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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试婚99天 | 分类:都市言情 | 作者:墨春花
这个道理,顾灵色也还是明白的。
给的太多,不会有所帮助,只会让对方将你视为仇人。
十万块钱,能让王天佑念他们的好一辈子。但给的更多,或许就会让王天佑对他们仇视了。说到底,仇富的心情,是会滋生的。越是淳朴的人,一旦心里有了恶,这恶才会更被无尽的放大。
权子墨很聪明。他给予恩惠,是恰到好处的,不会给的太多。只会给的让对方念他的好,而不是仇恨他的富有。
权老爷,一向都是这么的慷慨,又聪明。
顾灵色觉得,她应该感谢权子墨。如果不是权子墨的日行一善,搞不好,今儿她跟叶承枢就碰不到王天佑的帮助了。再搞不好,王天佑还会因为记恨他们让他丢了饭碗,跑去将他们的行踪告诉给某些人想要置他们于死地的人。
怎么说呢,世事无常。
你今天看不起的一个小人物,搞不好,明天就是救你于危难之中的恩人。
这些事情,都说不准。
权老爷口中的日行一善,还真是胜造七级浮屠啊!
想到这里,顾灵色无奈的摇了摇头,“那么,本该拿着钱回老家好好生活的你,为什么还在江南省附近晃悠?”
更巧合的是,就出现在她跟叶承枢藏身的这江南山之中。
所谓的巧合,都是人为之下的必然。
自从遇见了叶承枢,顾灵色最不相信的,就是巧合这两个字。
这世间根本没有巧合,有的,只是人为的必然!
她实在无法就这样说服自己相信王天佑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
哪里有这么巧的事儿?承受了他们恩惠的人,恰好就出现在他们藏身的地点,然后还好心的带着他们去自己亲戚的家躲藏?
王天佑再淳朴,再憨厚,他也应该清楚。她跟叶承枢,他们现在是在给人追杀。连叶特助都敢追杀的人,王天佑凭什么帮他们?
难不成,王天佑就不怕死么?
顾灵色想,单单是那十万块钱,可能还不至于让人家搭上自己的小命,以及他亲戚家全部的人命。
诚然,那十万块钱对王天佑来说,绝对是救急的钱。可钱财乃身外物,再大的恩惠,都不如自己的性命来的重要。
这一点,不管在哪儿,都不会改变。
显然,叶承枢跟顾灵色有着同样的想法。
他也不太相信王天佑的话。当然,王天佑的话,大部分是可信的。但有极小的一部分,他们得打折扣的去听。
比如——
“你为何会出现在这里?为何会如此凑巧的碰见我跟我妻子?”
王天佑抓了抓头发,“特助,你想听实话?”
“再不能更想了。”叶承枢笑的很优雅,但熟悉他的顾灵色却从他优雅的面具下,看到了——
杀意。
她很确定,如果王天佑有一个字回答的不妥,叶承枢就会杀了他。
而证据就是——
“老婆,我累了。你自个儿下来走会儿成么?”
顾灵色沉默不语的点点头,从他的怀里跳了下去。
叶承枢淡淡的命令,“你的鞋,脱下来。”
王天佑一愣,随即看到了顾灵色赤着的右脚,点点头,立刻脱下自己的布鞋,刚想递给顾灵色,却被叶承枢冷漠的制止。
“你的鞋,不配给她穿。听懂了吗?”
王天佑一直是有些害怕叶承枢。不,应该说,在省厅工作过的每一个人,不管职位的大小,都是有些害怕叶承枢的。
严格来说,也不是害怕,是对叶承枢抱有一种敬畏的距离感。
而这距离感的由来,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他高高在上的贵气了。
拥有贵气的人,很难平易近人。就算他展现出自己的亲和力,也还是会与旁人有不少的距离感。
叶承枢脱下自己的皮鞋,亲自蹲下去,帮顾灵色穿上。而他自己,则面带明显厌恶的穿上了王天佑刚刚脱下的手工布鞋。
很显然,叶特助穿了人家的鞋,还很不乐意。
他并不是一个过分洁癖的人,但最起码的爱干净,他还是有的。穿别人穿过的,而且都快穿破的鞋?
这事儿在以前,甭说顾灵色了,连叶承枢自己都不敢想。
可事情总有例外,不是么?
眼下这种情况,叶特助似乎也顾不上太多干净不干净的事情了。
他还有太多的山路需要走,如果光着脚的话,他会受伤。
叶承枢还真不是娇气的害怕自己的皮肤被刺破,他只是不想当有人追上他们的时候,他连跑的机会都没有,就轻松的给对方抓住了。
当阶下囚,还是穿一双破洞的手工布鞋。
叶承枢当然选择后者。
谁都有落魄的时候,只要能东山再起,落魄时候再多的卑微,也不算什么。
古有卧薪尝胆。
顾灵色想,今就有叶特助穿旧鞋吧!
