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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节

作品:农门医色  |  分类:历史军事  |  作者:舒长歌

    忽然又被扯了出来,还被那八秆子打不着的瘸子给瞪了一眼,安荞顿时就一脸懵逼。
    →_→
    别以为她没有发现,那眼神可是淬了毒的。
    一旁的顾惜之气得捏断了筷子,瞧那样应该是气狠了。
    安荞却是若有所思,先是往瘸子那看了一眼,又往荣王妃那里看了一眼。
    不知蓝天锲到底说了什么,竟使得这对母子如此恨她,一副要将她拆骨入腹的样子。
    总而言之,她被坑了,貌似坑还很深。
    等从王府里头出来,安荞照着顾惜之的肩膀,狠狠地一巴掌打了下去,一脸认真地说道:“我决定了,回去就给你用药!”
    仇恨再拉多一点,直接作死。
    顾惜之摸了摸安荞的脑袋,说道:“说什么胡话,不是说了这个月底就闭关?还是你打算不闭关了?”
    安荞愣了一下,才想起来这么一回事,迟疑了一下,说道:“我可以先给你配药,完了我就算闭关了,你也能自己用。”
    顾惜之点头:“再说吧,现在跟我回家去。”
    “家?”安荞疑惑,下意识扭头看向王府,这货爹娘住这里。
    顾惜之伸手将安荞的脑袋掰回来,指着一旁大路,说道:“我的家在城外的庄子上,并非这里,不要看错了。”
    安荞默默地跟了上去,走了一会儿,突然开口问道:“对于我被坑了这事,你怎么看?”
    顾惜之面色一下子难看了起来,对安荞说道:“这一点你不用担心,只管忙你自己的事情就行,我会解决。”
    该死的蓝天锲,竟然敢坑他家胖媳妇,简直活逆了。
    阿啾!
    蓝天锲摸了摸鼻子,一脸忧伤,虽说他也看那胖村姑不顺眼,长得丑不说,还是个嫁过人的下堂妇,好歹是被美人追着满大街跑过的人,怎么能够把要求降得那么低,连那种嫁不出去的都要,可他也没有想过要坑那胖村姑。
    可先有父王下令,后有天狼公主威胁,他一个王府庶子,还能好好过不?
    想必现在小烁快要恨死他了,蓝天锲内流满面。
    要怪就怪胖村姑人品不好,长相不好,不能怪他这个当哥哥的不厚道。
    蓝天锲本以为出了这事,晚上游湖一事,顾惜之跟安荞不会来,不料二人杀气腾腾地赶来了。
    当安荞那肥硕的身子踏上船板的那一瞬间,蓝天锲只觉得整艘船都抖了抖。
    卧哩个乖乖,千万别站船头船尾,没事在中间待着就行。
    顾惜之才不管今儿个是蓝天锲的生辰,当着一群少男少女的面,将蓝天锲拖进了船舱里头,关上门来就揍了顿胖的。
    然而得来的结果,却令顾惜之冷了脸。
    不曾想这一切竟然是那对所谓的父母指使的,长到二十岁也没见有谁真正理会过他,顶多就惹了祸的时候不让他被人打死。如今他好不容易有个心上人,爱到了骨子里头去,这对从来不管不顾的父母竟然跳了出来。
    别说什么是为了他好,他一点都不稀罕,只要胖媳妇就好。
    “你给我回了他们,我的事情不用他们管,若是小荞或是小荞家里头出了什么事,肯定就是他们干的,他们便是我的仇人。”顾惜之一脸严肃与认真,面上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蓝天锲青紫了一张脸,扯着疼痛的嘴角,道:“毕竟是那胖村姑不好,他们那样也是为你好,你又何必这样?”
    顾惜之挥了挥拳,又一副要揍人的样子,吓得蓝天锲连连后退。
    “好不好的,跟你们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我自己觉得好就行。”顾惜之的表情很冷,从未有过的认真:“活了二十年,从小到大,我从未曾向他们讨要过什么。你们觉得小荞不好,我却觉得她好极了,我只想要她。”
    蓝天锲看着顾惜之极为认真,不似作假的样子,一下子就怔住了,良久才问:“你是认真的?”
