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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女配不做恋爱脑(快穿) | 分类:玄幻奇幻 | 作者:青雨梧桐
陆逊留下一些人继续守卫庄稼之后, 就带着人去搜寻逃窜开的死士。
“你明明不会武,还跑出来做什么,不是让你们去保护大公主吗?”李文觅走到公孙瑜身前, 没好气道。
公孙瑜脸色讪讪的, 他也知道自己确实冲动了些。明明他是很冷静的人啊。
李文觅没时间再训斥他, 她方才注意到两个死士朝别宫位置逃窜去了,李文姬还在里面,若是让他们窜进去对李文姬不利就不好了。
她匆匆朝李文姬的院子赶去, 公孙瑜本来想追着去,但一想刚才李文觅难看的脸色,还是作罢了。
她赶上陆逊等人。
“公主!”
陆逊着实没想到她竟然会有这样好的身手,就是在人才辈出的军营里, 李文觅这样的也算得上是拔尖。
“公主,您先回别宫吧, 这里就交给属下善后。”
李文觅寒着脸, “我先去大公主那里, 刚才我看到有两个死士往别宫去了, 可别吓到大公主。”
陆逊一听, 也是心中一凛。一行人连忙加快脚步。
等她们赶到李文觅的院子,院子静悄悄的,沿路把守着十来个侍卫,严阵以待,似乎没有事情发生。
“大公主呢?”李文觅问了一声。这位姐姐虽然现在很不喜欢她,但是若是在她的别宫出了事情,李文觅还是难以交代的。
“大公主在房间里。”侍卫答道。
“没有什么异动吧?”她匆匆问了一句, 就往里面走。
声音从背后传来, “没有。”
院中把守的侍卫被李文姬轰了出去, 此刻院里面静悄悄的。
李文姬窈窕的剪影倒映在窗上。
李文觅站在院中,叫了一声,“姐姐。”
她看到李文姬站起身来,但是她没有出来。
“是文觅啊,你怎么过来了。”她的声音穿出来,出乎意料的冷静,李文觅还以为她会被吓到。
“我担心姐姐被吓到,就过来陪陪你。”李文觅一边答,一边往里面走。
陆逊守在廊下,没有再进寸步。
李文觅独自走了进去,她还未走近,李文姬就看清了她脸上身上都是血,顿时吓得花容失色。
李文觅见她害怕,也就没有再过去了。
“有贼人往别宫这里窜来,姐姐别怕,外面都是侍卫把守着,贼人进不来的,不过可能陆大人他们寻找贼人会闹出点动静,你不必害怕。”
李文姬白着脸,勉强微笑了一下。
然后就皱着秀眉,“文觅你快回院子换一身衣裳吧,你现在这个模样怪吓人的。”
李文觅低头看了一眼,她今天穿着一身淡黄色麻制短揭,自从来了别宫之后,她嫌裙子麻烦,所以就命宫人制了这种行动方便的衣裳,此刻衣裳上已经遍布血迹,三米之外都能闻到一股血腥味。她方才来得匆忙,竟然忘记了这个样子会吓到李文姬,且放松下来之后,她自己都有些难受,只好道:“那么,我让陆大人留下来守卫,我先去换身衣裳。”
李文姬立刻道:“让陆大人留下来守卫吧,有他在,我就放心多了。”
李文觅点头,就退了出来,让陆逊留下来,她则回院子去换衣裳。
等人一走,李文姬脸上的惧意褪尽,她冷冷地朝内室道:“出来吧。”
一个黑衣人从里面走了出来,踏步无声。
这是个年轻的男子,他皮肤很白,红唇秀眉在他棱角过于凌厉的脸上不显秀气,倒显得很是阴柔,但不可否认,这是个很耐看的男人。
他喉结一动,声音说不出的醇厚。
“你为何要帮我?”他有些疑惑。
方才他从后窗窜进来,才发现屋中有人,见是个女人,他本来担心她尖叫会将人引过来,就扑上去欲将她杀掉。没想到这个女人自报身份,她竟然是汉国的公主。
