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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作品:穿成总裁的初恋  |  分类:历史军事  |  作者:白日上楼

    “有咱唐小咪在,谁要再敢发艳压通稿,估计得掂量掂量。”
    也许是经历过风雨才最美,此时的唐咪,在李蓉看来,那就是倾国牡丹,神韵天成。
    到d家特意辟出的vip接待室,steven果然等在那。
    他换了一身行头,头发打理得精细,一下子从蔷薇园泥里走土里躺的农夫,变身成为风度翩翩的都市精英,一副金丝眼镜,更显得其文质彬彬,斯文白净。
    “听说steven他爸很牛,他家在德国还有古堡。”
    李蓉八卦。
    唐咪低声道:“信一小半就得了。现在很多人骗小姑娘,都是这一套。把人骗去国外,租个古堡,骗得人姑娘死心塌地了,姑娘家条件好点,成,趁机骗婚。差点,玩一票,继续丢。”
    李蓉:“……”
    “唐小姐说的不对。”
    steven不知从哪儿冒出来,还听了姐妹俩的悄悄话,义正言辞地纠正她,“如果唐小姐愿意与我交往,我可以请唐小姐去我的古堡长住,我的管家,会热情招待唐小姐。”
    说人坏话,被逮了个正着,即使是唐咪,也会尴尬的。
    d家工作人员及时打断了两人的聊天,他们一共拿来三套当季限量,steven犹自抱歉:
    “时间太赶,不然倒是可以给唐小姐提供高定礼服。”
    d家高定,纵观以往,都是一线超一线明星才有的待遇。
    唐咪已经很满足了,饭要一口一口吃嘛。
    三套选完一套,盛大派来的化妆团队,原来专属于章语忻团队,她刚用上一月,就flop了,现在就便宜唐咪了。
    尤其团队里的阿may,性子直,很对她胃口,手法不拘泥于一般化妆师,在唐咪看来,比起tony,这位阿may要更细腻更多变一些。
    换礼服,化完妆,已经是半天过去了。
    晚上六点,金雀奖典礼,准时开始。
    唐咪坐在保姆车上,她这次是跟剧组一起走红地毯,男伴是许久未见的薛祁轩。
    他瘦了点,脱去了一点奶油小生的稚气,反倒显出男人的轮廓。
    薛祁轩弯起臂弯,低头就是朝她一笑:
    “may i?”
    红地毯外的闪光灯,此起彼伏。
    唐咪深呼了口气,手顺势搭在薛祁轩的臂弯,随着保姆车门被打开,跟在薛祁轩身后,走了下来。
    足间才一落地,场外的观众,就尖叫起来。
    而彼时,程昊正坐在程氏集团的酒店大厅,听校长和校党支书吹牛,偶尔接几杯酒,来者不拒地喝了。
    厅内,他那些校友们喝得高了,有人喊:
    “服务员!开电视机,我们要看金雀奖!”
    程昊认出,喊得最high的那个,是曾经在唐咪楼下,摆了一整个学期玫瑰蜡烛的小开。
    他冷冷笑了笑,一口冷啤下去,还真是痴情。
    第123章 分手
    大厅的壁挂电视被打开了。
    服务员调频到苹果台,金雀奖正进行到红地毯环节。
    “好, 让我们看看, 接下来走来的是谁, 黎宁淅, 和他的圈内好友,胡朔!两个男人一同走红地毯,还是非常少见的……”
    主持人李宁有一张鞋拔子脸,此时这张脸,占据了大半屏幕,正喋喋不休地介绍着刚踏进红地毯的男艺人。
    镁光灯逐渐聚焦在红地毯上,落在黎宁淅身上, 这个盛大一哥一如既往的温文儒雅, 朝镜头打了个招呼。
    程昊一颗提上去的心, 渐渐放了下来。
    蒋新伟也是作为杰出校友受邀而来,不过大概是坏学生当久了,一见到老师就浑身不自在,更别提坐主桌, 与校长主任一家亲, 老早就选了个偏桌,现下正远远地举杯朝他喊“cheers”。
    程昊也举了举杯。
    一眼望去,那桌聚集了好几个系里的熟人,程昊晃了晃杯里的红酒,一口饮尽,站了起来:
    “失陪一下。”
    校长乐呵呵地看他走远, 跟支书对了下杯:
    “长江后浪推前浪喽。”
