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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节

作品:甜宠军婚:重生农家辣媳  |  分类:历史军事  |  作者:帘半卷

    “妈,你别为难人家了。”程学明揉揉鼻子,这种问题让人家女孩子怎么回答?
    “话话家常嘛,碍着你了。”程母白了他一眼,心说看秦月那个样子,估计也是个有主的,就知道她儿子没这个本事,比他小那么多的姑娘都结婚了,就他还在打光棍。
    程学明不理程母怨念的眼神,对两人说道,“其实你们不用特意过来,我真的没什么事。”
    “应该的,程大哥帮了我这么多忙。”秦桑听他母亲说自己的儿子跟人打架,猜到程学明不想让家里人担心,便没有说多余的话。
    程母见两个姑娘挺讨人喜欢,让她们在家里多坐一会儿,自己则是提着篮子下去了,显然是打算去买吃的。
    秦桑接下来还有点事,抓紧时间说道,“程大哥,其实我还想问问你,有没有朋友是炒股的?”
    “炒股?”程学明点了只烟在手里,“还真有,听说他赚了不少,一年就拿上大哥大了……怎么,你也想做?”
    第1017章 事半功倍……
    “最近在s市开了二级交易市场,我想去碰碰运气,不过我要读书,不能一直呆在那边,所以想找人介绍介绍。”秦桑身边能信任的就那么几个,要是能有熟人指点一下,肯定事半功倍。
    “我过段时间跟他联系联系,问问那边的情况……”
    “会不会麻烦你?”如果不是要好的朋友,秦桑不想太麻烦对方,之前她问过陈超就是这个情况,这才没有让他帮忙,省得白白让人家欠人情。
    “不麻烦,他挺仗义的,从小跟我穿一条裤子长大……就是有点不正经,你别介意。”
    “这个不介意,我相信程大哥的朋友不会差到哪里去。”而且有问题的人,程学明肯定不会介绍给她的。
    “那你可抬举我了……”程学明从桌子底下翻出一个电话本,“他叫魏平,我先抄个号码给你,要知道你是个女的,他肯定很乐意帮忙。”
    “谢谢程大哥。”秦桑接过魏平的联系方式,发现秦月从刚才就没怎么说话,轻轻碰了她一下,“你怎么了?”
    不是说来看望程学明吗?怎么来了也不说话?
    “嗯?”秦月看着秦桑那落落大方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就怂了,她在程学明面前,总是有种抬不起头的感觉,此时才知道说一句关心的话,“程警官,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谢谢,我会的。”程学明不太明白为什么秦月也会过来,不过有人关心还是好的,他把烟按灭,“中午要不要留下来一起吃饭?”
    “我待会儿得去一趟公安局,还得让程大哥跟伯母说一声抱歉。”
    “录口供是吗?”他和陈超昨天去警局的时候顺便录过了,今天应该是轮到秦桑和曾明珠她们。
    “嗯,时间差不多了……”秦桑挥着手里的字条,“谢谢程大哥的帮忙。”
    “小意思,有空常联系。”他挺喜欢秦桑这个大方的姑娘,相处起来没什么压力。
    “好。”
    刚才秦桑就注意到秦月一直在留意程学明,去警局的路上,她直接说道,“姑姑,你喜欢程大哥?”
    秦月脚下一滑,差点没摔在地上,赶紧摇头,“没有。”幸好这周围没什么人。
    “没有你一直看着他……要是喜欢的话,要不要跟他说说?”
    “别!”秦月当机立断地拒绝了,“别说了,秦桑,我知道我配不上他的……我只是把他当成自己的救命恩人。”
    秦桑知道她心里有疙瘩,别说这个年代,再过个二十年,还是有人会介意秦月发生过的那些事,点头道,“……感情这种事勉强不了,你别后悔就行了。”
    离开程家之后,秦桑还得去一趟公安局,秦月惦记答应李春花回去做饭,加上跟莫展豪没什么好说的,便没有跟她一起,她到公安局门口的时候,就看到一个人影冲了过来。
    “秦桑!”莫展豪接到她的电话就连夜买了火车票,此时一双漂亮的眼睛里带着血丝和疲惫感,焦急地问道,“我姐姐呢?”
