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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七零对照组女配真香了 | 分类:其他类型 | 作者:空煜锦
陆青柏嗯了一声,“从团长那儿要的纸壳子做的。”
陆青柏不抽烟,所以就攒不下这些纸壳子。他这么说俞晴便笑了起来,“不用解释,我知道你不抽烟。”
“嗯。”陆青柏道,“本来还想买点摔炮,但咱这边没有,估计她俩也不敢放。”
俞晴笑了起来,“越来越有当爹的样子了。”
陆青柏挑眉,“不光有当爹的样还是个当丈夫的样子。”
说着陆青柏将一个小盒子放俞晴衣兜里了,俞晴拿出来一看,居然是一对金黄色的耳钉。
样式跟后世的没法比,但俞晴非常喜欢!
好多人喜欢玉石,觉得金子俗气,但俞晴却觉得金饰品比其他的好看多了。
“我很喜欢。”作为报答俞晴吧唧在他脸上亲了一口,然而俞晴的脸还没红,陆青柏的脸反而红了。
陆青柏愣愣道,“你喜欢就好。”
岂止是喜欢,简直喜欢透了,要是能经常收到那就再好不过了。
下汤圆的功夫娘俩将家里的门口摆上萝卜灯了,每间屋子前面都要电灯,天地神位那里也要点。
不止是他们家,就是院子里其他人家也是如此,这一晚上天好的很,一丝风也没有,整个家属院都亮亮堂堂的,直到煤油燃尽,世界才归于黑暗,直到这时候大人们才肯回去睡觉。
正月十六的时候黄潇潇和崔芸从西北回来了,回来当天黄潇潇就给陆家送了一兜子西北那边的大红枣还有一包枸杞,另外还有一条宁夏滩羊的羊腿。
看着这礼物俞晴哭笑不得,“你们娘俩居然带着着东西回来的?”
黄潇潇笑了笑说,“是我要的,那边的滩羊味道可真是不错,我想着要点来炖个汤喝就要了点,结果我爸直接给买了一头小羊,还托了关系找火车给托运过来的。得亏现在天气还冷,不然到这儿都得臭了。”
庞金花惊讶道,“这吃口羊肉代价可真够大的。”
既然拿都拿来了,当天晚上俞晴便把羊腿给炖上了。
整只羊腿剁成三段儿,先焯水再放开水炖,出锅的时候撒盐和香菜末,很简单,但味道也是真的好。
老老少少的喝了不老少,一条羊腿竟吃个干干净净。
正月十七正好周末,俞欣也要收拾东西回平洲城了。
第114章
俞晴倒是想让俞欣多待几天,奈何俞欣现在的心思都在赚钱上,根本就不肯浪费一点时间。
俞晴还企图说刚过了年没人做衣服,结果俞欣却道,“我年前就从韩志敏那儿进了一批料子,我准备做春装了,等开春一暖和就能卖起来,不然单靠给人做衣服根本赚不了多少钱。”
话虽这么说,但年前那一阵子俞欣也的确忙的够呛,因为有崔芸的介绍找她做衣服的不少。
这就是背靠大树好乘凉,接触的阶层越高越要面子,人家也瞧不上这点蝇头小利。甚至会因为俞欣一个离婚的女人立足不容易产生共鸣,而且俞欣做的衣服不管是料子还是款式都符合她们的审美,让她们穿出去有面子,谁会傻了吧唧的为了这一点蝇头小利去举报去。
再说了,能进到黄家门的,多半是跟崔芸关系好的,真的小心眼的崔芸才不会傻到带人去呢。
听她这么一说,俞晴眼睛顿时都亮了,这时候穷是归穷,但人的思想还是在进步的,她由衷的佩服俞欣就更想让俞欣去考大学了。
“我听说大学里也是可以学习设计的,你不是说我的设计比较大胆新颖?要是去了大学会遇见全国各地会设计会画图的人才,这样的人在一起多商量探讨,肯定能碰撞出更多更好更新颖的点子出来。”俞晴劝说的时候就一直留意着俞欣的表情,见她神情微动,便继续解释,“我们两个一起商量的时候都能商量出更好的款式来,那么多优秀的人在一块学习,那不有更好的点子?时代在发展,数字帮都没了,国家要发展就需要人才,以后的社会不会越来越好,你不可能故步自封守着这些东西的。我们想跟上这社会的节奏就得去适应去学习,不能原地踏步走。”
俞欣不是没有意动,在临市时她就察觉出来了,她的思想还是不够时髦,虽然那些女人喜欢她的衣服,但能挑剔的还是能挑出不足来,这就是她欠缺的地方。
难道真的要像俞晴说的去大学系统的学习?
