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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 | 分类:历史军事 | 作者:桃花露
林菀也笑起来,“这要求可不低,不见得好找。”
按照原剧情,陆正琦的媳妇儿可是江映月这个城里知青,模样清秀,有文化,勤快手巧,温柔能干都挺符合的,但是人家江映月是女主,谁见过有女主会忍气吞声给婆婆和小姑子当丫头的?更何况还是城里来的有文化的女知青。
陆二嫂压低了声音,“我瞅着她肯定得让咱们给凑彩礼呢。”
林菀:“到时候再说,八字没一撇呢。”
陆二嫂就不说这事儿了,她对林菀道:“弟妹,有个事儿想和你商量一下。”
“二嫂你只管说。”
陆二嫂有点不好意思,却还是开了口,“是这样的,你看我们家在四叔家搭伙儿,其实有些不方便。另外大嫂在这里,你和三弟出门的话,大嫂就不自在肯定不能和金大夫单独吃饭。婶子不是送你一口新锅,我寻思要不你把新锅换在金大夫家锅灶上,把他那个借给我们使使。这样就让大嫂带着孩子和我们搭伙儿。等年底分了钱,我们凑张工业券就去买口新锅,再把金大夫的还给他。你说行不?”
林菀笑道:“有什么不行的?拆金大夫的锅怪麻烦,我那口新锅还没支呢,你们直接拿去用吧,等买了新的再给我一样。”
反正都是公社供销社买来的,大小一样质量就一样。
陆二嫂欢喜道:“弟妹你真敞亮,那我就扛回去了。等小光和明良回来让他们跟着姐姐去割草,跟着我们吃饭睡觉也行,省得你和三弟上班没时间管。”
小小的孩子吃不了多少饭,而且她也知道林菀和陆正霆两口子都大方,平时有好吃的都给他们送,所以带着小光吃饭一点亏不了。
林菀:“我正打算明天去娘家呢,回来就把明良和小光带回来。”一眨眼也在姥娘家住了一些日子呢。
她怕金大夫觉得委屈,就跟陆二嫂说,自己和陆正霆不在家的时候,就让陆二哥给金大夫送饭,免得金大夫自己做饭不好吃不爱做,又不愿意去别人家搭伙儿。
陆二嫂自然乐意,“那你告诉金大夫。”
说完正事儿陆二嫂就把锅给扛走,林菀则去跟金大夫说。
金大夫听说陆二哥给他送饭,他点点头,“行,那就麻烦他了。”
反正别让他自己做饭,别让他去别人家吃饭就行。
第二日吃过早饭,林菀就和陆正霆去了林家沟。她在那里坐诊几天,然后下午带着小哥俩回来。
这阵子小哥俩在林家沟做客玩野了。因为是客人,尤其小明光长得漂亮性子乖顺安静,陆明良虎头虎脑聪明伶俐,大家都喜欢他们,所以孩子们对他们都很纵容。
有人宠着纵着,作为小孩子无意识地就会张扬一些。
反正俩孩子看起来比从前开朗很多,小明光爱笑了,陆明良则眉飞色舞的。
陆明良见到陆大嫂,就问她,“娘,老妖婆她们这些天欺负你了没?”
陆大嫂看他跟个大孩子似的,不禁笑道:“怎么的,她欺负我你还能帮衬娘呢?”
陆明良昂首挺胸的,“当然,她敢欺负你,我让我兄弟们给他好看!”
小明光拔出自己的小木剑,表情严肃地做了个突刺的动作。
陆大嫂:“……”
她牵着小明光的手,“我和你们说,不许去老太太跟前惹她,免得挨打,记住没?”
小明光眼睛亮亮的,举了举手里的剑。
陆明良:“小光说得对,我们八路军不待怕的,敌人越凶,我们越要厉害!”
陆大嫂下意识地就要让他不要胡说八道,恰好林菀进来,她笑道:“小伙子们有骨气,好样的!”
陆大嫂就跟林菀说帮她做饭。
林菀:“大嫂,你现在和二嫂搭伙,你回去帮就行,我这里没事的。”
陆大嫂却有些不好意思,觉得不和林菀搭伙不能帮她做饭,有些过意不去,“你二嫂做饭呢,我帮你……”
“真不用。二哥二嫂他们忙着掰玉米呢,大嫂你早点回去做饭就行。”
陆大嫂看林菀的确不在意,她就领着陆明良和小明光,“弟妹,我把小光带走了,让他和哥哥姐姐一起困。”
乡下人都觉得一个娃娃是带,俩也不多什么,更何况已经有五六个的,多一个更不算什么。
小明光虽然依恋爹娘,不过他也懂事,听姥娘说爹娘工作忙带不过来,所以让他和小哥哥一起,他就很听话地跟着小哥哥。
反正白天可以过来找爹娘的。
林菀笑起来,“行,正好我明天出趟门。小光,那你以后领着明良哥哥来咱家吃饭睡觉,好吗?”
小明光便过来抱住林菀的腿,蹭了蹭,点点头,表示记住了。
林菀摸摸他的头,“跟大娘去吧。”
等他们走了,林菀就去做饭,她和面,陆正霆在门口帮她洗菜、摘扁豆。
林菀盘算着时间差不多,明天她自己去一趟县里把手工组做的腿套拿回来。
她扭头看过去,陆正霆立刻抬眼,“什么?”
林菀指了指自己,然后抬手用中指食指做了个走路的动作,又指了指腿,“明天我去县里。”
陆正霆理解了,“你自己?”