    顾惜之点头:“嗯,从未有过的认真。”
    吸!
    蓝天锲只觉得自己被打的地方更疼了,打死他都不明白,那胖村姑有什么好的。脾气不好,人品不好,人长得丑,还下堂妇。乡下人都有的缺点她几乎都有了,人家没有的缺点,她也揽罗了。
    就这么一个人,竟然还能被看上,肯定是眼睛糊了屎了。
    “哥哥觉得,你还是需要冷静。”蓝天锲捂着脸,一脸意味深长,说道:“你肯定是觉得自己毁容了,所以才会那么想不开。你放心,你这脸哥哥一定会想法子替你治,就算恢复不了从前那般,跟个普通人一样也不会太难。”
    “你可是有着高贵血脉的人,怎么可能如此糟蹋自己。”
    顾惜之脸色又冷了下来:“我就是……”
    话未说完,门突然被一脚踹开,二人一下子扭头看了过去。
    安荞靠着门边,一脸冷笑:“蓝天锲是吧?荣南王世子对吧?”
    蓝天锲眯眼:“是,你又待如何?”
    安荞冷冷地说道:“不如何,只要记得你那身高贵的血脉就行了。”定会让你把这身高贵的血脉运用得彻底,毕生难忘,最后死不瞑目。
    砰!门关上。
    “丑男人,给我抓住他,今儿个可是他的生辰,不送他点礼物怎么行?”安荞冷笑着,将金针取了出来,化成手指头般粗壮。
    顾惜之眉头一挑,一把抓住蓝天锲,往地上一摁:“来吧,媳妇,尽情扎,扎玩了为夫帮你顶着。”
    安荞顿时心花怒放:“就知道你最好了。”
    蓝天锲:“……”好一对狗男女!
    蓝天锲挣扎无果,赶紧张嘴喊了起来,安荞顺手将桌上的一块抹布塞了进去。
    (⊙o⊙)…
    别闹,快放手,那么大根会扎死人的!
    安荞本想说把衣服都扒了,留个裤头就行,但想了想还是罢了,毕竟这年代男女大防,估计丑男人不会答应。
    好在对人体穴位相当熟练精准,只伸手隔着衣服摸了摸,就确认了个大概,伸手到后腰取出来一盒针,抬手挥袖间,分成数次,尽数扎入蓝天锲的身体当中。
    “我跟你讲,要是不想变成残废脑抽,就千万不要动弹。”将蓝天锲扎成了刺猬,安荞心情一下子舒坦了不少。
    顾惜之松了手,好奇问道:“媳妇儿,你那一盒多少根针?”
    安荞道:“三百六十九根。”
    蓝天锲:“……”打个商量,把这三百六十九根换成一根行吗?哪怕粗一点也无妨,咱能顶得住。
    只是不知这胖村姑使了什么手段,竟然连声都发不出来。
    蓝天锲莫明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再一次确认这胖村姑不简单,根本就不是什么普通村姑。
    然而更狠的还在后头,不止把后背扎了个遍,还把前面也扎了。
    如此也就罢了,脑袋脸面也被全扎过,就是子孙根也没被放过,浑身上下如同从水涝出来一般,那感觉简直生不如死,足足被折腾了半个时辰,死去活来无数次,恨不得咬舌自尽得了。
    宁可得罪小人,也不要得罪女人,太狠毒了。
    安荞冷笑着将针收了回来,用灵力清除了一遍,这才好生放回盒子里,把皮袋子扯到腰侧那里,然后才将盒子放到皮袋子里。
    到底是胖了点,再放后腰那里不好取,还是放腰侧的方便。
    “行了,走吧!”安荞转身朝门走去。
    顾惜之虽好奇安荞做了什么,但也没有立马就问出来,看了一眼瘫软在床上的蓝天锲,不厚道地笑了笑,转身跟了出去。
    蓝天锲现在的感觉很是奇怪,虽然之前一直感觉生不如死,可当银针离体以后就感觉出不对。仿佛大病痊愈一般,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全身上下都散发出一个爽字,最明显的不过于五识,感官比之前要清晰敏感得多。
    真见鬼了,被虐出幻觉来了不成?
