道境二变九牛二虎,难道可以战胜第三变铜皮铁骨之强者?”
“大屠神法号称杀伐第一,当年我们蛮族天狼神就吃了大亏,连建造的神国都被打破,最后还是摩诃神暗中出手,才抵挡住大屠神法之攻击,这是神谕之中透露出来信息。”义明回忆:“当然楼拜月连万分之一威力都没有,却可不可小视,起码可以轻易战胜三变强者,甚至四变都可以拼杀而不落下风。”
“大屠神法是杀招,不知和我日月杀比起来如何?”古尘沙暗做比较,日月杀能让自己在凡境武宗就杀死道境二变老魔头,这种跨越幅度也是惊人,如果有机会,他倒想试试大屠神法威力,也许对天子封神术有全新领悟。
天符大帝肯定也对这门武学有所了解,所以才自创大屠神法,天子封神,他就屠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