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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漫天红

作品:清纯校花爱上我  |  分类:其他类型  |  作者:拓跋小妖

    京州盛宝华的大宅内,在他偌大的书房内,正对面有个大屏幕,上面显示着通话信息。
    这是把手机屏幕接到大屏幕上,技术很简单,一根线,或者蓝牙都可以。
    而在大屏幕旁边,则坐着几个男女,他们面前都放着电脑,正在快速的敲打。
    电脑上面不断的显示着位置信息,他们正在依靠通话,然后定位。
    这是盛平出事后,盛宝华临时找来的,他并没有萧凡那样专业的黑客团队。
    但是他已经有了足够前瞻,此刻已经破开了萧凡的好几道伪装与防火墙,很快就能准确的锁定位置。
    原本他们还苦恼萧凡不开视频,现在对面传来了视频邀请信息,他们顿时心里一喜。
    这次开了视频,他们就有足够的把握找到具体的位置。
    可是盛宝华却迟疑了,他心里隐隐的感觉到了不安。
    他长相与盛平差距颇大,偏胖身材,光头高大,阴沉下来的时候很有威慑力。身上穿着唐装,手里攥着拐棍,坐在沙发上目光有些深邃。
    在他身后,受了伤的花解语,与另外一男一女静静的站着,表情肃然,态度恭敬。
    眼见视频邀请响了三声都没接,花解语俯身提醒道:“义父,他们要视频。”
    盛宝华的手颤抖了几下,但最终还是轻轻的点在手机上。
    他们这边的视频是没有打开的,所以他们这边显示黑色一片,而对面的视频,却渐渐亮了起来。
    盛平被绑在椅子上,鼻青脸肿,嘴巴上还封着胶布,显得精神萎靡。
    盛宝华看到儿子这样,立即说道:“朋友,如果你们不满意价格的话,可以再提。今日图财,大家就好商量。”
    画面一闪,有人走了出来。
    是萧凡,他仅仅只是戴着口罩跟手套,没有太多的伪装。
    花解语一下子就认了出来,再次喊道:“就是他杀了阿三,就是他杀了我们好多人,他简直……简直是个恶魔。”
    盛宝华顾不上搭理他,他急切的喊道:“朋友,我愿意加价,再加一倍,两个亿都给你,留我儿子性命……”
    “你不该把她当成货物一样,卖来卖去!”
    萧凡只说了这么一句话,然后霍然出手,百辟清刚从盛平的左侧脖子插入,从右侧探出了头。
    盛平瞪大着眼睛,到死嘴巴都被封着,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啊……啊……
    盛宝华的书房内,传出阵阵尖叫声,现场参与破译工作的,包括花解语,都惊呼了出来。
    盛宝华眦目欲裂,上半身前倾,手中抓着拐杖的手青筋爆凸,整个人有些癫狂。
    萧凡拔出刀,在盛平的衣服上擦干净,然后扭过头,冲着盛宝华说道:“这,只是开始!”
    接着,屏幕一黑,一切归于平静。
    萧凡与盛宝华是死仇,不共戴天的死仇。
    此前两人较量顶多算是为了利益,现在,却已经是纯粹的仇恨了,那种不死不休的仇恨。
    盛宝华对萧凡是辱母,萧凡对他是杀子。
    一个大活人,他把她当成货物卖来卖去,该死,真该死。
    “平儿……啊……”盛宝华终于大声的喊了出来,接着张口一股鲜血喷吐而出,整个人变得萎靡起来。
    花解语等人立即过来扶住他,一群人围着他喊干爹。
    盛宝华吃力的抬起头,红着眼睛喊道:“杀了他,一定要杀了他。我出一千万悬赏他的人头,不,是两千万……”
    “干爹你放心,我一定会杀了他,为阿三报仇,为平哥报仇。”花解语大声的喊了出来。
    盛宝华又嘶喊道:“袁蝶衣呢?我要让她给我平儿陪葬!”
    “干爹,冷静啊。”另外两人赶紧喊了起来,显然袁蝶衣对他们很重要。
    盛宝华怒道:“平儿都死了,我还要那些身外之物干什么?我不要了,什么都不要了,我就要袁蝶衣给我儿子陪葬。”
    花解语低下头,低声道:“干爹,袁蝶衣已经被接走了,今天早上就被接走了。”
    “啊……气煞我也……”盛宝华浑身一震哆嗦,张口又喷了鲜血出来。
    这次他没挺住,直接晕了过去。
    袁蝶衣被他送去的地方,他没能力,或者说没胆子再把人要回来。
    为了一次利益交换,他没想到竟然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让他在始料未及之后,有些彻底疯狂的冲动。
    几人赶紧呼喊,折腾了好半天,才把盛宝华逐渐唤醒。
    盛宝华醒来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大声问道:“锁定了没有?到底锁定了没有?”
    “锁定了,但是不精确,对方的反追踪实在是太高明了,数据很模糊。”几个电子追踪高手,只有一个还能反应过来,其他人都被吓傻了。
    “哪呢?在哪呢?你他妈倒是说啊!”
