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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作品: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  |  分类:历史军事  |  作者:桃花露

    林菀:“你这是把金大夫的搬过来了?”
    999哎呀一声,“那应该是啥样来着?”星际时代用不上这种古老的东西,它又被损害得厉害,很多东西是在修复摸索。
    林菀:“不要照搬金大夫的,给我订制个中西结合的。最好大一点,要有一套金针,一套刮痧板,一套艾灸,一套火罐,一……”
    “嘤嘤嘤……小9好笨,好无能,变不出来,我怎么这么笨呢……”
    林菀:“……”不小心贪心了呢。
    最后林菀和39商量一下,用有限的材料能量订制一个药箱,里面一套金针,一个听诊器,医用剪刀、手术刀各一把,注射器五个。
    其他器材可以暂时用医务室现成的,或者自己做。
    “嘤嘤嘤,没能给爸爸订制一个辅助手术台,小9要继续努力……”
    林菀已经觉得逆天得不行,安慰39不用着急,毕竟它提供的器械远远优于现在的。听诊器听得更加准确清楚,针头刀剪更加锋利且不易磨损。
    999见林菀夸它,很得意,“宿主,小9很乐意做您的医疗助手哦。”
    林菀试试,“39,给我金针。”
    999:“好嘞!”
    林菀的手掌里就出现了针包,哇,真不错。
    林菀一个劲地夸它,“小39你怎么那么可爱呢。”
    999:“有小霆霆可爱吗?”
    林菀:“他比你俊,你比他可爱。”
    一个光点开始飞腾跳跃,那是999的拟形,本来可以拟人的,结果修复到现在也只是个萤火虫。
    真是一通操作猛如虎,战力不到零点五。
    林菀试了试,她可以把药箱拿出来背着,不用了就放回系统里。这药箱看起来和当下的一样,可质量更好,不怕水火,不怕摔打。
    真是不错,点石成金一般令人惊异啊。
    她兴奋地有些睡不着,就摆弄自己的医药箱,后来发现这医药箱居然可以收纳她外界的物品,只不过体积受限制,不能超过药箱。
    她立刻把自己的钱票都放进去,这样就不怕丢啦!
    39真是个乖孩子,林菀这么想着,开心地睡去。
    *
    第二天一早,陆大嫂和二嫂起来做饭。
    这几天两人过得无比舒心。
    那日林菀把陆大哥整治一顿,晚上他饿着肚子却也没敢对陆大嫂动手。然后他就被大队抽掉去修水渠。汛期要来,水渠要是不及时疏通,就可能导致农田被淹。
    陆大哥不在家,陆老头这几天也蔫巴巴的跟被人抽了脊梁骨似的,陆老太倒是去小湾村找二闺女帮衬,可惜二闺女忙工作呢,想评先进往上趴,说等过几天再来给老娘撑腰。陆二姐又不傻,大哥被派出去修水渠,爹因为三弟的事儿张不开口,她一个人势单力薄,怎么也得等四弟小妹一起才人多势众啊。
    没有人来撑腰,陆老太可不就拔了钳子的螃蟹?没着没落的。
    林菀神清气爽,收拾一下,对大嫂二嫂说今天要去趟林家沟,看看收草药的情况。
    她想走着去,不用陆正霆陪,所以就不带小明光。
    陆正霆:“等一会儿。”他让陆明良带小光去玩。
    林菀:“你别忙活,不能总借驴车,这会儿干活儿也忙。”
    陆正霆:“没事,等一会儿。”
    等吃过早饭大家都去上工,陆正霆和林菀在家里等。
    陆老太看他们在家,赶紧躲出去串门子,不肯和他们单独呆着。
    八点半左右的时候,外面响起马蹄声,“吁——”
    陆正霆:“来了。”他示意林菀和他出去。到了门口,就看到一个男人从马上跳下来,男人穿着旧军装,没有肩章,想必是退伍军人。
    陆正霆给林菀介绍,“这是沈飞。县邮递员。”又给沈飞介绍林菀,“林菀,我媳妇儿。”
    因为当地路况问题,不适合全境骑自行车,所以沈飞都是骑马下乡的。
    他对林菀笑道:“老弟写信给我,让我弄匹退役的马给你。我给你弄了一匹温顺的母马,脚程不快,胜在稳妥。”
    他拍了拍那匹枣红马。
    林菀都惊呆了,陆正霆这是送她交通工具?
    999吹了一声口哨,“小甜甜送宿主宝马哦!”它觉得陆正霆是甜的,所以给他起昵称叫小甜甜,惹得林菀直乐。
    林菀跃跃欲试,她向来胆子大的很,骑马而已啊,前世也在草原驰骋过,真的很爽呢。
    她左手握着马缰绳,两手扶着马鞍,左脚踩着马镫,用力一跃,整个人就翻上去坐好。
    动作利索标准。
    沈飞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漂亮!”