她有些疑惑了,连崔芸都没听过的消息,俞晴怎么会知道以后要恢复高考?
俞欣想不明白这个脑子里一片混乱,便随意道,“我回去想想再说。”
俞晴忍不住叹气。
现在恢复高考的消息还没影儿,她想劝说都找不到借口。
俞欣是她的姐姐,也是她娘家那边唯一认可的亲人,她希望她们永远都能离的这么近的。
俞欣还是走了,俞晴突然有些伤感。
庞金花乐呵呵道,“舍不得你姐姐了?”
俞晴点点头,“是挺舍不得的。”
部队食堂一直到正月二十才让她们这些临时工去上班,但现在已经是77年阳历三月份了,距离高考算起来还有九个月的时间,俞晴虽然上辈子考过大学,但那时候的大学内容跟现在到底不一样,有些东西她都是要重新学的,她不敢托大,所以下班回来基本就闭门苦读了。
庞金花见她日日早起上班中午也不睡觉了,就有些心疼,趁着吃晚饭的时候就劝道,“要不食堂里的工作咱不干了,老三的工资也够咱一家的花用了。实在不够我这也有,你二哥给我寄的钱我也没机会花呢。”
俞晴笑了起来,“那您就留着,您不是喜欢赶集吗,赶集的时候自己买新衣服穿穿。”
“我这把年纪还穿啥新衣服啊。”庞金花笑了起来,“算了,你想去就去,要是累了咱就不去了。”
俞晴应了一声,现在她肯定还是要去的,虽然工资也就二十来块钱,但总算有个进项,等到七八月份的时候她就不准备去上班了,要全力准备高考了。
说完这个俞晴又道,“二哥还没来消息到底什么时候结婚,咱去之前是不是该给准备点礼物?”
庞金花也一直惦记着这事儿,便说,“谁说不是呢,这个狗东西就是这么不让人省心,结婚哪有不跟老娘说自己瞎捣鼓的,让人贺家还以为咱陆家没人了呢。”
“也许快了,二哥不是说嫌冬天冷再冻着二嫂,或许过几天就会有消息了。”俞晴说着心里也开始琢磨该送什么礼物。
但他们这边发展不如京市,很多他们这边没有的京城都有,除了能做两身衣服她实在想不出能送什么来了。
俞晴便道,“不如我们做身衣服给二哥二嫂吧,新婚的衣服兴许二嫂就从京市那边做了,我给他们俩一人做一身平时穿的衣服怎么样?”
庞金花唠叨道,“那就做衣服吧,不过你也别太累了,给你二嫂做一身就行了,你二哥那狗东西我给缝双鞋垫子就行了。”
俞晴闻言笑了起来。
庞金花缝鞋垫的手艺可是有几十年了,尤其从去年开始流行各式各样的彩线后更是激发出庞金花缝鞋垫的热情,逮着空就缝,家里出了元宵都垫上庞金花缝的鞋垫了。
开始的时候庞金花只是把彩线混合着缝在鞋垫上,后来俞晴便在鞋垫上画上各式各样的花,要么写上字,再缝出来的那就不一样了。
庞金花自己都说,“原来的能值一毛钱,现在能值两毛钱。”
就像衣服,什么样的衣服都能穿,但款式好看的衣服价格更贵。
俞晴有了想法就在家里倒腾布,但男人用的海军蓝布有,适合新婚女人穿的布料却没有,俞晴便打算周末的时候去一趟平洲城,到时候拿过去让她姐给参谋参谋样式。男人的衣服还好说,现在大家就是穿中山装,女人的衣服就不一样了,五花八门。因为陆青松夫妻是春天结婚,所以俞晴是打算给做一件颜色鲜亮一些的长袖长裙,出去的时候穿着肯定漂亮。
这事儿俞晴也没跟庞金花说,到了周末直接出门连元宵都没带,直接坐车去了。
到了平洲城俞晴在百货商店转了一圈出了大红色的布料其他颜色鲜艳的就没了。
俞晴有些失望,便扯了一块大红布,她想着这样的红布该做什么样式的裙子更好看。
去崔芸家的时候韩志敏也在,似乎是过来给俞欣送面料的,俞晴一眼就看到面料中一块草绿色的料子,直接就奔着过去了。
“韩大姐,这布料你那儿还有多余的吗?”