正犹豫杀不杀之间,就听到外面有声音传来,似乎是要进来保护这个大公主。
他正欲将人杀掉再逃,没想到这个女人竟然丝毫不怕,反而冷静道:“你若是现在杀掉我,你也逃不出去,相反,你若是放过我,我会帮你将人引开。”
见他犹豫不决,她冷冷道,“信不信由你。”
李文姬说得没错,就算他现在将这个女人杀了,他也难以逃出重围,反而若是汉国公主被杀,这里会更加被包围得一只蚊子都飞不出去。
他当机立断,相信了这个女人,并且躲到有窗户的地方,准备若是这个女人变卦,他也能第一时间逃窜出去。
结果像这个女人所说,她根本就没将房间有人的事情说出来。
“因为你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李文姬是死过一次的人,她根本就不害怕死亡,只是她要做的事情没做,死了会很不甘心罢了。
这男人看了李文姬一会儿,十分自如地坐下,还顺手给自己沏了一杯茶。
李文姬见他举止自在得好像自己不是一个逃窜被追的人,顿时瞪了他一眼。
那人似乎真的渴了,一口气将一杯茶喝尽,又倒了一杯。
“你是谁?”李文姬站在原地没动,看着那人问道。
他抬起眼来,“我早就听说汉国有一对公主是孪生姐妹。果然名不虚传,你和你妹妹,确实长得一模一样。”他回想那个夜色下举刀朝他砍来的美丽女人,虽然和眼前这位长得一模一样,但是从气质上就能轻易将两人分辨开。
李文姬重生之后,最恨的就是这张和李文觅一模一样的脸。若不是两人长得一模一样,前世李文觅也不会钻了空子,冒充她代替她嫁给公孙瑜。
那人十分敏锐地发现当他提到妹妹二字时,李文姬脸上闪过恨意。
他古怪一笑,“奇怪了,你很讨厌你妹妹?”
李文姬冷冷一笑,从牙缝里挤出狠话来,“你管得也太多了,先保住你头上这颗脑袋再说吧。不出意外,这别宫会严防死守直到玉米收获,我想你应该是逃不出去了。”
那人丝毫不在乎,反而笑道:“这不是有大公主保驾护航吗?真是要辛苦大公主了。”
“你到底是谁?”李文姬也坐了下来,她冷冷地盯着那人,“我要知道你的身份,看看值不值得我冒险。”
那人也知道李文姬不会平白无故地帮他,定是想要从他这里得到好处。
他张了张嘴欲说话,又顿了顿,似乎换了口气,“我乃燕国二皇子,孟雉。”
李文姬只是公主,前世她一直待在宫里,连宫门都很少出,对敌国这种政治上的消息,她更是一无所知,所以也不知道这孟雉到底是何人,不过二皇子这个名头她倒是听懂了。
“我有一事不明白,你为何要冒险,亲自带着人夜闯这里?”李文姬真的不明白,皇子这样尊贵的身份,就这几颗玉米值得他冒这么大险吗?
孟雉淡淡地看了她一眼,显然不想解释,只转话题笑道:“我看你是有求于我,说来听听。”
只要不是面对公孙瑜,李文姬就能正常地思考和处理事情,她冷声道:“你不要搞错了,现在是你有求于我。”
孟雉在斜眼看人的时候,一双丹凤眼里的风流倜傥简直要溢出来,他微微笑道:“是,现在是我有求大公主,那么请问,我能做些什么回报大公主呢?”
他做出这种风流样子,李文姬反而更加不喜欢了。她秀眉微拧,“当然要你回报我,我还没想好,等我想好的时候再告诉你吧。”
孟雉知道她不是没想好,她兴许是还没下决心做。反正他性命已经无虞,也不去不管李文姬会提出什么要求。他最珍贵的只有自己的生命,除此之外,就算是李文姬要求他去杀掉燕国的皇上,他也不会皱半分眉头。
不过前提是他愿意。
孟雉走进内室,大喇喇地在内室里的地毯上躺下了。
李文姬跟了进去,见他躺下,皱眉道:“你怎么能在这里躺下,你这衣裳有血腥味,还不快换下来?”
孟雉坐起身,“你这有男子的衣裳?”