    林菀扭头看陆正霆,他正笑微微地看着她,目光里充满了惊艳。
    陆明良领着小明光跑过来,看到她骑马,陆明良激动得嗷嗷叫,小明光不说话,眼睛却亮得很。
    陆正霆看她俏丽飒爽的模样,忍不住出口指点,“身体不需要前倾,放松靠后就好,双腿不必过于紧张,轻轻夹着马腹即可。”
    骑马其实很累,长途跋涉会把大腿、屁股磨破。她只是回娘家,或者在公社跑跑,不需要急行军,慢慢走路就好。
    林菀按照他说的,轻磕马腹,“驾!”
    那马便走起来,步子稳当,而且善解人意。
    林菀笑起来,“太棒了!咱也是能骑马的人了。”
    陆明良拉着小明光追着跑。
    陆正霆:“不要站在马后面。”
    马看不见会踢到,温顺的马也不例外。
    陆明良立刻拉着弟弟让开,还叮嘱他,“刚才你站在马屁股后面,危险,它要踢你的,记住了吗?”
    小明光看着他,没说话,却听明白了。
    沈飞望着林菀飒爽的背影,打趣陆正霆,“弟,好眼光,媳妇儿不但俊,还辣。”
    陆正霆与有荣焉,唇角是淡淡的笑意。
    林菀骑马绕着转了一圈,回来跳下马跟沈飞道谢,又问怎么付钱。
    沈飞瞅着陆正霆,笑道:“老弟付过了。”
    林菀纳闷地看着陆正霆,“你还有钱?”
    陆正霆拿出一封信递给她。
    林菀展开快速扫了两眼,竟然是他之前资助的人家,孩子大了,这会儿是公社干部,赚了工资还他钱。
    妈呀,这是什么神仙良心啊。
    那人寄给陆正霆一百六十块钱,他用来买了这匹马,里面有优惠减免。
    陆正霆对林菀道:“你自己骑马回去,人多就借个小板车拉着。”
    所谓人多,就是他也去的话。
    沈飞还要去公社,他就不多呆,跟陆正霆和林菀告辞徒步走了。
    陆明良:“三婶,咱们给它起个名字吧。”
    林菀看向陆正霆,陆正霆却示意她自己来。
    林菀想这还不简单,多少现成的名字呢,什么红云啊,红玉啊,追风啊,闪电啊,哈哈哈,“红玫瑰、火玫瑰、小红、大红好像都不错哎。”纠结了两秒钟,她顺口道:“就叫温柔吧,这马多温驯啊。”
    她用棍子飞快地在地上划拉俩字。
    陆正霆已经笑起来,本来她在说什么小红大红红玫瑰火玫瑰之类的,最后却出来个截然不同的名字。
    没想到她会有孩子气的一面。
    “好,就叫温柔。”
    林菀扶着马鞍,扭头朝陆正霆指了指他,又指指马鞍子,询问:“你要不要试试?”
    陆正霆思考了一瞬,轻轻摇头,“不了。”
    就算试试,也应该她不在家的时候,他一个人试骑。
    林菀知道他自尊心重,怕出丑别人会笑话。她也不逗他,就让陆明良和小明光在家,她回姥娘家一趟。
    小明光立刻挣开哥哥的手,跑到林菀跟前拉着她的衣摆不放。
    不说话,表情却够坚定。这是要跟着去。
    陆正霆:“这马很温驯,去吧。”
    温驯的马,小孩子都能骑,更不用说林菀这样飒利的,所以陆正霆也不担心。
    毕竟他腿脚不便,不可能陪她去每一个地方,很多路要她自己走。
    想到这个,他眼神黯了黯。
    林菀就抱着小明光上马,跟陆正霆和陆明良挥手告别,然后策马出发。
    出了大湾村,正好一辆去公社的大马车停下来,车上下来一个容貌俊秀神色却有些憔悴的青年。
    正是从市里回来的陆正琦。
    他看着一个女人骑马过来,英姿飒爽,让他想起电影里的红缨子,突然他发现不对劲。
    这不是林菀吗?
    他听说林菀嫁给三哥,认定她利用三哥报复自己,他要回来解救三哥,三哥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害了三哥!
    所以他不顾江映月的反对和挽留,果断回家。一路上他一直自我暗示回来就得承受林菀式的狂风暴雨,做好准备让她发泄,不管打骂还是什么都任她,一定要把这件事彻底了结的。
    这还是那个蠢蠢的就会撒泼逼他的林菀?鬼使神差的,他居然没躲开,嘴巴不受控制地喊出声:“林菀!”
    林菀听见有人叫自己,循声望去就看到陆正琦。
    她明澈的眸子染上鄙夷之色,喝骂道:“混账东西,你还有脸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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