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
作品:盗墓之南洋惊潮 | 分类:科幻异能 | 作者:玉松鼠
姜允儿却看得很认真,我第三个氧气瓶已经快没了,我说道:“哎!出去了!没什么看的!”
“珉儿!你怎么样啊?你的安全绳刚才动的很厉害啊!”话音未落,门口微弱的光便被堵住了。
第693章 宝函里的物件
二叔的声音在墓穴里响起,那小回音让我一分钟都不想在下面多待。
我一边抱起了宝函,径直朝外爬,一边说道:“二叔!别进来了,出去吧!下面没什么东西了!就发现一个宝函!”
“宝函吗?”二叔的声音顿时高了个八度,立刻爬了出去,他跪在地上,双手接过宝函,从呼吸面具的背后眼睛都能射出光来。
我从盗洞里爬出来,一把扯掉头罩,就听到头顶上万金油吼道:“银大少,鹌鹑他们犁过的地,你都能扒出好东西来,真牛!”
我一把扯掉呼吸面具,将防护服拉开,万金油吓了一跳,说道:“银大少,你这是鬼勒人啊?”
我从包里摸出云南白药喷剂喷上,缓解了一下。我没好气地说道:“为了这宝函,我差点把命搭上。”
二叔将穿好的装备脱了一半,光着膀子盯着宝函。
我说道:“二叔,你什么时候来的?我以为你至少到晚上去了。”
二叔一边戴着手套一边说道:“我在鬼市表演完,马不停蹄呀!就怕你娃儿受伤啊!现在江湖上可都看着咱们呐。”
我说道:“我留的标记没看到吗?”
二叔说道:“看到了,我安排弟兄过去了,哦!对了,王战也带人过来了,他要当面感谢你,毕竟升官了嘛。他去了另一面。”
我皱眉说道:“南部离了人能行吗?现在整个西境都翻了天,他不用坐镇吗?”
“放心吧,我很看好他,不比海子差。”二叔已经戴好了手套,说道,“我要打开看看啦!有没有拆盲盒的快乐?嘿嘿!”
第一层宝函很快被打开了,这宝函也是我所见非常特殊的一种,居然是封死的。一般的宝函基本上都和套娃儿差不多,一层层盖上,这宝函的底部是用卯柳技术卡死的。二叔没研究过卯柳,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切入口。
我取出小刀顺着宝函一角的锈迹斑斑的边缘用力一别,一块铁块掉落了出来,在对角接着撬动,两块对应的铁块脱落,二叔舒服地嗯了一声,说道:“开了!”
他小心翼翼地将宝函第一层打开,接着,他说道:“哈哈!银的!哈哈!里面必出好东西!”
这一层却又是不同,居然是圆形宝函,一般都该是方的,这令人有些费解,而且又带着机关,整体的银子已经乌黑,上面满是云纹儿,一些花草的模样倒是很清楚,但古怪在云纹儿似乎没有规律,底部的花草整体倾斜,如果这东西在鬼市上出现,最多价值银价,因为这手工也太差了。
可出现在如此金贵的宝函上,让我有些不容小觑,果然,第二层宝函又打不开,我蹲在那里看了半天,试着左右移动,终是不得启发,万金油说道:“银大少,这东西我会解。”
万金油凑上来,斜着四十五度用力一推,居然打开了,他一边小心地往上提一边说道:“我们探道老祖宗在递交物品信息的时候,用的就是这种手段,你看上面的花草实际上朝里扣着的都是卡槽。”
接着,他反方向斜四十五度挪动,这速度不快,他继续说道:“我们探道会在第二次旋转的地方抹上红泥,如果有人打开,里面会缠绕上银丝,手碰之即断,那么接收物品的人就会知道盒子被人打开过。”
宝函被提了起来,里面却没有第三层宝函,我们三人伸着脑袋朝里瞧,里面的东西却是让我反胃,我一直揉着被勒住的脖颈,一股子恶心劲儿直朝嘴里钻,我转身哇地一口吐了。
里面是一只裹着金箔的手臂,大部分的金箔随着手腕上的皮肤掉落,黑黄黑黄的块状物掉落在了宝函底部,手臂不是放在宝函底部的,而是用的探道手段用一些金丝捆在了中间,上下不挨着。
二叔顿时泄气了,说道:“这是啥呀?手臂舍利吗?”