    “在医院太平间。”因为金莲是被人杀死的,属于刑事案件,莫展豪身为受害者家属,也要过来确认死者身份。
    秦桑录完口供,一名年轻的警察带着他们到医院的太平间确认尸体,现在还没有大冰柜,金莲直接放在停尸床上,即便是大冬天,空气里的味道仍旧不好闻。
    年轻的警官掀开白布,将她的脸露出来,金莲长得本就不差,就算失去了生机,还是能看出她面容姣好,紧闭的双眼透着安详,太平间的排气扇转得很慢,似乎连空气都停滞了。
    “为什么……”莫展豪几乎是用听不见的声音说出这三个字的,他伸出手,触摸着对方已经冰冷发灰的肌肤,为什么要让他错过?为什么不再等等他?
    “姐姐……”他吸着鼻子,不敢置信地看着面前挺直的尸体,眼泪顺着绝美的脸庞掉下来,落在洁白的床单上,“对不起,我那天应该认出你的,对不起……为什么你不跟我明说呢?难道你不想跟我相认吗?”
    秦桑在轻轻别过眼,她虽然心理年纪不小了,但是看到这样的场面,难免升起恻隐之心,生死永隔,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残忍的。
    莫展豪用力抿着嘴唇,似乎是害怕自己哭出声音,他把身上的皮衣脱下来,盖到金莲身上,“我记得你说过,以前咱们家有皮衣,穿起来很暖和……我每次穿着皮外套,都希望能遇到你,能让你注意我……”
    他俯下身,虚抱着金莲的身体,“现在,你不冷了……”
    莫展豪出来的时候,精神还算可以,只是眼睛又红了不少,秦桑拍拍他的肩膀表示安慰,两人坐车重新回到警局听取金莲的死亡报告。
    “死者是因为腹部命中一刀,伤到大动脉失血过多致死……”接着对方又说道,“除此之外,我们还在金莲的身体上发现了许多伤口,大部分是烟头烫伤,还有很多细小的伤痕,有新的有旧的,死者很可能长期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秦桑凝起眸子,想到柳继辉确实喜欢用烟头烫人,看来这些年,金莲确实不像表面那么风光。
    莫展豪握起拳头,重重地锤在桌面,眸光布满阴戾,“柳继辉在哪里?”
    “你们还不能见他,具体情况我们审问完会通知你们的。”作为通缉犯,未免串供的嫌疑,判决之前除了辩护人不能与亲属见面,更何况莫展豪也算不上什么亲属,自然没有会面的机会。
    “肯定是他干的!”莫展豪说完就要起身出去,秦桑赶紧拉住他。
    “等等,金莲留了一封信,你不先看看吗?”柳继辉已经被关起来,早晚会受到惩罚,又何必急在这一时?
    “……”莫展豪回过头,看向屋子里的人。
    负责的警察咳了一声,拿出一封信放到桌子上,“这是在金莲的包里找到的,应该是写给她弟弟的……你可以看看,不过不能带走。”内容他们已经检查过了,里面涉及到的内容可能有助于他们破案,所以暂时不能让家属拿走。
    第1018章 关于金莲
    看到放在桌上的那封信,莫展豪皱起一对俊逸的眉毛,颤抖着双手把信拆开,第一行就是他的名字:
    “小豪,或许应该叫你睿儿,你的本名叫赵子睿,还记得吗?前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你的寻人启事,姐姐很高兴你还记得我,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见到你,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或许永远都不会再见。”
    “对不起,你一定在埋怨我把你扔在了火车站,但是我还是要说,我不是故意的。你记得我们的父亲吗?那天我本来是打算你找你的,但是被他抓住了,还把我打得晕过去,第二天醒来再去找你的时候,你已经不在那里了。”
    “爸知道我把你弄丢了之后,说我下贱,没用,还叫我金莲,变本加厉地打我,我很自责,我知道说什么都不能弥补你心中的伤害,也不知道该上哪去找你,警察说你多半是被拐走了,几乎是不可能再找回来了。”
    “后来爸死了,局势也变得不一样,我开始一个人讨生活,也四处打听你的消息,但是这个世界太大了,我一直找不到你,只能祈祷你在其他地方好好地活着,就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了改变我一生的人。”