李文姬怎么可能会有男子的衣裳,她从衣柜里找出两件宽大的自己的衣裳,丢给孟雉。
她一开始还担心孟雉会顾忌脸面不肯换,没想到孟雉十分麻溜地就将外衣脱下,羞得李文姬连忙避出内室,心里啐了一声。
她不知道的是孟雉为了活下来什么都做过,穿女人的衣裳算什么。
他的尊严早就被人踩碎,人,只有活下去,才有资本谈尊严。
而李文觅若不是因为自己一身的血腥味盖住了孟雉的,一进去就能发现孟雉。
这个十分不平静的晚上终于过去。
累了一晚上的李文觅一直睡到日上三竿。
陆逊在李文姬的院外守到天明,逃窜出去的死士也陆续被找到,不过无一例外,全部都自尽身亡,死无对证不知来历。
谁都不知道还有一个漏网之鱼。
李文觅睡醒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田里看了一眼她的宝贝玉米,见全部都完好无虞,才真的放下心来。
玉米叶子早就枯萎了,她估摸着,要收获也可以收获了,但是不能确定到底可不可以,所以保险起见,还是再等几天。经过一晚上的胆战心惊,昨晚上就得到了消息的李表,匆匆地调了两千营兵过来驻扎,想来不会再出现意外了。
正好陆逊过来,看到他眼睛底下的青黑,李文觅道:“昨晚上一夜没睡,回去补觉吧。”
陆逊摇头道:“是臣下的职责,二公主昨晚上也没有休息,快回去休息吧,这里有臣下守着。”
李文觅道:“白天不会出什么事情,你快回去休息,晚上要继续盯着,连熬两夜,又不是铁打的人。快去。”
陆逊答应下来,但是提出先送她回去。
因为有灵气护体,李文觅早上也休息了,这会儿倒不困,她摇头,“我这会儿不回去,你回去吧。”
等陆逊走后,李文觅就盯着那片红薯地出神,红薯的叶子已经枯黄了,是收获的时候了,这时候,李文觅才灵光一闪,一拍脑门,知道自己忽略什么了。
红薯的保存!
红薯是需要挖地窖来保存的,宫里应该有地窖吧?
她有些不确定,若是没有,得命人立刻去挖了。
她招手让附近的侍卫过来,让他去带话给宫人,传信进宫去告知李表这件事。
宫里当然是有地窖的,不过这地窖是夏天用来储存冰块的。
李文觅也不知道能不能用,事实上,她其实也不知道地窖储存的原理是什么,可能跟温度有关,越是低温,红薯越易保存。但是应该有个合适的区间。
事不宜迟,今天就宜开挖,早点将红薯运进宫,也早点省去一桩事。
她一声令下,十几个佃农和十几个身强力壮的将士,就开始开工挖红薯了。
丰收的感觉让人喜悦,他们又没有见过红薯,见挖出来的东西奇形怪状的,十分惊奇,人人脸上都带着欢喜的笑容。
挖出来的红薯用手抹去泥巴,装在柳条编成的篓中,一筐筐满满当当地放在地里,就等着装上马车,运进宫里。
李文觅就站在一旁看着,心里也是说不出的满足。
她看得出神,不知道李文姬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文觅。”她站在她身边叫了一声。
李文觅惊醒过来,转过头,李文姬站在她身边。
姐妹俩站在一起,又惹了不少目光。
两人都注意到了,李文觅还好,李文姬却对这样的目光从习惯变成了厌烦。
为什么她和李文觅要生得一模一样呢。
她回想前世李文觅处心积虑,学着成为她。她太容易复刻了,似乎只需要学会温婉贤淑,李文觅就能成为另外一个她。丝毫没有独特性可言。
可是李文觅不一样,她能上马拉弓,也能浴血杀敌,她聪慧过人,诗书礼乐也不在话下。她这个模样,李文姬就算是学,也决计学不来的。
李文姬能看出来,这辈子,就连公孙瑜都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
是的,公孙瑜这辈子喜欢李文觅了。
李文姬在很清晰地认识到这个事实之后,她痛苦难抑。她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可是当她再强迫自己冷静去看去思考,就发现这辈子的李文觅和前世的似乎又不相同,或者说,前世的李文觅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她热情赤诚,性格爽利,平易近人,就连伺候她的宫人,都是很喜欢她的。
李文姬想来想去,也不是很明白为何前世公孙瑜会不喜欢对他那样好的李文觅反而对她情有独钟,或许,原因是她占得了先机。她比李文觅先遇到公孙瑜。
而公孙瑜恰好是个长情之人,李文觅越热情,他就躲得越远。
她这辈子也和李文觅一样,犯了同样的错,她也太过热情,从而将公孙瑜推得更远。
她是在一瞬间清醒过来。可是已经迟了,就像公孙瑜前世怎么样都不接纳李文觅一样,这辈子他也不会接纳她了。她毫无办法,只能接受。
李文姬有那么一瞬想劝自己放弃,重活的机会来之不易。可是昨晚上出现的人,给了她另一种选择的可能。
她重活一次,不是为了苟且偷生。
李文觅比前世更加耀眼了,她不知是哪里开了窍,竟然跑来侍农桑。
两人分明是一模一样的相貌,她却被远远地比下去了,以后别人再提起她,或许话语都会变成:“哦?大公主啊,她和二公主长得一模一样。”
她所有的印象都会变成她那张和李文觅一模一样的脸。
她只会成为李文觅的陪衬。李文觅前世抢走她的男人,这世抢走她的荣耀!