我终于将胃里的东西吐了个干净,我擦擦嘴,说道:“你见过烧不掉的手臂吗?这下面的古人是个邪教头目。不知道什么机缘,断了手臂,被人认为是佛祖,这东西放在一间小密室里,我为了这东西差点搭上命去。”
二叔从我的话语中听出了我的不忿,安慰道:“珉儿啊,不能这么说,这宝函好歹值点钱,哎!我怎么看不像是宝函呐?像是西境女儿家家藏贵重物品的箱子呀?”
二叔的话是提醒了我,我再次打量这物件,的确像是化妆盒,在西境历史上,也就是唐朝,从亚欧大陆流传进来一种首饰盒,这种盒子分为上下两层,欧洲人将最值钱的放在最下面,房契或者大额金银放在最上层,造型也是圆形的,这主要是为了骑马带着方便,如果是带棱角的,马匹跑动的时候,棱角便会撑破包儿,首饰盒便会掉落在地上。
这种东西传到西境,倒是被广泛使用,但却没有在中原被认可,主要是中原地区经济发达,逃难就这么个小盒子是装不下家产的,其二嘛,也是因为这东西打开有点复杂,比如取钱给别人,你打开一次,人家就记住了,而且带着这么个东西出行,容易被贼惦记上。
就在这时,姜允儿从盗洞里爬了出来,她似乎用尽了全部力气,一把扯掉了呼吸面具,便趴在地上喘息连连,我急忙过去将她扶了起来,我一看她的氧气瓶,已经被用光了,也就是说第三个氧气瓶耗尽了,她才出来。
我皱眉生气地说道:“你要学会给自己留一条路,万一你在出来的时候,遇到了麻烦,这会儿你就爬不出来了。”
姜允儿却对我的话充耳不闻,她说道:“师傅!我想听你说说这下面是怎么回事儿?”
万金油取下了一瓶纯净水递给了姜允儿,她拿起拧开,咕咚咕咚地喝了个精光,我觉得这里面很明显,我说道:“这还不简单吗?”
在唐朝时期,有一个男子,这家伙身材高大,尤其生了一副好皮相,可能他是个孤儿,从小便在寺庙长大。每个男人都有青春期,他也不例外。
可能是某一次的见闻,他明白了原来和女人在一起,如果彼此喜欢,会发生很美妙的事情,于是,这便成了他的终生信仰。
第694章 不一样的故事
他可谓是年少得志,一次偶然的机缘让他得到成仙,我趋向于从古印度传来的一指问天势,这手势到今天的印度苦行僧都在做,他们永远不会放下自己的一只手臂,长此以往,手臂便会萎缩,在外人看来便会成圣。
这个人恐怕就是如此,但印度的苦行僧从小便会开始,而他则在成年之后,便造成胳膊供血不足,苦不堪言,但这足以成为壮举,于是,被截肢就成了必然。他截肢那一天,天气很可能不好,狂风骤雨,在民众的眼中便成了天怒。于是,有了我所见第三幅壁画,这一臂成了当地的圣物,被刻画在了墙上。
一瞬间,他成名了,他开始进入上流圈子,他认识了一个女人,这女人是位高权重,我认为她是哈巴河古城城主的女儿,或者首辅的女儿,亦或者是首富的女儿,总之他们见面了,相谈甚欢,于是,有了第一幅壁画,他与女子在河边漫步,这一幕给了女子满心的欢喜,与他来说不可冥灭,因为在他心中始终有一团欲望之火。
随后,他们开始了幽会,他们在豪华帐篷里以谈经颂佛的名义行那苟且之事,相应的,女子借助家族的势力给了他无尚的荣耀,和尚承诺如果有一天,他死了,那便希望女子的画像出现在墓穴里,最好是果着的,即便是做了鬼也能每晚看着她的画像,思念在一起的美妙时光,于是有了第四幅画像,如同圣洁女神的果女画像。因为这个和尚爱上了女子,无法自拔。
在我看来,这样的事儿终究是纸包不住火的。大人物觉得此事荒唐,也看清楚了这人丑恶的面目,换了是我,就会在他食物中下毒,弄死了然,一场盛大的葬礼都好过于有一天,自己女儿与和尚偷欢,被全天下的人当成笑柄要好得多。
那么第三幅图便是记录了和尚死时的景象,哈巴河古城的民众聚集,将他们心中与神最接近的人送走,大概可以让神知道他们的心意吧。
在下葬的时候,肯定有人想把他那条“神之左臂”留下来,以示纪念,但和尚知道他自己是什么货色,自古身土不二,就是太监也会在下葬的时候,把命根子一起带走,所以,他死前要求必须将手臂一起下葬。
于是,在一个狭小的密室里,他的手臂跟着一起摆在了那里。
我的故事讲完了,我正打算站起来走人,姜允儿却睁大了眼睛,看着我说道:“师傅,您怎么能这么构架一个故事呢?这里面有很多疑点没解决啊?”