    砰!
    船身突然一晃,似乎撞到什么停了下来,蓝天锲心中一动,赶紧从床上下来,往外跑了出去。
    当看清外面的情况,差点崴了脚,眼珠子都要凸出来。
    这胖村姑是要上天啊!
    尽管请的人不多,可哪个不是有身份有地位的?这胖村姑倒好,一个个全给扎晕了,整条船连一个醒着的都没有。
    船撞到了岸边,停靠在了那里,安荞就想直接跳下去。
    “等等,别急。”顾惜之赶紧把船板放了上去,自己先走过去,然后才伸手去扶安荞。
    蓝天锲顿时就急了,赶紧叫道:“你俩要走也行啊,得先把针拔了啊。”
    安荞如刚想起一般,愣了愣,忽然抬手一招,数十根金针从昏迷中人的脑袋上飞了出来,回到安荞的手上。
    然而安荞手上却什么都没有,那些金针竟是晃了一下就消失不见。
    蓝天锲看得眼珠子都凸了出来,这胖村姑果然不简单,竟然玩得一手好针,简直就神乎其神。
    只是那针藏在哪里?明明就落在了手上,却一根都瞅不见。
    安荞收完针赶紧把手伸给顾惜之,小声说道:“趁着现在都没有醒来,赶紧跑路,省得一会被群殴了。”
    顾惜之不解,不过是把人扎晕了而已,何至于群殴?
    却不知安荞耍了坏,洒了把迷幻粉,一会儿这些人醒来,定会陷入迷幻之中,将藏在心底下的黑暗放大至少三倍,再加上安荞刚刚本就惹恼了他们,不跑真的会被打死的。
    唯一没有中迷幻粉的,也就蓝天锲一个,用不了多久就会有好戏看。
    不过这等好戏安荞就算想看,也不打算看,还是先跑路为妙。
    等回到了庄子,顾惜之才忍不住问:“我看你扎针扎得挺认真的,似乎费了好大的劲,到底在蓝天锲身上做了什么?”
    安荞愣了一下,疑惑道:“你关心他?”
    顾惜之不在乎地笑道:“不,我只是好奇。”
    安荞点了点头,说道:“你担心他也没关系,他身体好着呢,比以前要好上至少三倍。要知道我刚可是把他全身筋脉都打通了,替他把所有暗伤疾病都治好了,日后一定会变得龙精虎猛,总而言之特别的生猛就是了。”
    这下轮到顾惜之疑惑了,道:“你有那么好心?”
    安荞皮笑肉不笑:“我怎么就没有那么好心了?要知道我那可是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身上的毛病给治好的。”
    顾惜之摇头:“别瞎扯,我总觉得不对劲,你骗不了我。”
    安荞摸了摸鼻子,讪然一笑:“我是说真的,真把他的身体真的比以前好太多,依着他那风流的性子,夜御七个八个的,可能有点困难,不过夜御仨俩的,绝对没有问题。而且只要多吃点,身体绝对没有问题,说不准还会越战越勇。”
    顾惜之拧眉:“说实话。”
    安荞嘿嘿一笑:“他不是喜欢拿血脉说话吗?不是认为自己血脉高贵吗?我就好心帮他个忙,把他变成一超级种马,大大提高了他的种子的总量,成活率还有有限期限,只要跟他上过的女人,都很容易怀上,至少得有八成几率。”
    “自命风流的他很容易就会冲动,就会不断地想睡女人,然后不断地生孩子。以后那孩子就跟春天的竹笋似的,一个一个不停地冒出来都不带停的,都是高贵无比的血脉啊,多好啊!”
    顾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