李文姬心里越不甘,脸上笑意就越浓。
李文觅见她笑得如此开心,不由得心里发毛,这位姐姐不应该是这样啊。
“姐姐,你怎么了?昨晚上被吓到了?”
李文姬摇头,“没有,我在替你高兴。”
正好这时,所有的红薯都被刨出来了,因为格外小心,几乎没有几个红薯被挖坏。李文觅顾不得和李文姬说话了,她命人取出布匹将红薯盖上,她得亲自押着车去宫里。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丰收的红薯上了,几乎没有人注意到李文姬趁没人注意,走到玉米地旁,迅速掰了三颗玉米藏在袖中,若无其事地回了宫。
李文姬回到她的住处,从袖中掏出那三颗沉甸甸的玉米。
孟雉从内室走出来,看到只有三颗玉米,显然嫌少,“怎么才三颗?”
李文姬瞪了他一眼,“有三颗就不错了,你以为那玉米地没人看守吗?我都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到我摘它们,不行,你不能继续待下去了,我今晚上就装病回宫,你跟我一起出去!”
虽然只有三颗,但是总比没有强。
孟雉将玉米棒拿起,认真端详。
“你说,这东西真的高产并且容易成活?”
李文姬冷笑,“李文觅是这样说的,谁知道呢?”
孟雉将之收起来,总算目的达成了。
“你不顾死活地闯进来,就是为了拿到玉米?”李文姬问他。
孟雉不说话。
“你不必瞒我,我已经着人去打听了。你是二皇子孟雉,三皇子叫孟湑吧?”
孟雉转过目光看她,眼底有一道意味不明的光,“你打听他做什么?”
李文姬心里叹了句可惜,若是眼前这人是孟湑就好了,因为她做游魂时,燕国本来不起眼的三皇子孟湑干掉一众强硬的对手,成功登上了燕国王上的宝座。
“没什么。总算是救过你一命,我提醒你一声,不要小觑了你这个三弟。”
孟雉突然兴趣起,他笑问,“怎么这样说?你认识他?”
李文姬也不能明说是因为她知道孟湑会成为燕国王上,只敷衍道:“谁认识他啊。不过是有句话,闷声才能发大财。”
孟雉突然哈哈大笑,吓得李文姬连忙扑上去一把捂住他的嘴。
“天老爷!你可不能太大声了,万一被人听到…”李文姬脸色有些发白,万一被人听到,她就算是贵为公主,一顶卖国的帽子扣下来,这辈子都没有翻身的机会。
孟雉眨了眨眼睛,示意自己知道了。
当晚,李文姬果然装病,让孟雉扮成她的侍女,天黑他又低着头,让人看不清脸,再说也没人敢查李文姬,也没想到还有一条漏网之鱼,被李文姬顺利地带了出去。
不过被李文姬掰掉的三根玉米,很快就被人发现了,报到了李文觅那里。
李文觅一听有三颗玉米不见了,顿时就察觉到事情不简单。经过了这么多事情,所有人都知道那片玉米是绝对动不得的,更别提下手偷走。
“封锁别宫,一定是敌国的人不死心,一定要将那三颗玉米找出来!”
玉米最好成活,若是真的让敌国偷走,拿去做了种子,就可能再也不能成为汉国的利器了。
虽然李文觅的初衷是让天下的百姓都能吃上饭,但是显然现在不是时候,因为若是另两国也种上了玉米,这就不再是汉国的优势,想要统一天下,可能又会遥遥无期。
天下分久必合。这天下已经分了太久,是合的时候了。
等天下归一,一个新的王朝建立,才能真正地歌舞升平,百姓不再流离失所。
然而通过一昼夜的排查,还是没能查出蛛丝马迹。
李文觅又急又恼。
“这外面就是两千军士严防死守,别说人了,就是半只老鼠也不会跑出去,怎么可能就是查不到人?实在不行,就一间房子一间房子地搜!我还不信真的就不能将人揪出来!”