林菀笑了笑,点头,“反正就去拿回来,我自己就行。”
陆正霆:“不需要当场调试吗?”
林菀摇头,“不用,肯定合适的。”系统量身定做,会不合适?没有的事儿。至于手工做的那个,合适不合适无所谓,不合适还能让他们花时间改?不必的,浪费时间,有那么个东西就行啦。
所以,不需要陆正霆去,她自己去拿就行。这样她早点走,拿到就回来,一天也差不多。
陆正霆却担心她一个人早出晚归很累,如果住招待所一个人也不安全,不过既然林菀说不让他去,那就有她的道理。
毕竟,他不那么方便,去了也不能帮她什么,说到底无非是能看着他安他自己的心罢了。
“好,要是有事,你去找沈飞。他不在也没关系,就找荆光杰。”
林菀点点头,继续和面。
陆正霆洗好菜,把水倒掉,然后把菜端进来。
林菀忙接过去,这时候蔬菜很多,扁豆茄子长得不错,虽然没有肉,但是有点油炖炖就挺好吃的。
晚上睡觉的时候,林菀看陆正霆坐在那里很安静,以为他担心腿的事儿,就拍拍他,“放心吧,肯定可以的。”
陆正霆握住了她的手。
林菀脸颊发热,笑了笑,去铺被子,“睡觉吧。”
虽然看电影的时候牵过手,骑马的时候也抱过,晚上睡觉还躺他怀里,可那都是有什么事情借机亲近,像这样什么都不做却这般亲密地牵手其实很少。
秋天夜凉,现在都要盖棉被,两人一人一个被筒的。
可林菀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居然又睡到了陆正霆的被窝里!
她难道就这么主动吗?自己被窝睡得好好的不知不觉就爬到他被窝里?
这时候天还黑着,她悄悄爬出来,打算洗漱一下装壶热水带着咸菜和窝窝头就出发。
她小心翼翼尽量不惊醒陆正霆,她都佩服自己了,轻手轻脚从来没弄醒过他的。
她穿衣下地,点了油灯。
灯光一亮,陆正霆就睁开眼睛,一副刚醒的样子,声音哑着,“这么早么?”
他也起来穿衣服。
林菀赶紧打了个手势,“你继续睡,我自己可以的。”
陆正霆还是起身下地,坐上轮椅送她出门。
“实在回不来不需要太赶,住一宿也可以的。你付双份的钱,把俩床位都占下,不需要和别人一个屋。”
林菀笑起来,心里却高兴他为自己想得周到,伸手摸了一下他的脸,“行啦,外面凉你回去吧,我走了。”
此时天还没完全亮,不过只要过了四点,天就亮得很快,所以林菀一点都不担心。
而且老马识途,她也不需要多管,温柔自己就能不紧不慢地驮着她走。
要不是还没练出来,她都能在马背上睡一觉呢。
到了县城,林菀先去手工组找赵组长,拿条子领做好的腿套。
王维轩和吴稼两人看她自己来,竟然没带着陆正霆,有些为难。
“林大夫,还是要病人试试才好,不合适的可以改改。”
林菀:“麻烦两位师傅了,没事,肯定合适的。”她迫不及待地就收了东西告辞。
等她走了,吴稼道:“林大夫也怪,又不让患者来,还不如直接让人捎过去,多余跑一趟呢。”
林菀当然不想让人捎,她必须亲自来拿才放心呢。
拿到东西她也不在城里停留,直接就要骑马回村,谁知路过供销社的时候居然碰到陆正琦。
他和一个眉目清秀的女子一起,那女人眼睛红肿,表情哀婉。
林菀想假装没看到径直骑马过去,可惜骑马路过还是太引人注意,她一出现在陆正琦的视线范围里就被他看到。
“林菀?”陆正琦一脸惊讶戒备,“你、你来这里干什么?”
他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她知道自己和江映月见面偷偷跟着他来的。
江映月一见林菀,原本哀婉的表情立刻振奋起来,目光犀利地盯着林菀。
第54章
当初林菀知道江映月的存在以后, 让周自强带着她悄悄去过一次市里, 找江映月让她离开陆正琦, 因此引发了陆正琦和江映月的矛盾,也让陆正琦开始讨厌林菀。
按照原剧情林菀夏天的时候又给江映月寄去一封信,说自己和陆正琦在乡下生了一个儿子, 让江映月不要再纠缠陆正琦,导致他俩彻底决裂, 陆正琦回乡找她算账, 江映月要和高晋在一起。不过后来江映月不甘心,忘不掉陆正琦, 又下乡来找他,两人最终还是在一起。
现在么, 林菀穿来以后再没破坏两人的感情, 跟陆正琦也划清界限, 也没给江映月写过信, 可陆正琦却被他娘和妹妹绊住没有回去找江映月, 现在江映月忍不住主动找过来。
也许, 不管有没有她这个恶毒女配, 人家男女主的剧情还是照旧进展的。
林菀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瞅了他们一眼,淡淡道:“我来办点事,不用和你报备吧?”
陆正琦:“什么事儿?还真是巧。”
林菀挑眉:“我还有事, 先走一步了。”她轻磕马腹, 策马离开,要先去一趟县医院。
陆正琦盯着她的背影, 表情有些疑惑,她跟着自己来的居然不纠缠自己,难道……真的是碰巧?
江映月咬了咬唇,轻哼道:“我好不容易悄悄来找你一次,她就碰巧出现,还真是巧呢。正琦,她现在可是你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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