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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三十一章:汉旗天下(121)相逢

作品:我为王  |  分类:历史军事  |  作者:枪手1号

    “将军,我们不能在蓟城逗留太久,对于您来说,这太危险了。”潘柱子看着周玉,急切地道:“您的名气太大,在蓟城,认识您的人也太多,这些年来,您可一直是汉国要捉拿的对象,檀将军已经死了,他们是不会放过您的。”
    周玉,也就是茶馆里的那个中年人,听着自己的贴身护卫潘柱子的话,却是笑着摇了摇头,反问道:”柱子,那里不危险?这天下,已经快要是大汉王国的了。楚国这一次难逃劫难,而楚国一亡,秦国又能独立支撑到什么时候?高远先打楚国,就是瞧准了秦国内部乱成一团,很难再形成以前那种凝聚力,路超虽然暂时平息了国内的战乱,但这只是将矛盾硬生生的压了下去,并没有真正的解决,而且压抑的时间越长,将来爆发时候造成的破坏就越大,所以,这天下,用不了多久,便会成为汉旗天下了,所以,不管我们走到哪里,都是不安全的。”
    “可是我们能找一个偏避的小山村去定居下来,那样被发现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另一个护卫霍大狗道。
    “那是你们不了解大汉王国,在我看来,去这样一个地方,危险性比在蓟城要大得多。”周玉摇头道。
    “这怎么可能?”两名护卫一齐表示惊讶不解。
    “这是你们不了解汉国。”周玉叹道:“这些天来,我一直在蓟城东游西逛,你以为我是在怀旧吗?不,我是在了解这个我曾经生活过的城市,我对这里是熟悉的,但现在。我对这里的感觉却完全是陌生的,不仅仅是城市的扩大,还有城市里的人们的生活态度。这是一个忙碌的城市。”
    “的确是很忙。街上的人都象家里着了火似的,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大狗表示赞同。
    “这些天,我了解到了很多大汉的政策,像你们所说的那种农村,汉国朝廷对于那些地方的控制,要远远比城市更强。像我们现在所处的蓟城,常住人口便过了百万,如果再加上流动人口,翻一番也不止。蓟城已经超越了楚国的郢都,成为这个世界之上最大的城市了。而汉国朝廷对于城市的控制反而并不怎么严格,来得轻松,去得自然,当然,这或许是我外在的一种感受,但据我打听到的汉国的农村政策,就截然不同了。”
    周玉吸了一口气,道:“汉国利用一个叫做农村自治委员会的机构管理农村,每一个村子都有这样的一个机构。这些人都是不拿薪饷的,由全村百姓选出他们最信任的人来担任村长和其它一些负责人,在汉国。他们实行户藉登记制度,出生多少,死了多少,外来多少,都有着详尽的记载,据说这也是汉国为了统记全国人口的一个措施,在这个自治委员会的管理之下,每个村子都井然有序,如果我们去了那些地方。就像一堆白米之中的一颗老鼠屎,要多醒目有多醒目。用不了多久,我们就会藏不住的。因为我们怎么看,也不像是几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哪,难道我们真得只能找一处深山老林去当野人吗?”潘柱子颓丧地道。
    “野人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周玉笑道:“就算当野人,我们也要吃要用吧,还不得跟外人接触,再说了,我已是年过四十,去当野人倒也无妨,柱子你和大狗却还年轻,难道也要随着我将大好年花葬送在深山老林之中?”
