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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高长与大黄 | 分类:历史军事 | 作者:报纸糊墙
“怎么回事,什么可疑的家伙?”高长等他们说完话才发问。
“前几天镇上的弟兄说,他们在大白天的时候,耐不住心痒,想看看外头的动静,结果就看到有几个人在外头活动。我派人调查过了,这些人并不住在镇上,暂时也找不到他们老巢,怕把他们惹毛,只好先按兵不动,他奶奶的,没想到这么快就盯上咱那村子了。”
能在白天活动的人,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意味着绝对的危险,晚上还好说,一到太阳出来之后,他们就只有被动挨打的份了,这绝对是致命的敌人!不说别的,人家掀几片瓦,都能轻松把你一家老小送上阴阳路。
“变异人?有枪吗?”
“应该是变异人,听说有枪,这些人白天能出来活动,那还不跟逮蛤蟆似地,一逮一个准,弄几把枪怕是容易得很。”
“怎么,怕了?”高长笑问。
“老子怕个毛,变异人怎么样,能晒太阳怎么样?他娘的肉还是肉骨头还是骨头,老子几枪就把他们都崩了,要不是担心窝里还有余党,这会儿能让他们这么逍遥自在?”
“早知道有这么个祸害,还出去打什么野猪,小心窝都被人给端了!”高长很无语,白宝这家伙平时看着虽然有点不靠谱,但是没想到他既然这么大胆。
“啧,以后这样的日子多了去了,难道咱还能不吃肉了?”
车子很快就开到了村外,巡逻的人都还按部就班在村子里逛着呢,守梯子的人也还在,见高长白宝他们回来,连忙把梯子放了下来,等不及高长过来,站在沟边就喊了:“高长,你快到院子里去看看。”
“咋样,打起来没?”高长把野猪一头头从车上卸下来,这家伙既然还能在这里喊,大概就是没事。白宝看了看情况,也让弟兄把车子开到他们那个院子附近卸货,自己带着几个手下站在一旁盯着。
“那倒是没有。”他就是听说那几个是变异人,心里慌得很。
“没打起来就成,你让让,我把野猪丢过去。”那梯子毕竟是用竹子做的,虽然这年头的竹子长得又粗又壮,但是横着踩的话,高长也不确定它们能不能承受一头野猪加一个人的重量,所以就不一头头搬了,干脆用丢的,便捷省事。
高长双手托着野猪头,大黄抓住野猪的两条后腿,稍稍荡两下,然后砰一声就把野猪甩到了沟对岸。这一声巨响,把沟底的野猪都给惊动了,哼哼唧唧地乱成一团,有些激灵点的,已经抬头往上边看了,不过它们不太理解,为什么那些猪哥猪姐们会在天上飞。
他俩一口气扔了几头,院子里就有人出来了,看到高长他们的动作,有愕然的惊讶的也有习以为常的,只有老九叔在那里喊:“轻点轻点,别把沟里的石壁给震塌了。”
“放心吧,塌不了。”高长它们下手还是很有准头的,每一头野猪被丢到对岸以后,基本上除了本身的重量也没多少力道了,就是声响大点。
“他就是高长?”站在郑国邦身边一个高胖的女人问道,声音语气,都带着一种无以伦比的优越感。在她身后,还有两男两女,脸上的神情都如出一辙。
“是。”郑国邦低声回答,态度很是谦卑,高长看他低眉顺眼那样,就觉得十分不爽,这人好歹代表着他们村呢,怎么就不能硬气点?
“你怎么不帮我们介绍一下。”那女人一副领导派头。
“砰!”高长都不用开口说,只消跟大黄对个眼,就十分默契地把那头大野猪往那女人跟前一甩,狠狠砸在她跟前不到半米的地方。
那女人确实有两下子,撤身一蹬,就闪出去三米远,只有郑国邦一个人呆呆站在原地,大晚上的他也看不清高长他们往哪儿仍,以为肯定不能扔到自己这儿呢,没想到竟然差点中标,这要是被压一下,不死也得去掉半条命啊。
“看到了吧,这就是变异和未变异的差距,变异人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智商水平,都高于原始状态。”女个女人马上开始了她的演讲,她也是变异以后,才真正体会到原来人类的身体可以如此灵敏,五感可以如此敏锐,头脑可以如此清晰,再回想从前的自己,简直和原始人无异。
“咱这个原始村落也没啥好招待的,您老还是摆驾回宫吧。”高长最不待见这样的,这二病也不知道会不会传染,万一把村里的小朋友带坏了怎么办?
“不要不知好歹。”高胖女人身后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姑娘大声说道:“知道通过蓝色阳光的考验有多不容易吗?通过考验的,就是被选中的人,只有被选中的人,才能理直气壮地活在阳光下,你们能吗?我们好声好气来到这里,想要跟你们共同生活,和平相处,没想到你们这些人根本固步自封不求上进,以为在村子周围挖条沟就能高枕无忧了吗?真是可笑!”