    “南岸旧生活区,对方应该藏身在这里。”
    “派人过去,给我搜,搜出来给我砍,我要让他碎尸万段。”盛宝华疯了似的喊着。
    “我现在就去,我一定要杀了他。”花解语虽然身上有伤,可仇恨让她顾不得一切,恨不得把萧凡生吞活剥了。
    盛宝华躺下的身子忽然又支了起来,大喊道:“洛东城,你他妈到底是干什么吃的,这两个王八犊子的资料查到了吗?”
    洛东城是盛宝华手底下八大金刚之一,与花解语同样地位,但不是功夫高手,而是盛宝华的智囊。
    他此刻就站在旁边,刚刚从自己平板上接收到消息,立即喊了出来。
    “查到了,那个带头的是林城黑金榜第一,人头赏金是一千万,外号梅十三郎。功夫很高,刚打败杰斯……”
    “第二那个外号沈追,资料有限,没有上榜,但是本事也不低,来京州活动了已经好几个月了。”
    盛宝华把身边的地板拍的啪啪作响,他喊道:“妈的,过江龙都想称王称霸,两千万用来发漫天红,两千万用来悬赏,我就不信杀不了他们。”
    气急败坏的盛宝华,直接砸了四千万出来杀人。
    赏金阁有种另类悬赏,叫做漫天红。
    这种杀人方式,类似于从前的生死签,就是门槛极低,谁都可以领取,基本上没什么限制。
    主要操作方式,就是每个人去赏金阁领十万块钱安家费,与一把用来杀人的砍刀。
    拿钱之后,不管你们这群人私底下如何约定,如何组织,总之砍死目标人物为止。
    漫天红与普通花红的主要区别,就是领取人没有限制,每次领取都能领走十万块钱,直到领完为止。
    盛宝华扔了两千万出来,那就是说,如果全部领取,至少可以聚集起来两百多号杀手与混混。
    至于这些人拿了钱会不会往前冲,这个也是漫天红的一些潜规则。
    杀了目标人物,不仅能彻底从京州扬名,还能拿到盛宝华另外的两千万人头花红。
    大多数混混们,既然出来混,自然都想出人头地,拼命很正常。
    而且赏金阁有赏罚机制,如果你领了钱不上的话,到时候京州赏金阁也不会放过你。
    毕竟都是出来混嘛,大家互相也都听说过名号,基本上能做到检举揭发。
    而且发漫天红的时候,也都是从各个酒吧跟黑市上发出,没名号没人推荐的话,也是不会随便让你接的。
    洛东城想了想说道:“组织那帮混混仔的事就让大牙去做,他擅长跟那帮人打交道。给梅十三郎最后一击的,解语负责。阿南你功夫最高,留下来保护干爹。”
    大牙是外号,此前萧凡也见过此人,就是被派去追砍盛美的带头人。
    而阿南则是旁边另一名男子,他沉默寡言,笑容极少,皮肤略黑,顶着一个光头。
    如果仔细看的话,还能看到他头顶上隐约有结疤,竟然是个还俗的僧人。
    洛东城直接说他功夫最高,那么想必在花解语之上。花解语成名已久,此人比他还厉害,难以想象。
    听到洛东城的安排,阿南沉声道:“让我一个人去杀了他,不就行了吗?”
    “现在各方虎视眈眈,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你不能走,干爹身边不能没有高手守护。”洛东城很冷静。
    这时晕晕乎乎的盛宝华也抬起头来,喊道:“就按照东城说的来做,解语,你一定要把这个梅十三郎的头给我带回来。”
    “干爹,你放心吧,我与他不死不休。”花解语切齿说道。
    与此同时,萧凡与沈追也撑不住了,两人把楼门锁住之后,回去吃了点存放的干粮,倒头就睡。
    夜幕开始降临,一辆辆摩托车与面包车等,缓缓的驶入南岸旧生活区。
    破损的生活区围墙边到处可见停着的车辆,三三两两的人群开始聚集,有些人已经进入半拆迁的房屋,甚至燃起了篝火。
    越来越多的人聚集过来,十几人……几十人……上百人……最终变成人头攒动!
    汉东赏金阁的漫天红,已经绝技了好多年了,真没想到,今天竟然重现了。
    “喂,听说了没有,这次的漫天红,总价两千多万呢。”
    “是啊,要聚两百多号人,想要出头不简单啊。”
    “我记得三年前野狼帮发过一次漫天红,追杀干掉他们老大的一个外省仔。”
    “是啊,最后那人被黑狗干掉,结果黑狗摇身一变,成了黑狼,现在是野狼帮的老大。”
    “可不是嘛,以前黑狗那逼在西街瞎溜达,我还揍过他呢。可现在人家多拽啊,出门开的是悍马。”
    “所以说嘛,只要胆子大,只要有魄力,上位的机会就在眼前。”
    “嗨,我所哥几个,苟富贵勿相忘啊,不管我们谁拿了人头,以后都可要多照应。”
    “这个是自然,我要是当了老大,肯定派你们去会所当老板,天天换小妞。”
    “你们别开心的太早,这次不简单啊,我听说我们要砍的这个人,是林城第一。”
    “狗屁第一,林城第一排在京州,也就能排个末。我们人多刀多,一拥而上,不信砍不死他。”
    “有道理,就这么干!”
    “别说了,大牙哥来了,让我们派人过去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