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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穿成总裁的初恋 | 分类:历史军事 | 作者:白日上楼
副导看着他仓惶地走了,也忍不住叹了口气:难喽。
走到隆导身边:“隆导,程总走了。”
“走了?”
隆导远远地看了一眼,只看到一个幽灵般的影子,就这么消失在了门口,这个沉浮多年的老人一脸了然,“走了也好。”
如果说,程昊来前是春风得意,是碧草含情,是粉红泡泡飞满天;那么他走时,便是风霜雨雪,是雾散梦醒,是惶惶惑惑如丧犬。
程昊没等私人飞机,直接买了最近的一班飞机,回了北城。
他直接回了那栋别墅。
唐咪已经走了好多天,这个别墅内,她的一点气息都没有了。程昊抱着主卧的枕头,睡了一夜。
枕畔的手机响了又响,他没听,胸口那腔火,从里烧到外,直烧得他连梦里,都在一遍遍回顾那个吻。
————
唐咪拍完这场戏,才知道程昊来过。
片场附近停了一辆有着她专属头像的应援咖啡车,上面不仅仅有咖啡,还提供各种时令水果,连外面不断尖叫的粉丝,也人手分到了一杯。
李蓉给她取了一杯过来:
“咖啡车里那个小妹说了,程先生指定给你的。”
唐咪一看,黑糖姜汁茶,味道差了点,可这样的天气,倒是正好。
她放在手里焐了焐,李蓉告诉她:“人走了。”
唐咪朝她摊开手:“我手机呢?”
李蓉去更衣室柜子里给她拿了手机。
唐咪拿着手机,在手里颠来倒去,就是不打。
泊溪在旁坐着,他似是极度疲累了,额头一滴滴地往下落汗,地上没打扫干净,留下一个个黑乎乎的斑点印子。
助理一会轮一会地就给他擦,旁边的小纸袋里,纸巾已经快塞满了。
饶是如此,还是提起精神问她:
“程总估计是看见了,你要不打个电话哄哄?”
唐咪啪地站了起来,她一向都是笑脸迎人的,此时板了脸,倒有点冷劲,朝泊溪颔首,也不多说,径直朝隆导过去,也不知说了什么,隆导首肯,她人才匆匆朝门外走。
门外的糖粉们朝她涌了过来,表示感谢。
唐咪这才缓了脸色,李蓉和保镖们替她隔开人群,一行人就这么朝外走,好不容易走上保姆车,人群才散了。
李蓉问她:“你要去哪儿?”
“市中心。”
保姆车四个轱辘捣腾得飞快,沿着温市的国道走,上了高架,足足开了十公里,才算到目的地。
不是节假日,可市中心人一点没少,李蓉在车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
“说吧,你突然发什么疯,来这儿做什么?”
唐咪像是想通了什么,弯了弯眼睛,又成了那个开眉眼笑的姑娘了,只是这笑,像初开的芙蓉,藏了真意,就格外的浓艳,美得让人心悸。
“去买钻戒。”
山不来就我,我就去就他。
唐咪左等右等,都没等来那只该来的钻戒,眼下,却是不想等了。
“你、你买钻戒?!”
李蓉被她吓坏了,“你要向程昊求婚?!”
高八度的尖利嗓音在车厢内回响,保姆车的司机忍不住从后视镜看了她一眼。
李蓉惊讶得连程总都忘了叫。
“对,我求婚。”
“别啊,小猫,听说这种事,女人主动,掉价,男人该不珍惜了。”
唐咪将口罩往脸上一带,再带上黑色大帽子,柔顺的狐狸毛耷拉下来,恰好遮住半个额头,“不会的,蓉蓉。”
她眼角弯出温柔的弧度,动人极了:“他要不珍惜,我就蹬了他。”
“走,买戒指去。”
“幸好我带了卡。”
李蓉悻悻地道,不过脸上的笑,出卖了她。
“我猜,程总一定是吃醋了,你用戒指哄哄他,主意不错。”
“我不是哄。”
唐咪推门下车,车库里风凉,可吹到她身上,她却是热的。
“我说真的,蓉蓉。”
“准备好份子钱。”
李蓉无奈地应了一声:“你现在钱可不多啊,买不起太贵的。”
“你给添点?”
