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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节

作品:死亡停车场  |  分类:科幻异能  |  作者:茅一百

    阿宾听我称赞他,也很高兴,多喝了几口酒,也是跟我聊了起来。
    阿宾是一个赶蜂人。
    这个职业,如今已经十分少见了。
    赶蜂人饲养蜜蜂,拉着蜂箱,在天南海北追逐着花期。
    什么地方开花,赶蜂人就会驱赶蜜蜂到什么地方。
    赶蜂人的收入,一部分是靠着出卖蜂蜜和蜂王浆。另一部分,则是帮助各地的大型果园用蜜蜂传递花粉,收取一定的酬劳。
    由于环境问题,蜜蜂和蝴蝶这种昆虫的数量越来越少,很多地方的果园面积太大,人工授粉工作量太大,就会请阿宾这样的赶蜂人过去,帮忙传递花粉,提高收成。
    据阿宾说,赶蜂人的收入还不错,却很辛苦,风餐露宿,居无定。而且,现在很多人直接用白糖喂蜜蜂,酿出来的蜂蜜低价售卖,对他的生意影响很大。
    否则,阿宾也不会在正值花期的时候,回到家乡,他已经准备金盆洗手,不想再当赶蜂人。
    听到阿宾的遭遇,我不由感叹:“干什么都不容易啊。”
    酒足饭饱之后,我向阿宾告辞,准备回去休息。
    “对了。”
    阿宾忽然想到了什么,追出来对我和应采嘱咐:“我们村里有一个禁忌。你们最好遵守。晚上,尽量不要到外面乱转,院子角落就是茅房。”
    “为什么?”我看了阿宾一眼。
    “你们两个是走南闯北的人,也不怕吓到你们。我们村附近的山里,有山混子。”阿宾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的说。
    我的脸色微微一变,没有多说什么,拉着应采回到房间。
    应采很好奇,追问我:“李大哥,什么是山混子?”
    “山混子,就是山魈。”
    我点了一支烟,慢慢的说。
    我的脑海中,不由的浮现出一段记忆。
    曾经在白云禅寺,我就见识过山魈的恐怖。不过,那山魈也帮了我很大忙。
    “山魈?”应采吓得打了个哆嗦:“我听说是山里的一种怪物,全身漆黑,力大无穷,还会抓小孩子作为食物。”
    应采是真的害怕了,小脸都是一片煞白。
    我笑了笑:“其实,山混子也未必是山魈。更多是猴子、鬼面狒狒,或者是山里的野人。”
    “山里的野人.”应采眨了眨眼睛:“真的有野人吗?”
    “野人.有什么稀奇的。不过,我倒宁愿是山魈。”
    我盘膝坐在地上,闭上眼睛,开始打坐练功,一边轻声说道:“山魈,是山中的怨灵阴气所化。以我现在的本事,对付普通的山魈,绰绰有余。可如果是不是山魈,而是野人.就很可能是逃犯之类,为了逃避警察追捕,躲藏到深山老林里。他们其实比山魈更加危险。人心远比鬼怪更可怕。”
    应采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简单洗漱了一番,没有脱衣服,直接躺在床上睡着了。
    长途跋涉,带着姐姐的尸体回家,应采一路上太累了。
    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应采的俏脸上,让她看起来清纯可人,犹如月宫的谪仙子一般。
    我不由的看痴了。
    似乎是小云对我不满,幽冥令猛地震动了一下。
    我连忙收回目光双手握着幽冥令,低声辩解:“老婆,我毕竟是个男人,连看看都不行吗?”
    就在这时候,我的肩膀忽然一紧,低头一看,一双长着漆黑长指甲的枯手不知道什么时候紧紧抓住了我的肩膀!
    第310章 蜂蜡治尸煞
    我转头一看,立刻屏住了呼吸。
    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应采的姐姐再次尸变,化为僵尸,指甲划破了编织袋,偷偷走到我的背后,一张浮肿铁青的面孔正对着我,我甚至能够闻到她口中传来的恶臭。
    我屏住呼吸一方面是因为惊讶,另一方面,是因为僵尸能够嗅到人的生气,屏住呼吸就暂时不会攻击我。
    我看到这头僵尸的眉心处,有着一道黑线,我暗中抽出斩孽古剑,想用剑上的煞气去制服僵尸。
    让我没有料到的是,僵尸的身体震动了几下,竟然不怕斩孽古剑,双手紧紧握住我的肩头,指甲深深的刺入到我的肉里,流出了鲜血。
    我毕竟是血肉之躯,忍不住叫疼。
    闻到了鲜血的味道,僵尸更加疯狂,脸上的坚硬肌肉扭曲着,嘴巴大张着,牙齿变成尖锐的獠牙,向我的喉咙上咬去!
    “姐姐!”
    应采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大喊了一声。
    僵尸的动作一僵,稍微有些停滞,我趁机挣脱了僵尸的双手,用指头沾着肩头的鲜血,凌空画出一道“天地正气符”印在僵尸的背上。
    僵尸这才消停了下来,身上的黑气消散,面孔也是恢复如常,变成了白森森的死尸模样。
    但是,还没过多久,僵尸的脸上再次浮现出黑气,牙齿和指甲快速生长,一张面孔也是变得狰狞,竟然连我的“天地正气符”都控制不住。
    我的眉头紧紧皱着,手里提着斩孽剑对应采说:“不行了!你姐姐身体内的煞气越来越重。我毕竟不是赶尸门的人,不懂制服僵尸的法门。眼看这样下去,她要变成一个真正的怪物。不如.我现在就砍下她的头,断了她的生机,以绝后患。”
    应采紧紧咬着嘴唇,眼眶里面满是泪花,一直在摇头,嘴里嘀咕:“不行,她是我姐姐。马上就到家了,我不能让姐姐再受伤害。”
    我也急了,大声道:“我知道你们两个姐妹情深。但是也要看情况啊。如果放任下去,她过不了今晚月圆之夜,就要完全化为僵尸。万一有什么差池,她入了山,方圆百里都要生灵涂炭!”