我看向了她,说道:“疑点?什么疑点?”
“他是和尚,和尚死了之后,难道是其他和尚安葬他吗?如果是其他和尚,他的事儿不就曝光了吗?我觉得这说不通,只能是画中的女人安葬他,但这样的规格下,不可能是十几个人完成的,肯定需要三十人以上,而且三十个人都是嘴巴很严的。甚至可能是民众也认可这种下葬方式,尊他为神,要不然,这大墓外面不会有那么多的魂瓶。”姜允儿说道。
我愣住了,似乎我也发现了不对劲儿,我狡辩说道:“那就是掩饰的很好咯,嗨!男人想忽悠一个女人前,必须前包装一下,就像万金油追金晶,要么显得神秘要么就是把家底子全部抖出来,让女生知道你不是废柴,万金油属于后者,这哥们属于前者。”
“银大少,你拿我和一个死鬼比,我感觉受到了一万点伤害。”万金油却是瞅着那断手,在给我使眼色,我凑过去,他低声说道:“银大少,刚才没注意,你看到那手臂里有东西没?”
我小声说道:“啥东西?”
“有个珠子,我看怎么像是红信石啊?”万金油说道。
我吓了一跳,说道:“啊?砒霜珠?”
红信石,也叫鹤顶红,但查阅所有书籍,都没有这个条目,鹤有鹤肉、鹤骨和鹤脑可入药,但都无毒,而且都是滋补增益的药。比方鹤脑,可增强目力,使人夜能见物。鹤顶红究竟是什么,查了一些不太正式的文章,说鹤顶红其实是红信石。红信石就是三氧化二砷的一种天然矿物,加工以后就是着名的砒霜。
可能是因为红信石是红色的就用了鹤顶红这个名字,传说古时为官者将它藏在朝冠中,必要时用来自杀,方为可信。甚至有段时间被作为朝珠的一部分,我就见过一串老佛珠上有这个东西。
万金油说道:“银大少,这老东西可有点值钱啊。”
他说的没错,本身红信石不值钱,但作为朝珠,上红的一般都是位极人臣的,有时候,在朝廷上死谏,就是当场抓起自己的佛珠,一把扯断,一口吞下红信石,以此铭志。能存下的,大都是这个官员一生顺顺利利,他的朝珠上的红信石便成了美好的寓意,如果专门喜欢这种珠子的那至少可以卖个十几万。
我低声说道:“扣下来带走!记得洗手!”
“好嘞!”
就在这时,姜允儿又开口了,她似乎从沉思中回过神儿来,她说道:“师傅,我不喜欢你的故事,你的故事里破绽太多,我也有自己的理解,这里众多不合理,我有自己的看法,我可以解释为什么这里出现这样的壁画依然会有人朝拜,而且我不觉得这个和尚是个花和尚。”
“啊?”我的脑回路正在花和尚和红信石之间切换,硬是没回过味儿来。
姜允儿也不管我爱不爱听,给我说起了她的认为。“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能够斩断七情六欲的人。他从小聪慧,足迹遍布西境,他将法门传到了西境的各个部落,他不但懂得医术,还懂得为人之道,他的豁达让百姓信服。”
姜允儿不认为一个男人可以随随便便借助天地异相成功,必然是需要日积月累的付出,才能让民众心悦诚服地接受教义。就好比唐三藏西天取经,那是历经磨难,还会受到唐王礼遇。
这个和尚云游四方,某日来到了哈巴河古城,他感觉这里山清水秀,似乎对自己苦修天道有了一些突破,就在这时,一个女子带着仆人出现。
第695章 来生我愿做一个普通人
女子是哈巴河古城的王,她深得民心,爱民如子,她只是在城里烦了,累了,去城外透透气,便没有带很多仆人。于是她看到了和尚,这样一个眉清目秀,神采飞扬的男子就像一只小鹿撞进了她的心房。
女王走上去与之攀谈,和尚的话语带着睿智,举止得体,无懈可击,甚至解开了她对执政的困惑,于是,她邀请和尚去哈巴河古城坐坐,多留几日,以便传经送宝。
和尚答应了,女王用了最高规格接待他,而他的讲坛也让臣民信服,一时间,他的帐篷外围满了信徒。
女王很想多和他在一起,于是,邀请他来到了自己的大帐里,那一天可以说是女王最幸福的日子,人心一旦得到就想得到更多,女王动了心思,他几乎每天都会邀请和尚来谈谈。