“操!你说谁可笑呢?”村子里的年轻人终于也忍不住了,虽然这几个人把自个儿说得跟花儿似地,他们这儿确实也缺女人,如果这几个人真的有那么好,自己跟她们生下来的娃儿搞不好真的可以轻易地通过蓝色阳光的考验,这个可能,对于村子里的人来说绝对是巨大的诱惑。
不过诱惑归诱惑,这两个女子说的话也太不中听了,有些人忍得,有些人却忍不得了。
“你们说,这要变异了,真有那么好使?”高长这会儿反倒不生气了,一边干活一边问那边的那俩女人。
“这还用说?”那胖女人高高挑起的下巴,饱含着无限的轻视,她身后的几个人,也都十分自满,显然他们的观点是一致的。
“要说起来,这年头啥东西都变异,嘿,就说这野猪吧,晒过太阳以后也算是变异了吧?你们说,就拿这野猪来说吧,变异跟没变异的,啥区别啊?”高长一边收拾地上的野猪,一边跟那边的人闲话家常,无论是动作表情还是语调都配合得十分到位,半点不显得刻意。
“变异后的野猪,肯定是比变异前的品种更加优良,无论是体型上还是力量上,都不是从前的野猪可以比拟的。”那个青春痘不假思索地回答。
“倒也是,个头是比以前大了,力气也大,不过还是怕挨枪子,一枪不倒多打机枪,宰了还是吃肉,猪毕竟还是猪啊,你说变个异什么的,也长不出翅膀来是吧?”
“你想说什么?”对面那个高胖女人板了脸,已经预料到高长接下来的话绝对好听不到那儿去了。
“我说,咱也实在点吧。”高长撑直了腰站在沟对面,笑得十分嚣张:“就是变异而已么,别把自己整得跟天使似的。”
第章
林芳,也就是这一行五个变异人的小头目,身材高大,胖得比较均匀,约莫三十出头,五官长得不错,咋一看像是个豪爽的大姐头,其实很是工于心计。
她十九岁中专毕业,和几个同学到一同到南方打工,经过几年的摸爬滚打,很快就掌握了这个社会才处事要诀。顶着一副豪爽的皮囊,给大老板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剩下的,巴结巴结领导,收拾收拾下属,加上她平时又很是有眼力劲,知道什么时候该出风头,什么时候该夹着尾巴做人。职业生涯虽然说不上顺风顺水,但是无论是在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是旧时同窗中间,都算是光鲜的了。
但是太阳变成蓝色之后,整个世界就和从前大不一样了,不再有工作不再有手下,甚至连从前对她唯命是从的丈夫,也敢跟他跳脚了。城市乱了,一家人在逃往老家的途中受到鼠群的攻击,她不慎崴了脚,跟不上狂奔的丈夫和他怀里的儿子。
那一天夜里,她就这样一瘸一拐地跟着人群,眼睁睁看着那一大一小两个男人离她越来越远,儿子就趴在他爸爸肩膀上,两眼望着自己,看着自己挣扎颠簸越落越远,嘴巴却紧紧闭着。哪怕他当时开口说上一句,爸爸,我们等一等妈妈吧。哪怕只是这样一句,自己现在肯定也是要去找他的,拼上一条命也不让他吃一点苦受一点委屈。
就在那一天早上,带着绝望的心情,她在蓝色的阳光中蜕变了,她相信这就是自己的命,多少人死在这崭新的阳光下,她却活下来了。这说明什么?
——她才是新世界的主宰!
她相信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林芳,她是崭新的一个人,经过蓝色阳光洗礼的,被神选中的人,这个世界的新主人!丈夫算什么?儿子算什么?那些卑微的丑陋的物种,早晚都要被新人类代替,谁也不能阻挡蓝色太阳的力量。
她还年轻,她才三十二岁,她找到了自己的同类,并且应用从前的手段,迅速在这个诞生不久的小团体中拥有了地位。他们甚至不用动一根手指,蓝色的太阳就会把那些过时的人类消灭,从那以后,这片大地就是属于他们的,大地上的人类都将是他们的子孙,她会拥有新的家庭,还有被这个新世界认可的子嗣。
这样一个女人,她在进了高长他们这个村子之后,很快就把一群农村人唬住了,除了展示了变异人异常强大的身体素质之外,她此行还带了两个年轻女子,虽然长得一般,但是林芳说普通人和变异人生的孩子,会比较容易通过蓝色阳光的考验,原本还有些排外的村民们顿时就动心了。
事实上,那些杂交品种到底有没有优势,谁知道呢,蓝色阳光出现的时间也就这么三年多,成功蜕变的人类寥寥无几。而且,但凡是已经成功变异了的女人,又怎么肯屈居于她们眼中的低劣人种身下,所以通婚什么的,也就是说说而已。
她们虽然身为神选之人,可如今整个世界都一团乱,各个政府还有一些集团力量,都在不遗余力地捕捉变异人,企图发掘成功变异的秘诀。为了熬过这段最黑暗的时间,她们不得不暂时放□段,找一处远离政府力量,又可以躲避毒蛇猛兽的地方繁衍生息。
今晚她明明已经说动这些村民了,好些男人的眼睛也在她们三个女人中来回徘徊,眼看着事情就要成了,却偏偏有一个老不死的,在最后关头文绉绉地来一句:“事关体大,还是等高长回来了,再商议商议吧。”
此话一出,院子里的风向顿时就变了,她旁敲侧击了一番都不见效果,又担心说得多了会自贬身价,只好不咸不淡地跟他们耗着。照她的意思,还是打算今晚就把事情敲定下来,到时候管那个叫高长的是什么态度,他一个人还能改变一整个村子的决定么?