    我不是在跟应采开玩笑。
    僵尸,其实是一种十分危险的怪物。
    如果是有人操纵的僵尸,其实危险性还不算大。
    如果是无人操纵的僵尸,吸收了山中的阴煞之气,有了灵智,特别难对付。
    我现在还记得,在古墓中遇到的那尊千年僵尸。
    也许,世间只有杨秀清能够制得住那千年僵尸。
    我好说歹说,应采依然不同意,拦在我和僵尸之间。
    我也是急了,双眼通红,手里提着斩孽古剑,捏着剑诀,眼神凶狠,大声呵斥,逼着应采让开。
    就在这时候,门开了。
    阿宾打着哈欠推开门,嘴里埋怨:“你们两个在吵什么.都这么晚了。”
    下一刻,阿宾就看到了那尊青面獠牙的僵尸,整个人微微一怔。
    不过,阿宾并没有太过惊讶,只是转过头问我:“你这赶尸人到底是怎么当的,僵尸都尸变成这样了,你还不出手制住尸煞?”
    我微微一愣,原来阿宾早就知道,我身后的编织袋里面不是尸体,而是僵尸。
    我猜的没有错,阿宾这个走南闯北的赶蜂人,身份不一般,不是一个普通人,也是一名术士。
    不过,阿宾似乎跟六道门没有关系,他不认识我,以为我是一名赶尸匠。
    我摇了摇头:“我不是赶尸匠。这尸煞我治不了。”
    “咦?”
    阿宾惊叹了一声,用奇怪的眼神上上下下打量我,然后转身就出了门,没过一会就回来,手里拿着一团黄澄澄的东西,伸手糊在僵尸的口鼻上。
    僵尸刚刚挣脱了我的天地正气符,正在张牙舞爪,那团东西糊上去,顿时就不动弹了。
    我抽了抽鼻子,闻到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甜味,还有一股蜡烛味。
    “是蜂蜡。”阿宾笑着解释:“我没什么道行,只是一个赶蜂人。现在暂时安静了,说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赶蜂人有自己的本事。
    蜂蜡糊住僵尸的七窍,就能让僵尸无法动弹。
    这本事不是道术也不是鬼术,我看不懂,也学不会。
    我稳了稳神,坐在床上。那边应采哭的梨花带雨,停不下来,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我只好将应采和她姐姐的事情,大致说了一遍。
    至于我的身份和名字,我并没有跟阿宾细说,只说自己是一个茅山派的火居道士,懂得一点三脚猫功夫。
    “茅山派的?”听到我的身份,阿宾的眼神一亮。
    整件事讲完,阿宾叹了一口气,手掌拍着大腿,愤怒说:“造孽!实在是造孽啊!没想到白家竟然有这样的败类。”
    我说:“如今世道就是这样,好人不偿命,祸害活千年。阿宾大哥,你既然有办法,就请帮帮这可怜的姐妹两个。让我把尸体安全送回到苗寨。”
    “那苗寨,我怕你们到不了。”阿宾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眼神闪烁了几下。
    最终,阿宾还是用力拍了拍大腿,说:“大家都是苦命人,忙,我能帮就帮。但是,你既然是术门中人,就应该知道法不轻施的道理。”
    我点了点头:“我懂。你要多少钱,尽快开价。虽然我现在没钱,但是我一定会想办法凑齐。”
    “快人快语。”阿宾很高兴,咧嘴一笑:“大门派出来的人,就是不一样。你既然答应了,那么咱们等下再谈报酬的事情,我先将把这尸煞给治了!”
    根据我的了解,治尸煞的方法有几种,无法是符篆、法术之类。要么就是赶尸门的偏门方法。
    但是,阿宾治尸煞的方法,是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阿宾在争得了我和应采的同意之后,便是去他的蜂房里面,取出一大块蜂蜡。
    蜂蜡,是蜜蜂筑巢用的脂肪性物质,除了能用于化工,中医里面能入药,叫做黄蜡。
    阿宾将蜂蜡放到一个铁桶里面,煮成粘稠的液体,便用一只牛毛刷,将蜂蜡涂在僵尸的身体上,从脚往上涂,厚厚的涂了一层,只剩下一个脑袋。
    然后,阿宾取出一枚早就准备好的虫蛹,塞入到僵尸的嘴里,再用厚厚的一层蜂蜡,将僵尸的七窍堵严实。
    整个忙完,天已经蒙蒙亮,阿宾也累的够呛,坐在椅子上抽烟,一边嘱咐我:“只要蜂蜡不破,这尸煞就出不来。如果蜂蜡破了,就赶快将它口中的那枚女王蜂蛹取出来,放入到烈酒里面浸泡七七四十九天,然后烧成灰烬。只要按我的方法做,这尸煞就治住了。”
    我一脸的惊讶:“就算是茅山派的道门正法,想要完全治住尸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并不是在恭维阿宾,说的事实。
    尸煞,本来就难缠。就算是暂时压制住,等到阴年阴月阴日阴时,也有可能再次复苏过来。
    但是,阿宾的方法,却是一劳永逸,将尸煞完全治住了。
    “龙有龙道,鼠有鼠路。我会的毕竟是小道,上不得台面。”阿宾笑着解释。
    应采要跪下感谢阿宾,也被他拦住了,说:“你别着急谢我,我还没说报酬呢。”
    应采说:“阿宾叔,你说吧,不管要多少钱,我都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