终于,有一天,女王做了一件令她开心却后悔的事儿,那是谈到了夜晚,女王故意将自己的披风滑下,里面的衣衫遮不住那秀美的身段,和尚也是看呆了,女王慢慢地走到了他的身边,深深地一吻,双手伸进了他的衣衫中。
和尚从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有这样的一次境遇,他有些手足无措,有些不知该如何去做。
姜允儿认为那一晚什么都没发生,和尚拒绝了女王,因为他是一个以佛法要求自己的男人,他理智且睿智,于是,他整理衣服准备离开。
女王却知道自己鲁莽了,拉上披风如同逃跑的小兔子一般地离开了大帐,这对女王来说也是人生第一次,她带着仆人快步地离去,脚步都乱了,她关心和尚,也怕被人看到,她觉得应该与和尚道别,便在门口等他。可和尚出来的那一刻,她的心又化了,终是没有道别,就那么逃一般地坐上了马车。这恐怕是她此生最后悔的事儿。
回去后的和尚一遍一遍地涌颂经文,可却发现怎么都念不进去,女王那曼妙的身段就在眼前晃啊,晃啊,不知不觉,他睡着了,梦里他梦到女王朝他走来,一层一层地将衣服脱去,他尽然没有拒绝,只是电光火石的一刹那,他从梦中惊醒,发觉自己身体的变化。
他以为耻,他决定离开,却没想到女王不允,女王说臣民刚刚入了佛门,却对佛法一无所知,恳请看来黎民百姓的份上留下。
和尚留下了,不知是因为女王还是因为黎明百姓,但对他来说,那是一种煎熬,这一天,他决定了,他要斩断自己的七情六欲,他一步一步地走出禅房,手里握着的是一柄钢刃。
他走在城中,所有人都没见过慈眉善目的和尚怎么会拿着杀人的利器,大胆的阻在了他的身前,问道:“上师傅,您这是要去做什么?”
和尚依旧朝前走,说道:“斩魔!”
两个字足以引起轰动,女王知道了,她起初不知道和尚要做什么,但她很快明白了,她很心痛,认为自己害了他。她换了装束,混在人群中,看着和尚到底要做什么。
和尚就那么地走着,力竭了,他依然在走,袈裟掉落,他依旧在走,身后的人捡起袈裟,视为宝物。
天色风云变,他依旧在走,一直走到了山脚下,他站在了高地,看着下面的芸芸众生,他慢慢地转身,看着已经无法再前进的大山,他突然明白了,这就是老天要他成佛之地,他知道或许一切不是自己想多了,而是老天给他斩断七情六欲的考验。
他转身之际,已是大雨瓢泼,他浑身湿漉漉的,冷,心却热,他将刀指向天空,大声说道:“此刻!我斩断心魔!立地成佛!”
话音未落,刀光一闪,手臂掉落。
女王在人群中大喝一声:“不!”
可惜已经晚了,声音被雨声、雷声淹没,手臂从高处滚落,正滚在了女王的脚边,她蹲下身子,捡起手臂,心中已经是碎裂斑驳。
她虽然痛,但知道此时不能表现得儿女情长,她显露真身,臣民大惊,纷纷跪倒,她说道:“上师傅已经成佛,此乃我哈巴河城的幸事!尔等见到此等景象,乃是千年难遇!还不快谢过上师傅!”
众人了然,纷纷跪下磕头。
反观和尚,已然血染全身,他本就体力耗尽,自断一臂,气血翻涌,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女王忙命人将和尚抬了回去,谁都不知道和尚已经是油尽灯枯,回去后便是一病不起,加上医疗措施有限,要不了多久便会一命呜呼。
女王陪在了他的身边,她屏退左右,看着有点意识的和尚说道:“你怎么这么傻,我错了,对不起。”
和尚笑了,说道:“谢谢你,让我过了这情关!”
“是我的错!我太自私了!我的爱不该表现出来!”女王泪眼婆娑,想握着他的手,却始终不敢。
和尚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心为佛,佛真的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