    “大概在姐姐二十出头的时候,我第一次有了喜欢的人,不要笑姐姐,但是他真的是个很好的人,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是他帮了我,还让我到厂里工作,那大概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候了,那个人,他叫朱越。”
    “他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可问题是,他对每个人都那么好,特别是他的女儿……我多想他只对我一个人好,所以我跟他表明了心意,尽管他大我不少,尽管他带着一个女儿,我还是义无反顾地想要嫁给他。”
    “只可惜,他的女儿并不想有一个后妈,虽然他喜欢我,却还是怕伤害到自己的女儿,一气之下,我嫁给了同时在追求我的柳继辉,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个男人并不只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只是个土大款而已。”
    “我们结婚之后,我跟他提起你的事,想不到他真的把你找到了,但是柳继辉告诉我,你有新的名字,新的生活,过得很好,很富足,这些都是我没办法给你的……那户人家也很舍不得你,很珍惜你,希望我不要和你相认,我心一软,就答应了,姐姐又一次对不起你。”
    “又过了几年,柳继辉的厂子出事了,朱越也死了,我们搬到他女儿的对面住着,那真是个很蠢的姑娘,还嫁给了一个蠢猪一样的人,看到对方过得那么凄惨,我本来应该开心的,可是我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
    “我恨朱越的女儿,也恨不得骂醒她,慢慢的,我变得有些刻薄,我跟柳继辉的婚姻就是一场悲剧,却又没办法离开他的控制,因为他能带给我一些你的消息,告诉我你考了几分,上了哪所学校……姐姐真的很高兴,我的弟弟变成了一个很优秀的人。”
    “但是当我真的见到你之后,我觉得你跟我想象的又有些不同,我跟着你,想看看你,想跟你说话,可每当这个时候,我都担心你会不会恨我把你抛弃了,而且你的养父找人警告过我,如果跟你相认,你将失去你拥有的一切,柳继辉他们也不会放过我们的。”
    ……
    “有一次,我看你伤害了一个女孩子,不管她犯了什么错,那么做是不对的,我希望你以后别再这样了,虽然我没什么资格教训你,但是这也是作为姐姐的我能给你的一点点建议了。”
    “我觉得我活到现在,没有一件事是能做好的,无论是做一个姐姐,还是做一名妻子,我不知道这封信有没有机会送到你的手上,如果在我寄出去之前,先一步被柳继辉发现了,那我可能就真的见不到你了,你一定要保重身体,好好地活下去。”
    ——金莲。
    看完之后,莫展豪将那封信贴在胸口,仿佛这样可以离金莲更近一些,分开了这么久,原以为很快就可以跟姐姐团聚,却不料等来的是这样的结果——
    他还记得姐姐经常给他唱那首《踏雪寻梅》,还记得他们苦中作乐的时光,他登了报纸之后,已经想着要怎么补偿金莲了,结果对方只给他留下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老天爷对他是不是太过于残忍了?
    刚被喜欢的人抛弃,现在又让他彻底变成孤儿,而且这么多年里,他一直生活在一个骗局,莫擎仓明知金莲是柳继辉的妻子,却隐瞒得滴水不漏,就是为了把他留在莫家……这样的人生,他还有什么继续的意义?
    除了莫展豪,秦桑和曾明珠也看到了那封信,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曾明珠才明白为什么金莲会处处针对她,她的父亲朱越确实问过她,想不想要一个妈妈,那时候的曾明珠当然不可能答应。
    有哪个孩子会愿意自己的爸爸娶后妈?更令她想不到的是,朱越想娶的那个人会是金莲……毕竟金莲跟她的年纪差不多,怎么会想着嫁给一个能当自己爹的人呢?
