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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七十一章:汉旗天下(61)城下决战(下)

作品:我为王  |  分类:历史军事  |  作者:枪手1号

    两翼的指挥官发现中军的问题并作出切实反应的时间还是有些晚了,中军本来坚实的阵容被爆炸的手雷敲出了一片片的空白区,阵形变得单薄,而悍不畏死跟在马队之后冲锋的步卒已经抵近到了方阵的近前,区区二三十步的距离,他们只需要一个奔跑就能抵达,他们的手中,持着的可是大刀长矛。颖川军的马队向两边分开,直到这个时候,他们才拔出马鞍边的佩刀,秦军骑兵并不习惯使用马刀,一般来说,他们在马上的武器都是长枪或者大刀,但今天他们的双手有更重要的工作,这些长武器,显然是不适合带上,所以现在,他们的武器只能是一般的马刀了。他们要阻止两翼的骑兵冲向中间的攻击步兵,如果让汉军骑兵将攻击步兵从中间截断的话,那这一次舍生忘死的进攻,便算是彻底失败了。
    神机弩已经射空了他们弩机之中的弩箭,但已经没有时间再替弩机更换新的箭支,他们立即向后撤退,这是操典之中规定的动作,倒并不是他们贪生怕死,他们需要退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重新替弩机装满弩箭,以便下一次再向敌人射击。
    弩机后退,两边的大盾呛的后拢,一道完整的盾墙出现在颖川军的面前。一支支锋利的长枪探出,长枪手们手臂后缩,保持着随时刺出的姿态。
    明晃晃的长枪没有阻止住颖川军的进攻,相比起对方重炮的巨大威胁,这些长枪在他们眼中已经不重要了,在这些长枪面前,他们至少还有反击之力。
    第一批攻击者冲了过来,伸缩的长枪立即便刺进了他的身体。但在死前,他仍然重重地将手里的长矛或者大刀重重地或戳或砍在面前高约一米的大盾之上,随着长长的盾墙之前几乎在同一时间遭到的攻击。整个盾墙摇晃了起来。
    飞溅的鲜血,吞吐的血淋淋的长枪。临死前的惨呼或者嗥叫,在这一刻成了整个世界的主题曲,生命成了最为廉价的东西,进攻进仆后继,即便你想后退也退不了,因为在你的身后,同伴正推着你的身体持续向前,直到你变成地上的一具尸体才会终止。而防守者也是一步不退,他们的身后有他们要保护的浮桥,大炮,还有匆匆赶过来的援军,这时候的后退,只会演变成一场对手完美的破袭战,他们将被赶下河去,这一次对颖川郡城的进攻便会失败。
    同样,不能后退一步,还有汉军的荣誉以及第88师的荣誉。
    尸体一具接着一具的垒高。很快在盾墙之前便耸立了起来,后来者开始爬上尸体堆继续向着对手发动进攻,不过这个时候。防守者的长枪已经不足以对他们造成太多的威胁,当他们站在尸体堆上的时候,他们本身就已经要比大盾高上许多了。很多人挺着长枪,挥舞着盾牌大刀,直接从尸体堆上跳向汉军的方阵,虽然他们大部分都被长枪在空中刺死,尸体凌空被悬吊着然后再被甩出来变成尸体堆中的一员,但也有少部分成功地跳了进去,在防守部队之中造成一阵阵的混乱。
    当然。他们最后的结局亦然是死亡,不过他们的勇敢。也使得外面的同伴压力大大减轻,从而让更多的人能够发动更为致命的进攻。
    叶枫脸上的肌肉有些僵硬。这些秦军是他碰到过的最强悍的部队,他与东胡人作战过,与楚军作战过,但与秦军还是第一次正面交锋,很显然,这支部队与他以前碰上的大不一样,不论是作战意志还是强悍的战斗力,秦军的进攻是不计伤亡的,现在与汉军的伤亡比最起码也保持在五比一,叶枫也估摸到,对手在自己的方阵之前,光是这一次进攻,便起码伤亡了上千人,一般而言,在这种恐怖的伤亡面前,对手一般是会选择撤退下去寻觅机会发动下一次进攻的,但显然,他现在的对手是一个实实在在疯子,因为颖川郡城之上,那摧战的鼓声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那个公孙止是个实实在在的疯子,他根本没有将士卒的性命当命,而在任意的挥霍着他们,或者他现在正在城楼之上亲自拼命地擂着战鼓吧。叶枫在心里想道。