    “是啊,这孩子有出息。”
    能培育出这样的成功人士,不论从私人情感,还是对学校发展而言,他们都很欣慰。
    程昊大学时清苦,不仅要负担起自己的学杂费、生活费,还要一力承担起家庭的重担。母亲常年卧病,每月要支出一笔不菲的医药费,并无多余心力将精力分到不相干人等身上。
    他能记得这些人,缘由全在于:
    他们曾经,一个个都为撬他墙角而努力非常。
    三年。
    程昊难得记人,可对北城大学的学生而言,却没人会不认识他。
    在往届校友里,他成就最高,尤其是其偶像剧班的励志人生,草根族白手起家,短短几年内成功成为上市集团ceo,声势渐隆,尤其还有不输于任何明星的英俊。
    北城大学的校友大都优秀,可这优秀,放到整个社会层面,不过是一粒砂石——
    正恒员工里,也有来自北城大学的,兢兢业业为程昊打着工,甚至以身在正恒为荣。
    那帮人看着程昊走来。
    他的白衬衫,明明没有任何显眼的标志性牌子,可就是比他们在商场花了大价钱买来的名牌衬衫都熨帖都好看。皮鞋没有特意用鞋油擦得锃光瓦亮,也不十分时兴,可就是有股矜持优雅的贵族范儿;甚至连头发丝儿,看起来都比他们要精神养眼得多。
    他走来,就是全场最闪耀的那颗星——
    这帮人不得不酸溜溜地承认,当年唐女神的眼神,确实非一般的犀利,才能在学生时代,一下子就挑中了真正的绩优股。
    男人们提高警惕,而女人们,则兴奋非常。
    “来了来了。”
    “我说你们矜持点儿。”
    有人看不过去。
    “矜持不起来……那会,就帅的人合不拢腿了,现在更别提。”
    “啧啧,女人。”
    一片嗡嗡的议论声里,程昊神色如常地来到桌前。
    蒋新伟和王学意之间,特意让出了一个座位。
    “哥们,坐?”
    蒋新伟拍拍身边的空位,程昊摇摇头:“一会还得回去。”
    “对着校长那张老牙口,您也喝得进去酒?”
    程昊给了他一个白眼,没再继续搭理这混人,跟王学意碰了碰杯:“cheers。”
    这个时尚青年微微挑眉:
    “怎么今儿,没陪我家唐妹妹去领奖?”
    小破化妆师哪壶不开提哪壶,蒋新伟朝他好一阵挤眉弄眼。
    程昊恍惚了一下,摇头笑了:
    “这边先定好了的,不能不来。”
    在场的,除了蒋新伟,没有人知道,他跟唐咪分手了。
    王学意“哦”了一声,程昊转而朝其他人亮了亮杯子,“佟鑫,李佳易……”
    他分毫不差地叫出他们的名字:
    “好久不见。”
    “好、好久不见。”
    昔日情敌差距太大,臊得这帮人脸红。
    想想,恨不得穿回过去,呼死那个背着人见天喊“穷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自己。
    男人看男人,服气的,往往不是人堆里长得最帅的,而是最有钱最有地位的,能力是附加值,不是绝对值;比能力更重要的,是身家,是地位。
    唐咪在那几届北城男生心目中,从来都是夜谈席上第一角,是俗世梦里心尖上的缥缈女神。
    而这么一位女神,临了却被程昊这个徒有其表的穷小子摘走了,大部分人心里,其实是不怎么服气的。
    甚至还有专门打赌,赌多久才能撬得动墙角的,只可惜,赌了三年,在毕业前,人才分了。
    分了,也毕业了。
    墙角是倒了,可谁也没撬到。
    超跑小开没撬到,他们也没撬到。
    “干。”
    “干。”
    “干。”
    程昊抿一口,对方喝一杯。
    人在社会上飘久了,尝过阶级的区别,尝过金钱的魔力,从前怎么都不肯不能不会弯的脊梁,就容易弯了。
    他抿一口,他们还得受宠若惊一番。
    程昊打完招呼要走,蒋新伟身边一位穿着红裙子的年轻女人被同伴推推搡搡地站起,红着脸端起桌上的玻璃杯满上,朝他敬酒,脆生生地道:
    “程总!我敬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