厌恶的扫了一眼自己的双脚,叶承枢抬起头,平静的挑眉,“我的问题,你还没回答。”
说着,他将鼻梁上的金丝边镜框取了下来,从西服胸前的口袋里摸出一条丝巾,慢慢的擦拭着。
看到他这个动作,顾灵色眼皮狠狠一跳,心脏瞬间就揪了起来,她认真的望着王天佑,“你,一定要老实回答。不管是什么原因,你都千万不要有任何的隐瞒与欺骗。”
因为,她也实在不愿意看到,王天佑就这么死在了叶承枢的手下。
所有人都知道叶特助身手了得,可以在眨眼间就割破对方的喉咙。但从来没有人想过,叶承枢的武器是什么?
他不可能随身携带匕首这类东西。那么,他使用的武器是什么?
答案正是,他架在鼻梁上的眼镜!
说的更确切一点,是他的镜片。
被打磨的十分锋利的,薄如蝉翼的,镜片。
而此刻,叶承枢的手指,已经按压在了镜片上。只待王天佑的回答,说错了一个字,他就会将镜片从金丝边的镜框上取下,收割那可怜的小伙儿人的性命。
顾灵色紧张的盯着王天佑,生怕他说错了一个字,白白松了性命。
索性的是,王天佑够笨,他不知道隐藏自己的雇主。
不知道这算不算傻人有傻福,正是因为他太笨,所以王天佑才保住了自己的小命,成功的从已经露出了杀意的叶承枢手中,活了下来。
他的回答是——
“那俺就实话说了吧。俺的确是应该回老家好好过日子的,但是那个给俺十万块钱的男人,他让俺帮他做一件事。他说,如果俺拒绝的话,也没有关系。但是俺想,俺收了人家的钱,应该帮人家办事儿的。别说一件事,就是帮他做十件事,二十件事,都是俺应该的。”
一个笨拙还有些过分质朴的人,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根本逃不过叶承枢的眼睛。
很显然,王天佑说的,都是实话。
他的确是在帮权子墨办事的时候,遇到了他们。因为受了别人的恩惠,他应该回报。所以他才会帮他们。
叶承枢身上的杀气,终于褪去。但并未悉数褪去。
可饶是如此,顾灵色也替王天佑狠狠松了口气。
只要第一关王天佑闯过去了,叶承枢不会要了他的性命。还是那句话,叶承枢不是个嗜血滥杀无辜的人。如果可以的话,他一点都不喜欢看到鲜血。
那十八个无辜又可怜的消防队员,他们是必须得死。
叶承枢没有时间一一去调查他们的背.景,更没有时间一一盘问他们。他能做的,只有杀光他们。
顾灵色想过,如果带上那十八个人,她跟叶承枢会不会更有安全保证。可答案是,不能。
身边的人越多,他们的行踪就越难以隐藏。更何况,这十八个人,还不能保证他们对叶承枢就是忠心的。诚然,听到叶特助的名字,普通人都会臣服于他。可万一呢?
他们现在,最经不起的,就是这万一了。
那放了那十八个人,她跟叶承枢单独离开?
这就更不可能了。
顾灵色可以保证,那十八个人不会主动去高密。但她无法保证,这十八个人是否会被某些人抓住,然后也能顶得住严刑拷打与威胁利诱。
万一他们被人抓住了,没顶住呢?
那她跟叶承枢的下落,就会给对手知道。
只要知道她跟叶承枢在这江南山中,对方就是派出所有的人,将这江南山翻个底朝天,也要把她跟叶承枢找出来。
因为,叶承枢的生死,就是决定这场胜负唯一的门钥匙!
谁拿到了这把门钥匙,谁就能打开胜利的大门!
而对帮助过,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顾灵色总是很仁慈很不忍心的。
看到叶承枢重新将眼镜架戴在鼻梁上,她松了口气,更替王天佑松了口气。
“哦……”拖长的尾音,叫人捉摸不透,叶承枢笑了笑,“继续说。权子墨要你帮他做什么事儿?”
“权子墨?”王天佑愣了愣,“那个给俺十万块钱的人,叫权子墨,对吗?”?“除了权子墨,我想不到第二个花俏又花哨的男人了。”叶承枢眯起了那双狭长的丹凤眼。
王天佑在口中反复默念了几遍权子墨这个名字,他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这个名字,是他的恩人,打恩人。他得牢牢的记住他的名字。
随即,王天佑继续坦白,道:“权先生就是让俺帮他监视一个人。他说俺傻头傻脑的,出现在哪里,人家都不会注意俺,更不会怀疑俺。于是,权先生就给俺找了工作。俺可以领两份工作,一份是权先生给俺的,另一份则是——”
“他倒是聪明。”叶承枢冷哼一声,“我没兴趣知道这些。你只需要告诉我,权子墨让你监视的人,是谁?”
“卓易。”王天佑缩了缩脖子,直勾勾盯着叶承枢,“叶特助,你知道这个人吗?”
“不能再熟悉了。”叶承枢冷笑连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