    但是对于金莲来说,朱越如同父爱般的呵护,足以让她深深爱上这个男人……遗憾的是朱越爱他的女儿胜过爱金莲,听见朱韵秋不答应,立刻就跟金莲划清界限。
    当时让朱越犹豫不决的原因之一,还有柳继辉,柳继辉身为制药厂的厂长,想娶一个工厂妹,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可谁能想到,金莲根本不爱财也不爱势,她是地主小姐出生,小时候就已经见惯了金银财宝,再多的钱总有失去的时候,她要的是一个温柔体贴的人。
    然而柳继辉注定不是一个体贴的人,所以他得不到金莲的喜欢,但是越得不到,他就越想得到,直到最后,只剩下执拗的占有欲,他只想把人娶到手!
    于是在朱越抛弃金莲的时候,他趁虚而入,威逼利诱,迫使金莲与他成了夫妻,这才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第1019章 我跟她已经不可能了
    看完这封信,曾明珠终于明白金莲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她出来之后忍不住抹泪,“是我害了金莲……”那天在酒店,如果不是她冲出来,拦住柳继辉的去路,金莲也不用枉死,她已经受了那么多的苦,还要这么惨淡地收场。
    秦桑在旁安慰道,“就算这样,也不能完全怪你……”
    或许当时的朱越也没有那么想娶金莲,毕竟对方跟自己女儿差不多大,说出去可能不太好听,而且他也没办法猜到对方嫁给柳继辉会是这样的后果。
    听见这话的莫展豪走到曾明珠面前,目光直勾勾地看着她,“我姐姐就是帮你挡了一刀才死的,对吗?”
    “你想做什么?”陈超一直陪在曾明珠身边,看到他不善的目光,连忙搂住曾明珠的身子,与他对峙起来。
    秦桑也过来拦着他的身子,“莫展豪,金莲是自愿帮她挡的,而且是柳继辉把刀拔了才导致她抢救无效……我们也不希望她死!”
    “你自己也说了,如果不是她要拦住柳继辉,柳继辉也不会杀人……”他当然是恨曾明珠的,要不是她否定了金莲的爱情,又在婚礼上招惹柳继辉,他的姐姐或许不用这么凄惨!
    “在那样的条件下,如果不拦着柳继辉,他肯定会逃得更远,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再抓到他?你有没有想过,明珠姐的父亲是怎么死的?面对自己的杀父仇人,谁能说冷静就冷静?”
    如果那时候是秦桑走在前面,她也会下意识地去拦住柳继辉,至于金莲会不会帮她挡一刀就不确定了,这些事本来就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论对错的,
    莫展豪挥开秦桑挡住他的手,冲她吼了一声,“抓到柳继辉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想要我的姐姐活着!”
    这话说完,旁边的警察走了过来,把两队人分开,“吵什么吵!这里是公安局,还想打架是不是?”
    秦桑知道他现在心情不好,把莫展豪强行带到一边,“我理解你失去亲人的痛苦,可这不是你怪罪别人的理由……其实你心里清楚真正的坏人是谁,如果金莲真的讨厌明珠姐,我相信她不会替对方挡这一下的……因为这是她心上人的女儿。”
    莫展豪闭上眼睛,只觉得身体无比疲惫,这段时间发生了太多事情,他已经没有力气再跟秦桑辩解,刚想往外走的时候,他突然感觉眼前一黑,自己仿佛摔在一层厚厚的棉花上,舒服得让人不想醒过来。
    在梦里,他好像又回到了以前,他们姐弟两人牵着手,走在长着鲜花小草的小道上,姐姐的嘴里唱着妙曼的歌曲,好像一只刚出谷的鸟儿,自由自在,无忧无虑。
    接着她越走越快,越走越快,莫展豪跟不上她的脚步,他心里害怕起来,仿佛有水漫到了胸口,他看到姐姐回过头,一把匕首插在她身前,他跑过去,上前接住对方轻飘飘的身子,手里满是鲜血。
    “不要,姐姐……不要……”
    “姐姐!”莫展豪醒过来的时候,外面光线昏黄,他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发现这里是医院,晃了晃脑袋,还觉得有些晕,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手上吊着药水,周围一个人也没有。
    秦桑到的时候,正巧看到莫展豪坐在那发呆,她提着粥走过去,“医生说你低血糖……刚才在公安局晕倒了,超哥送你过来的,先把这个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