韩志敏一愣,接着摇头,“都在你姐姐这儿了。”
俞欣从楼上下来无奈道,“你要你就裁一块就是了,这个颜色要的本来也不多。”
俞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那行,我给钱。”
“行。”俞欣也没和她争执,亲姐俩有时候太计较了也不行,俞晴乐意给她就收着,其他地方再找补回去就是了。
等韩志敏走了,俞晴才说她的打算,“我想着直接给做两件裙子得了,大红色的做一件长袖的裙子,春天穿正合适,草绿色这个做一件短袖的裙子夏天穿。去年的时候我这未来二嫂跟二哥的关系还没挑明就给我们寄了好多东西,我们这儿没什么好东西也只能给做件衣服了。”
她这想法俞欣倒是认同,便说,“那我们好好琢磨琢磨。不过我觉得大红裙子穿出去的机会不多,不如做件对襟盘扣的上衣,穿着显气质,平常时候也能穿。”
姐俩儿又凑在一起商量样式去了,崔芸说,“可惜现在的工农兵大学跟以前不一样了,不然俞欣你真该去学校学学去,以前那些学美术的那画画的手艺才是真的厉害。”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俞欣忍不住看了眼俞晴想到年后她离开时俞晴说的话了。
中午的时候依然是俞晴掌勺,下午姐妹俩将款式定了下来。大红色的布料是丝绒布按照俞欣说的做成对襟盘扣的外套,样式跟后代的秀禾服上衣有些类似,只看设计图很好看,连俞晴都有些心动了。至于草绿色的则做成布拉吉泡泡袖样式的,衣领处是娃娃领,下摆宽大百褶,前面一排扣子从领口一直到下面。俞晴记得贺温岚人很白,哪怕在农场劳作都不能让她晒黑,穿上草绿色会更趁肤色。
两个款式可以说是两种风格,但依着俞晴对贺温岚那一面之缘来判断,贺温岚的长相都能撑的起来。
既然来了俞晴干脆让俞欣给裁了上衣的款式,布拉吉的则是俞晴亲自动手。
回去的路上俞晴打算改天问问陆平平看有没有陆青松的电话,早点问问结婚的日子她也好有个准备。
哪知到了大门口便守卫拦住了,“小俞同志,有你家的信件和包裹。”
俞晴接过来一看,居然是陆青松寄的。
回到家俞晴便说了,庞金花也顾不上看包裹里的东西了,赶紧催促道,“快看看信里怎么说。”
陆青松的信这次写的倒是规规矩矩也写明了结婚的日子,就在阳历的四月五号。
一听这个,庞金花直接怒了,“这狗东西到底什么脑子,怎么找个清明节结婚,是想结完婚给老娘上坟吗?”
俞晴忙安慰道,“娘,咱看看黄历。”
家里的黄历就挂在炕头的墙上,一抬头就能看到。
庞金花不识字,便说,“你念念我听听。”
俞晴过去翻翻黄历,找到四月五号那天,然后道,“哟,这天可是好日子,宜破土、宜嫁娶、宜开市!真真的好日子,我就说二哥不会胡来您还不信。”
“真的?你没蒙我?”俞晴就差举手发誓了,“我跟您亲,我能骗您?二哥又不是不知道这些,可能就是赶巧了,既然日子已经定了咱们就赶紧准备,回头咱坐火车带着俩孩子去京市逛京市去。”
上辈子京市她去过两回不爱去了,人多车多环境也不好。但现在不一样,现在华国经济尚未复苏,哪怕在京市开车的也少,除了偶尔有沙尘暴的时候环境还是非常不错的。她很想去见识一下伟人生活过的地方,感受一下新华国的气息。
庞金花这辈子出的最远的远门就是来随军了,一辈子都没想过还能去京市,还是参加一个她曾经以为会打光棍的儿子的婚礼,她还真有些不敢相信。
“我这咋晕晕乎乎的,”庞金花捂着脸说,“你二哥真的不用打光棍了?”
“不打了。”俞晴也喜气洋洋的,真心为陆青松高兴,“而且二哥娶的媳妇儿还是从国外回来的知识分子呢。”
庞金花脸上都笑出了菊花褶子,“哎哟哟,他一个大老土小学毕业,没想到找个知识分子对象,没被嫌弃真是他命好。以前他好吃懒做,险些没气死我,村里人都说陆家哪个都是好样的就他不行,没想到他还有这本是。”
俞晴:“二哥那是懒人有懒福。”
庞金花嘴上骂陆青松,实际上心里高兴的不行,再被俞晴这么捧着,老母亲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就盼着他们好好过日子再生个孩子,我就什么也不担心了。”
庞金花拆了陆青松寄来的包裹,里头一身新衣服,看着就知道是给庞金花的,庞金花嫌弃道,“这是怕我给他们丢脸?”
俞晴忍不住笑,“这是心疼您。”
“哼,我偏不穿。”
俞晴无奈了,不过庞金花有其他新衣服,不穿陆青松买的也一样能行。
但庞金花嘴上嫌弃,其实心里还是美滋滋的,拿了衣服就去换上,还问俞晴好不好看。
俞晴竖起大拇指夸奖道,“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