“这…”陆逊难得见李文觅发一次火,也有些被吓住,他讷讷道:“属下命人去查了,这两日并无生人出入,只有昨夜大公主不舒服,连夜乘马车出去。”
李文觅突然一僵,下意识地追问一句,“你说什么?”
陆逊也反应了过来,他脸色微变,“昨夜只有大公主乘着马车出去了,”顿了顿,他补了一句,“别人进出都要经过盘查,大公主…无人敢问,很顺利地就出去了。”
李文觅脑中灵光一闪,说得通的说不通的,似乎都在这个时候有了解释。
而陆逊平日表现得很老实,但也不是真的老实,他也很快想通了其中的关节,面露惊色,似乎很不敢相信。
会是大公主吗?可是她为何要那样做呢?说不通,兴许是因为他没有找到理由。
而对于李文觅,理由都是现成的。
李文姬恨她。她种出可以垂名千古的事业,李文姬自从一来,就表现出不舒服过。虽然她掩饰得很好,但李文觅因为知道她重生的缘故,对她的情绪变化格外敏感。
那么,那次玉米地被砍的事情,似乎也有了解释,只是不知道李文姬是命令谁去做的,这人一定是她的心腹,并且是个男人。女人没有那样的精力和胆量。
她命人砍掉玉米地可以找到原因,可是她为何要拔下那三颗玉米带走呢。那对她来说根本就没有用处。
李文觅怎么想都解释不通李文姬为何要这样做。
这些都只是她的怀疑,虽然她有把握确定她的怀疑都是真的,但是缺少证据。
而且若是将这件事继续追查下去,真的查到了证据,还不等她完成在这个世界许下的宏愿,她的任务就会宣告彻底失败。
她和李文姬将彻底撕破脸,再也没有回寰的余地。
李文觅只得将这件事情压下。
“丢失玉米的事情…如实报给王上,至于大公主昨晚上出去的事,就不要说出去了。”
陆逊立马就明白李文觅的良苦用心来。
李文姬毕竟是她的孪生姐姐,这件事若是传出去,李文姬势必会成为众矢之的,甚至连王上,都会责罚她。
以陆逊一个局外人看来,李文觅还是有些妇人之仁了,毕竟这玉米往大了说,关于国民大计。不过大义灭亲也不是谁都能做出来的,二公主也是两厢为难吧。
李文姬那晚顺利带着人从别宫出来后,在半路就将人放走了。她只祈祷孟雉不要被抓住,不然她很有可能会被卷进去。虽然她已经自愿卷入了。
李表得知玉米被偷之后,自然是大惊,他立马就下令严查,但已经过去一昼夜,该走的人早就走了,留下的痕迹也被清扫,难以追查到李文姬头上去。
这事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不过还好只是三颗玉米,就算拿去做种子,至少也要三四年才能种出一定规模来,而那时候,汉国早就大面积种植了,全国种植,种子就一定会被另外两个国家毫不费力的得到,不过那个时候已经晚了,他们就算得到种子,也要花费一年才能种出来,而且不是大面积的种植,只要汉国抢占先机,别的就不足为虑。
这样一想,李表也就不再追查这件事了。
种子已经顺利上交,接下来的推广的事情,就不归文觅操心了。
她计划良久的发财大计,终于能提上日程。
她先得将酒捣鼓出来。
她画了草图,请工匠打造蒸馏用的木工具。
她本来以为很简单,但是等真的去做的时候,才发现困难总比想法多,想象的和现实做出来的东西总有差距,只能慢慢地摸索改进。
当她成功地蒸馏出第一滴酒香四溢的酒,简直眼泪都要激动地掉出来了。
李文觅十分有商业头脑地先将这个酒呈给王上李表品尝,请他赐名。这里的酒都淡而无味,很少能有高度数的酒,即使这个酒拿到李文觅的世界里算得上粗制滥造,但是在这里,这简直就是神酒,让人一喝就爱上。
李表一喝就停不下来,结果醉倒,第二日清醒就开了金口夸赞,“此酒香浓醇厚,实乃难得珍品,孤十分喜爱,如此佳酿,就是神仙喝了都要为它醉倒,就叫它神仙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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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万更已发,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