    敌人的这种进攻,让叶枫感到难受极了,自己有盾墙,可敌人用尸体垒成了一道尸墙,现在的长枪手们已经不得不将长枪上抬,而每一次刺死敌人的代价,便是自己的身体和手臂将要承受更大的冲击力,士兵的臂力,体力并不是无限制的,这种冲击,三五次便足以让一名臂力强劲的士兵手臂酸软,而无力的刺杀是无法穿透敌人的盔甲的,哪怕他们的盔甲很薄很垃圾。
    可他现在无法后退,一退盾墙便会散,部队便将陷入与敌人的混乱之中,方阵的威力将不复存在。而混战起来,将会使自己损失更多的部队,叶枫只能将自己正从浮桥之上源源不断赶过来的士卒投入到中间的战场,不断补充兵员让中军方阵始终维持着自己一定的厚度。他现在指望两翼能够迅速地击溃对手,切断对手的进攻,让自己能有时间清扫面前的敌人。
    叶枫能想到的,公孙止自然能想到,现在的他,自然不是如叶枫所想的在城墙之上擂着鼓,此时的他正提着大刀,带着他的亲兵矗立在下一波的攻击群最头前,他是倾巢出动,城内的尚余的一万五千士兵全数出城,因为他清楚,城墙对于汉军来说,已经基本上没有阻碍的作用了,既然如此,留人在城内,又有什么用?除非自己也有汉军那样威力巨大的远程攻击武器,否则一切都是白搭。
    这便是热武器与冷武器之间巨大的差别。
    孤独一掷,全力一搏,要么击退敌人,生!要么败下阵来,死!
    虽然现在伤亡很大,但毫无疑问,秦军正占据着主动性,叶枫要将他的部队运送过来需要时间,铺开对队需要空间,这使得自己在这一刻,兵力上是占据着压倒性优势的,公孙止目测着汉军已经过河的部队人数大概有七八千人,刚好是他们的一半,虽然他们正在加速源源不断地向这边冲过来,但这种添油战术,于整个战局并没有多大的帮助。
    选择进攻的时机,这是极其重要的。太早了,对方不会上当,他们可以隔着河再用这种重武器轰炸自己的士兵,太晚,双方兵力悬殊不大的时候,自己又占不到任何的优势。一半,是最好的。
    但付出的惨重伤亡,仍然让公孙止的双手在颤抖,汉军野战能力强大,这是不少友军部队用生命和鲜血得出来的教训,但只有真正碰上了,才会从内心深处理解,但此刻公孙止已是骑虎难不,如果这个时候退去,先前的牺牲便全部白费了。
    进攻,只有不惜代价的进攻,才有机会获得最后的胜利,才能毁掉那些已经运过河此刻正在沙滩之上挣扎前进的大炮,颖川郡城才有胜机。
    可惜公孙止不知道,此刻,汉军第十九军的主力部队正在迅速地接近颖川郡城,否则他一定不会发动这次决死攻击,因为即便打垮了眼前的这一批,汉军的后援仍然会轻而易举的掀翻他们。他不知道,所以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进攻,打垮了眼前这一批,自己便能守住郡城,汉军想要再度发起进攻,需要时日,而那个时候,想必檀将军已经返回了。
    “手雷队,出发!”公孙止下达了今天的第二个指令,这是一批步兵,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揣着数枚手雷,此刻,尸墙已经垒得很高,持着手雷的士兵可以安全地抵达那道尸墙的背手,将他们手中的手雷抛到汉军密集的阵容中去,密集的队形在手雷的攻击之下会造成很大的伤亡,这为自己破阵将创造良好的机会。
    是非成败,就在此一举!公孙止紧紧地握着自己的大刀。
    数十名士兵飞也似的向前奔去。
    河对岸,高远正在摇头,“错了,又错了。”
    何卫远看着对面岸的战局,“大王,中间方阵还能支撑,而左右两翼已经取得了突破,看起来我们就要获得胜利了,只要左右两翼胜利截断对手,胜利便唾手可得。”
    “时间上来不及了,公孙止肯定还有后手,如果是我,此时只需要集中一些士兵,将手雷获者炸药包扔出来,便足以让中军的军阵被攻破,然后进入混战态势,以优势兵力将我军赶下河去,看起来,对方也是这么想的。何卫远,让88师让出一道浮桥,亲卫营过河,我们需要在接下来的混战之中,让秦军遭到彻底的失败。”
    “明白!”何卫远兴奋地向下跑去,而高远身后,五百名随他抵达这里的亲卫营士兵也兴奋地拔出了腰间的弯刀。
    “准备亮出我的王旗,接下来,让我们踩碎敌人的进攻吧!”高远大笑着,胯下的紫电兴奋地打着响鼻,用蹄子刨着地上的沙土,很久没有上战场了,紫电又嗅到了熟悉的战场味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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