李蓉呸了她一声,嘴上却道:“行啊,小公主嫁人,是得添点份子钱。”
作者有话要说: 昊昊:我需要亲亲才能起来。
第109章 准备
程昊的不正常, 惊动了程父。
他驾着他的帕加尼, 直接到了程昊的玫瑰园别墅, 然后在满园盛放的玫瑰里,找到了他。
玫瑰花圃下,装了全世界最高级的恒温系统,每天有园丁细心地侍弄, 所以即使是寒冬, 依然开得如火如荼。
程昊蹲在花圃角落,穿了一身邋遢的工装, 弯着腰由园丁手把手地教怎么施肥。
“你他妈疯了吧?公司里那么多事儿不做,跑来做花农?”
程父惊得一双狭长的眼睛,都变得溜溜圆。
“爸,你来啦。”
程昊直起腰,将手套摘了, 吩咐园丁继续,才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出花圃。
一辈子都活得精致的程父嫌恶地避开了点, 捏着鼻子挥手:“去去去去去!把你这身臭味洗了!”
程昊依言, 乖乖地去屋里洗澡。
程父提着吸尘器,跟他屁股后头, 将那一地泥给清理干净了, 才舒舒服服地躺客厅的沙发上,词儿在嘴边滚来滚去,想怎么起头。
孩子一天没在自己身边长,有些话, 重了不好说,轻了也没用。
程昊换了一身清爽的居家服出来,擦着头发,也到了一楼,跟他老父亲排排坐。
“你怎么来了?”他这才问。
“孙特助打电话到我这儿了,说你工作电话不接,私人电话不接,疑心出了什么事。”程父唉声叹气了会,“听说,糖糖的电话,你也没接?”
“发生什么了,跟爸说说,让爸也高兴高兴?”
……这是亲爹了。
程昊无奈地道:“爸……”
“看来这次的事儿有点重了。”程父这才收回嬉皮笑脸,变成老男神的正经风流样,“跟糖糖有关?”
程昊沉默地点点头。
程父拿他这锯嘴葫芦的儿子没办法,左右看了看,在附近吧台看到了他儿子珍藏起来的人头马路易十三,很好,就这个了。
他施施然起身,拎了两只高脚杯,和一瓶路易十三,谁料程昊立马跳起藏到身后:
“爸,你不能喝这个。”
“why?”
程父耸了耸肩,“放那不就是给人喝的?”
还能不舍得,看来有的救。
程昊越过吧台,将上次开了半瓶的伏特加拿来,“要喝就喝这个。”
“也行。”
两个大男人,大清早的,就坐那你一杯我一杯争先恐后地喝烈酒,喝到中途,程昊将杯子一撇,高脚杯在茶几上滴溜溜打了个转,最后“啪擦”落到柔软的地毯上,碎了。
酒液撒了一地。
“还撒酒疯?程小昊,你多大了?”
程昊没搭理他,往沙发背靠了靠,因为唐咪喜欢阳光房,这一楼四面,都是巨大的落地玻璃,有阳光洒到他眼皮子上,像她闪闪发亮的眼睛。
他闭上了眼睛,像梦游似的呓语:
“爸,我有点累。”
“说说看。”
程父的酒量极好,他将高脚杯放回茶几,翘起二郎腿,双手交握放在腿上,“感情上的事吧?”
他语气笃定。
程父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这个便宜儿子时的场景。
他就站在一个intelligent robot面前,像一座终年不化的雪山,瞅一眼,都能将人冻出个好歹,他花了好长时间,才将这个儿子稍稍变得正常些。
而这一年里,程昊的改变,他都看在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