没想到那几个老匹夫的态度竟然十分坚定,后来就连几个年轻人都转了立场,说是等高长回来再商量,心里分明是对她们入住这个村子的事有些迟疑了,几个妇女甚至说:“咱地里的庄稼最近也长得不如从前好了,他们人又多,还得再盖个院子,又要多养活这么多张嘴,可别到时候把自个儿都给饿死了。”
呸,什么担心自个儿饿死,分明是担心自个儿男人被勾搭走了。要是在别的地方,这些事断然是没有女人说话的余地的,特别是在他们之前待过的城里,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下,寻常女人的地位就如同奴隶一般。不过现在是在村子里,村民们接受新事物的速度不如外头,男女地位的极端化也不如城里那么快。
就在林芳等人绞尽脑汁想着怎么让这些村民松口的时候,外头来人说高长他们回来了,带回来一车野猪。村民们再也没有了谈话的心思,都到村口去瞧热闹,林芳等人也只好跟着一起出去了,却不想一碰面,就被高长一通损,根本不把变异人放在眼里。
林芳纵横职场十多年,也不是胸大无脑的女人,加上见到高长他们打回来的那一堆野猪,还有他们丢野猪的举动,都证明这个叫高长的男人还是相当有两下子的,在村子里又有些威望,这时候最好还是不要撕破脸。
于是她只是呵呵笑了几声,转而对郑国邦说:“他向来都是这么说话吗?”
“嗨,他这人就这样,嘴巴忒坏,不过人还不错的,这些年也为咱们村子做了不少事。”虽然觉得引进变异人一事大有可为,但是郑国邦这人说话还是比较公道的,并没有向着外人贬低自己的村里人。
“是啊,一个人就能弄这么多野猪回来,确实是有傲气的资本,这么多猪肉,够你们村吃好久了吧?”林芳不无羡慕地问,郑国邦一下子就被她噎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嗓门不小,周围许多村民都听到了,一时间面面相觑,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觉着有些尴尬。
高长每次打猎回来,都能让村子里的人沾些荤腥这是真的,但是也并不会慷慨到被所有猎物都分给村民吃,可是面对外人的时候,这话怎么说得出口呢,就为了沾点便宜,大伙儿就都高兴成这样,全村跟过节似地。他们平常这样都习惯了,可咋一下被外人问起,都觉着有些羞耻感,有些人甚至在心中隐隐生出一些想法,觉得高长分明是凌驾于他们这些村民之上,自己为他跑前跑后的做法,也显得十分狗腿卑贱。
“说什么呢,人家打的猎物凭什么全分给村里啊?嘿,咱就是跟着沾点光,这次打回来的野猪多,光猪下水都够吃上十来天了。”说话的是郑国喜,这人人如其名,平时整天笑嘻嘻的,人缘挺好,这会儿他就问林芳了:“你们变异人肯定不能像咱这样,弄死几头野猪,是不是跟玩儿似的?”
“呵呵,带上枪的话,也还成,在山里活动的话,白天比晚上方便。”林芳避重就轻道。
“郑国喜你过来帮我搭把手。”那边恭俭把郑国喜叫了过来,两个人抬着一头猪往院子里去:“好好的干嘛为难人家大姐,这野猪也是变异的,人能跟猪拱架吗?真是……”
被他俩这一说,村民们心里顿时也敞亮了,人有时候就这样,耳根子软的,就容易被人气拐八带的钻了牛角尖,一个不留神就被人当枪使了。但是大部分村民都比较朴素,就当自己想多了,没把这几个高高在上的变异人往坏了想,不过也有几个心思活络一点的,都暗暗戒备了起来。
林芳挑拨不成,反被将了一军,也知道现在不宜再有什么动作,以免引起村民的反感,他们从南方一路走来,经过许多城市和村镇,唯独最中意这里。几个头面人物在经过一番商议之后,决定务必要拿下这一块地盘,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使用武力。一来容易得罪大量本地人,二来留得这些村民,如果能顺利使其转化为自己的信徒,岂不妙哉。
高长把大小野猪都丢村子里去了,然后招呼了一个在村子附近巡逻的白宝的手下,让他把车子开回去,这要是平常,车子搁他们村外也没啥,不过今天不同,他们院子里头还有几个变异人呢,也不知道打的什么主意,防着点总是没错的,可别让人顺手牵羊咯。
喵仔和辛巴今天晚上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这俩哥儿们为了讨好高长,让他以后每次打猎都把它们稍上,自发自动地把保镖这活儿给揽了下来。刚刚高长他们在收拾野猪的时候,它俩就在车子周围巡逻,有不长眼的毒蛇什么的靠近,都逃不过这一猫一狼的尖牙利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