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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饲犬(都市美食,年下1V1) | 分类:都市言情 | 作者:鸣銮
“聋了吗?”男人察觉她的抗拒,态度更加恶劣。
自建的居民楼年久失修,楼道里的声控灯罢工很久。
然而,即使借着微弱的月光,依然能看到晃动的匕首上反射的雪亮。
项嘉咽了咽口水。
好讨厌异性。
他靠得这么近,刺激身体本能反应。
别说刚吃下的糯米藕,就连中午的盒饭,都在胃里翻江倒海。
想吐。
与此同时,又很兴奋。
如果“不小心”撞在他刀上,“恰好”割破颈动脉,是不是就不算自寻短见?
或者——故意激怒他,引他下杀手?
见她不说话,男人一把抢走纸碗,用签子扒拉着,叁口两口风卷残云般吃了个精光。
连蜜汁也“咕咚咕咚”灌进嘴里,一滴都没给她剩下。
他用手背揩揩嘴角,提溜着人往上走,粗声问:“住几楼?借你的地盘避避风头。”
充满杀人越货的气势。
是老手?
项嘉更加兴奋,心口怦怦直跳。
有道理,封闭空间才好灭口,谁会在人来人往的楼道动手?
她挣开他的钳制,主动往前迈了个台阶,轻声道:“顶楼。”
刀尖转而抵在腰间。
男人的腿很长,迁就她的速度,紧紧跟上。
略微拉开点儿距离,两个人都悄悄松了口气。
也是运气好,一路都没碰见租户。
走到门口,项嘉掏出手机,借屏幕光线开锁。
她飞快地瞥了男人一眼,意外地发现他很年轻。
年轻到——令她怀疑到底有没有成年。
头发染成金黄色,是来自城乡结合部的过时杀马特造型,也不知道多久没洗,又油又乱,像鸟窝顶在头上。
骨相生得还不错,眉形锋利,如两柄利刃直逼鬓角,丹凤眼微微上挑,透出天然的戾气与野性,鼻梁高挺,嘴唇单薄。
不像人。
像条胡乱咬人的疯狗。
下巴上一片青青的胡茬,浑身充满难以言喻的气味,像是——
汽油、化工品和劣质材料混合在一起,在封闭的厕所发酵了足足一个星期,酝酿出的致命生化武器。
项嘉又想吐了。
她勉强忍住,刚刚打开房门,便被男人,不,少年,一把抢走手机,推进黑暗之中。
他还算有犯罪意识,摸索着找到电灯开关,将门窗反锁,在屋里翻箱倒柜。
整栋楼只有一种户型,面积十二平,勉强算是一室一厅。
客厅的角落兼做厨房,卫生间狭窄得连转身都费劲,卧室只装得下一张一米五的床。
站在门边便可一览全局,毫无隐私可言。
这其中,顶楼因为冬冷夏热,往往最便宜。
就着明亮灯光,项嘉看清他的穿着。
好像不知道冷似的,连毛衣都没穿,白色T恤外面套了件极具朋克风格的皮衣,底下一条破洞牛仔裤,若隐若现地露出小麦色皮肤。
光脚穿着白色运动鞋,鞋帮上印着LOGO——
NIKB。
大概购买自某多多。
不过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白T边缘沾着陈旧血渍。
颜色已经发黑,干成不规则的斑块。
猜测得到验证,项嘉瞳孔一缩。
她激动地舔了舔发干的唇角,开口试探:“你……是不是杀过人?”
大脑已经在飞快检索——最近周边有没有出过什么连环命案。
少年狠狠斜她一眼,冷笑道:“废话,你最好老实点儿,惹急了我,别想活着走出这个门!”
那可太好了。
项嘉眨眨眼,好奇道:“杀过几个?”
少年意识到这个灰头土脸的女人有点儿过于镇定,急着找回场子,重重嗤笑一声。
他想吓唬她,大言不惭地吹起牛逼:“老子杀第一个人的时候,你还没出……”
“生”字冒到嘴边,想起女人比自己大,他仓促地改了口:“还没出来工作!”
“上个女人和你年纪差不多,竟然敢背着我偷偷报警,我只好割了她的脖子,拖到卫生间碎尸。”
“怎么碎的?”项嘉想知道自己死后的归宿,另外,出于感恩之情,也关心他能不能逃脱法律制裁,“用什么工具?”
她家只有菜刀,好像不太趁手。
少年没想到她问这么详细,卡了一下,现编现卖:“锤子,刀斧,不就那些玩意儿?剁碎了冲进下水道,干干净净。”
项嘉狐疑道:“头骨呢?那么结实,也能剁碎?下水道不会堵吗?”
“问那么多干嘛?”他答不上来,恼羞成怒,挥了挥拳头,脖颈间青筋暴起,眼睛一瞪,“找死?”
被他道破天机,项嘉立刻心虚。
找死是真,可她不能承认。
她得维持想要好好活着的假象。
“没有,随便问问。”项嘉低垂眉眼,看着少年把屋子翻了个遍,一无所获。
“不好意思,我比较穷。”他总不下手,抻了半天的神经泄了劲儿,她暗暗庆幸积蓄都存在床头暗格的铁盒里,困倦地打了个哈欠。
好不容易找出十几枚硬币,少年烦得脱掉皮衣,甩在沙发上,打开冰箱门。
或许是为了省电,冰箱根本没插电源,当做储物柜用,冷藏室摆满不健康的袋装方便面。
酸辣牛肉味。
是临期产品,促销价格相当于平时的一半,项嘉抓住机会囤了好几箱。
少年也不挑,指挥项嘉道:“去,给我煮碗面!”
他抓起叁包,隔空丢给她,又翻出六个鸡蛋,一个西红柿。
项嘉拧了拧细细的眉毛。
这狗……不,这人,是饿死鬼托生的吗?
也不能不配合。
他还拿着刀呢。
就算心里并不害怕,也要演得像个正常人。
真麻烦啊。
她慢吞吞地切碎西红柿,配了点儿细葱、姜丝,大豆油入锅,炒出红红的汤汁,倒了半锅自来水。
将沸未沸之际,敲破鸡蛋,一个一个打进去。
小火慢慢定型,渐渐的,蛋白包着溏心,圆滚滚地浮上来。
这时再撕开现成的调料包。
牛肉粒、玉米粒、蔬菜碎末在汤汁中舞蹈,变得越来越热闹。
叁包老陈醋,项嘉只放了两包,与热气相碰撞之后,浓郁的酸味立刻弥漫开来。
面饼在最后一步加入,锅铲微微推动,再翻个身略煮一煮,便可关火。
面还有些硬,但残留的温度和装碗的间隙,足够将它煨到刚刚好的程度。
碗盘不成套,没什么艺术美感,是超市促销赠品的集合体。
项嘉挑了最大的汤碗,将面倒进去。
少年立刻劈手夺过,似乎饿得狠了,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也不嫌烫,“吭哧吭哧”吃起来。
毫不夸张地说,他吃的速度,比项嘉做的速度还快。
不过几分钟时间,连面带汤消失不见。
他用手背抹抹嘴,因着吃饱喝足,态度略微好了点儿,眉毛也往下收。
“不骗你,就住几天。你要是配合,大过年的,我也不想见血。”他说着老成的话,没什么教养地往后仰,一条腿架在茶几上,不住抖动。
连鞋都没脱。
“哦,对了。”他清清嗓子,大概处于变声期,声音依旧难听。
“我叫程晋山。”