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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萧氏

作品:盛宠令  |  分类:都市言情  |  作者:夜惠美

    顾长乐以袖子掩鼻,仿佛在遮挡不好的气味儿一般。
    一双会说话的眸子闪过尴尬和鄙夷之色。
    顾明珠眼珠一转就想到顾长乐这么做的原因。
    她不是等自己发问吗?
    顾明珠偏就不去问她,给她发挥的余地。
    对付装模作样的人,这个法子最好。
    “姐。”
    顾明珠挽住以面纱遮面的顾如意,“快走啊。”
    姐妹两人亲亲热热,手挽着手向镇国公府走去。
    一肚子话要说的顾长乐:“……”
    此时她身边也没有负责打圆场请她指教的闺秀小姐。
    顾明珠清脆的声音再次传来:“有些人总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明明没有银子一日都活不了,偏就端出一副嫌弃银子的架子,竟会说什么银子是铜臭。”
    “她心里没点数自己没赚回过一两铜臭嘛。”
    顾明珠的话可就扎心了。
    顾长乐气得脸腮鼓起,胸口上下起伏。
    死胖子是懂的,却故意不让她开口,这比死胖子装糊涂更为过分。
    今日是她的灾难日吗?
    以后她就要同死胖子生活再一个屋檐下?!
    她怕是没等祖母收拾顾远一家,就先被死胖子气死了。
    “不知姐听过笑话吗,民间妇人无知,只认为煎饼卷大葱是最好的东西。”
    顾明珠已经进门,府门外的人自然听不到,不过不打紧,她对堵顾长乐挺有兴趣的。
    看完美的顾长乐不再完美,她非常开心呢。
    从未同人说起,她前世时也遭过顾长乐几次暗算。
    当时是在皇宫中,她本就不得帝宠,自然得忍下来,省得给安国公惹来麻烦。
    今生她可不会再惯着顾长乐,“在民间妇人的印象里,皇上是每顿饭都能吃上煎饼卷大葱的,就如同方才安阳郡君一般……永远想不到也吃不到蜡烛熬出来的米粥。”
    “噗嗤。”
    顾如意眉眼弯弯,面纱再也挡不住她的绝色姿容。
    顾进恼怒的回头,却见到顾如意那一瞬的绝色风情,欲露不露才是最美的,有一种神秘的美感。
    “小妹真是调皮。”
    “姐,我说得不对?”
    顾明珠向顾如意怀里靠去,挡住顾进令人不舒服的目光,“上次四叔带回来的一株百年人参,你不是说便是皇宫里都不常见?你还不是把百年紫山参给我泡水喝了?”
    “不过味道不怎样……我偷偷拿去浇花了。”
    顾明珠的炫富再次令顾长乐飙血半升。
    紫山参多珍贵啊,皇上手中都没有,顾明珠随随便便就浇花了?
    她不是故意说这些欺骗自己吧。
    “看来我以后要多准备点紫山参了。”
    顾夫人盘算着,回头道:“省得珠珠浇花,自己却不喝,我记得咱家还有几株,六婶记得找出来给珠珠。”
    “账册上肯定有的。”
    六婶是个胖胖的妇人,眉头很淡,极是和蔼。
    不过顾明珠听娘亲说过,六婶的功夫最好,比二叔五叔他们更厉害。
    顾长乐扭头不去看顾明珠,手心都掐紫了。
    “玩得太过,以后不就没得玩?”
    顾如意轻声说道。
    顾明珠愕然,顾如意却是捏了捏她的手,唇边噙着一抹高深的笑容,“其实娘真该向珠珠请教如何才能不动声色就把手中的财富炫耀了。”
    每次娘亲炫富……都让她觉得可乐。
    相反顾明珠从进门到现在,没怎么炫耀,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一家很有钱!
    生活奢侈,比镇国公府更富贵。
    顾进一路上没有说起镇国公府上优美的精致,也没提布置这些需要多少的银子。
    他在有大笔银子压阵的顾远一家面前就是个穷酸!
    连府邸地契都没有的穷鬼。
    顾进只想快点把顾远带去交给母亲。
    在他心里,任何事都难不倒母亲。
    他在前引路,顾远自在悠然犹如在自家散步,他生生不敢走得太快,跟在顾远身边,好似他真成了奴才。
    镇国公府的下人只要长眼睛都看得出大爷比世子爷更似镇国公。
    甚至就连顾远身上的风度都同镇国公如出一撤。
    眼前俊美的顾远若不是镇国公的种,那世子爷也不可能是镇国公的亲儿了。
    “母亲,母亲,大哥到了。”
    进了秦元帝亲笔所提写的宁安堂,顾进连声道:“母亲,母亲,大哥到了。”
    他终于不用再像下人。
    顾远着布衣都掩盖不住自身的光华。
    而顾进也算是一代人杰,衣着光鲜富贵,被儒衫的顾远比了下去。
    宁安堂是萧氏同镇国公住处,修缮得富丽堂皇,又不失雅致舒适。
    顾明珠可以鄙视萧氏人品,但不得不承认萧氏很有品味,很会经营。
    宁安堂每一样摆设都恰到好处,独到匠心,让人赞叹主人的心思轻巧。
    并非是最贵的物什摆出来才会显得富贵。
    “终于……可算是把你盼到了。”
    萧氏随着和缓的声音出现在众人眼前。
    她穿着一件酱紫色长裙,外罩半臂,青丝一半梳起,一小半垂在脑后。
    一根点翠簪子是发髻唯一的装饰。
    萧氏已有四十多岁了,然她皮肤白皙而紧致,隐隐泛着珠光,显得极是年轻。
    说她三十言过其实,但说她三十五六绝对不会让人有异议。
    她一双清澈柔和眸子看人时,总会令人产生亲近信赖。
    再配上她不疾不徐的声音,沉静的气质,她的美不仅在皮囊,更好似发自骨子里。
    顾明珠觉得今生的萧氏比前世更精神,更精于打扮。
    果然是有对手和没对手的区别。
    前世顾远可从未承认过同镇国公的关系,而萧氏一直在镇国公府一家独大,没人可以挑衅她的权威。
    萧氏看到顾远明显一愣,随即眼里含着泪水,“像,同国公爷太像了。”
    顾远解开腰间的玉佩,递了上去,“交给国公爷。”
    “不用。”
    萧氏连连摆手,看都没看玉佩一眼,“你就是国公爷的亲儿,我断然不会怀疑你。”
    “玉佩可能是假的,你的人就是证据。”
    “国公爷去了宫里,我已经打发人去给他送口信了,想来国公爷听到你的消息,会立刻赶回来的。”
    萧夫人提着帕子擦了擦眼角,“我的身子一直不大好,只给国公爷添了进儿一子,如今你回来,进儿也有个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