    “将军,我们愿意,只要大将军安全就好。”潘柱子肯定地道。
    “如果汉国真要抓我,在哪里都不安全,而他们如果不那么上心的话,在哪里都是安全的。”周玉笑道:“现在我不是什么将军了,只是一个落魄客而已,高远已是高高在上的君王,不见得还会把我放在眼中。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这一头一尾,我们做不了,也不想做,那么便只有取中策,隐于市了。这蓟城数百万人口,每日流动人口无数,正是我们藏身的好地方。”
    “您这么一说,我倒也觉得有几分道理了。”潘柱子点点头道。
    周玉一笑,“正是如此啊,所以我已经决定,就在蓟城定居下来。大狗,明天你去找找我们租住的这个房子的房东,看能不能将房子买下来,如果能,那就最好了,这样我们就有一个家了。等一切稳定下来,我再将你们嫂子和侄儿悄悄地接过来。”
    “是,将军。”
    “以后不要叫将军了,我也不是什么将军了,以后就叫我大哥吧。”周玉笑道。
    “这,这怎么能行?小人哪里高攀得起?”潘柱子和大狗都连连摇头。
    “什么高攀不高攀的,想我周玉,这一辈子千军万马都带过,高高在上了这么多扩,可到得多来,一直跟着我的也就只有你们两个了,你们还当不起我的兄弟,还有谁能当得起?以后我老大,柱子老二,大狗你最小,便是老三了,我们三兄弟,在这蓟城重新来过吧,我们不当官了,我们来做做生意,我倒想试试,在战场之上我能打胜仗,到了生意场上,我能不能再一次纵横捭阖。”
    “将军要做什么事,自然是马到成功!”潘柱子大笑道。
    “还叫将军?”周玉瞪眼道。
    “哦,是大…..大哥!大哥!”潘柱子窘了一下,终于还是叫了出来。
    “这就对了。我们出来的时候,来的银钱也足够我们好好的经营一番了,大狗,明天你去蓟城,找到一家积石城商业银行,将我们手里的银标和金银兑换成汉国通用的纸币,在这里,金银可是不大好流通而且太显眼了。”
    “为什么找这个银行,在蓟城,不是他们的中央人民银行信誉最好么?”潘柱子不解地问道。
    “中央人民银行是官办的,而这积石城商业银行却是私人合资办的。咱们还是小心些为好,咱们带出来的银钱数额不小,在官办银行了,少不得要盘问一番底细的,这积石城商业银行嘛,是刚刚组建起来的,想来也正在和官办银行争夺业务,管理上不会那么细,有人去存钱,还是大笔的,想来他们应当很高兴。”周玉解释道。
    “还是大哥想得周到。不过大哥,咱们投资什么生意呢?对这个,说句老实话,我们还真是一窍不通呢,我和大狗,除了拔刀子杀人,可真没有什么别的长处。”潘柱子有些发愁。
    周玉拿起手里的蓟城晚报,“今天,我在茶馆里碰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年轻人。他身上的那股朝气,那个信心,让我很有感触。难怪大汉王国能有今天的成就啊,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便能有这样的志向一还能付诸实施,所以我决定,投资这家蓟城晚报。”
    “办报纸?”潘柱子和大狗都傻了眼儿。
    “对,这蓟城晚报现在还只是一个婴儿,与大汉日报无法相比,这才正是我们介入的好机会嘛,而且这蓟城晚报虽然只是一个以八卦新闻,小道消息,奇异志怪之类为主的小报,但只要办得好了,未见得便不能有一翻天地。”周玉笑道。“而且,我觉得这也很有意思,汉国以大汉日报控制全国的清流舆论,蓟城晚报不见得将来就不可以。”
    “大哥,我们不是要低调吗?藏身还来不及呢,将来如果蓟城晚报真做大了,那我们的身份不是大白于天下?”大狗吃惊地道。
    “低调是现在,而不是将来,这些天在蓟城的见闻,我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你真要名气到了一定的程度,反而成了你的保护伞,知道田远程吗?齐国曾经的主政者,他现在可是大雁郡的郡守了。我不想再当官,但总也不想一辈子都见不得人。”
    “大哥说得总是有道理的。”二名亲兵都连连点头。
    院子里传来了狗吠的声音,三人都警觉地对看了一眼,当初在这里租下这幢房子,就是瞧中了这里的环境,一入夜,这里极其安静,在街上走动的人也极少,这里可不是一般的百姓居住区,而是有钱人聚居的一个街道。
    这间屋子里,养着一条大狗,租下这里这些天来,二个亲兵倒是把这条大狗给驯熟了。听狗的叫声愈来愈烈,显然是有人向着他们这幢房子的方向来了。
    潘柱子无声的从桌子下摸出一柄刀来,拉开房门,走到了院子里。
    “屋里有人吗?”外头传来了一个声时:“有故人来访了!”
    故人,什么故人?他们三人都是见不得光的人,哪里来的故人?这一下,连周玉和大狗也紧张起来,两人都提起了武器。
    周玉提着刀,走到了门口,迟疑了片刻,终于还是拉开了房门,他听得很清楚,外头只有三个人,如果他们真的暴露了行踪,在这蓟城,跑是跑不掉的。
    院子门拉开,门口站着一个衣饰华贵的中年人。
    “周玉,真得是你。”
    “堂兄,你怎么找到我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